我的自画像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自画像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1
我是一个比较高的人,我高高的个子,在同龄人中显得特别的突出,这也让我时常感觉到自己有一种鹤立鸡群的英勇气质。由于我比同龄人差不多要高出半个头来,所以,那些和我同年纪但却显得十分矮小的人,对我的身高是无比的羡慕,他们都希望像我一样,拥有这样高大的身材,这样就会显得更加威风凛凛。平时在路上走过的时候,当遇到一些熟悉的人时,他们总不会笑话我,给我开起玩笑来,对我说道:“你这孩子长得真是高,要是一个不留意,那天花板也会被你撞坏了。”听到熟人对我的这样的评价,我的内心感到特别的尴尬,我都不知道是要开心好还是要伤心好,为此,我觉得自己的身高成了我在成长这一条道路上最突出的一条笑柄。我的身高不仅让我大有名堂一番,更让我觉得是一场负累。由于我的头是比较大,配上我这长颈鹿一般的身高,我的大头就在整个身体中显得如此的显眼。这样鲜明的外表,也就让人觉得我是一个奇葩了。平时人们都叫我高个子、大头,这两个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名副其实的绰号。小时候的我,只要一听到这两个绰号,我就可以感到特别的不高兴,这个时候,我便会跑到妈妈的身边,搂着妈妈的腰,然后就是又哭又闹。妈妈见我这个样子,不但没有烦心,而且是十分耐心地教导我,哄我逗我,让我不再为这一件事而感到特别的郁闷,妈妈总会这样对我说:“头大当官,头小要饭。”每当一听到这一句话,我便会不知不觉的笑了起来,早已把那些不开心的情绪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样的一句话,成了我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句十分重要的话,是给我动力鼓励我前进的重要格言。
或许是有了妈妈的这样一句话,我的努力程度也是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学习成绩一直都保持的很好。老师见我有这样的良好状态,而且还对我有很大的信心,于是就让我当上了班里的班长,也是应了妈妈的'那一句话,让我顺顺利利的当上了"官"。
对于在班上担任的这一个职务,我是特别热爱这一个职务的,不管班上大大小小的事情,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去对待,用自己100%的态度去完成老师交代给我的任务。一直以来,我都能够主动地配合班主任,在班上努力做好班级工作,用自己的辛劳去为在一个班做出自己的贡献。在班上,为了让班里的同学对我有一种威信,我带了一个好的头,无论是体育比赛、卫生检查、还是各种各样的成绩,我都能够成为班里最顶尖的一份子。这让我营造了一种良好的氛围,让班里的同学在对我拥有威信的同时,他们也能够和我公平竞争,与我互相争取好的成绩,积极地为这个班集体付出一份努力。能够成为这一个班的班长,我就要足够的责任做出这样的一个形象,带好班里的每一个同学,这也是我值得骄傲的地方。由于我对这个班级十分负责,老师和同学们都看在眼里,都对我寄予了很高的评价,班里的同学都很喜欢我担任这一个班的班长。老师也经常夸我说:“你真是我的小帮手啊!”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的介绍了,希望对于这一个介绍,大家可以满意。
我的自画像作文2
Hi!大家好,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怪兽见了就悲哀的阳光天才少年——张述真!我的座右铭是:梦想总会实现。那么我的梦想是啥捏?
今年我已经十岁了,身高1米47,体重70多斤,棕色的眼睛安在鼻梁旁的俩洞洞里,十分囧囧有神,鼻子下面的嘴巴不大不小,说起话来会露牙,头上顶着一个短短的发型,样子再普通不过了。
其实双鱼座,天生像一条鱼爱玩,而且滑滑的,为什么说滑滑的呢?因为①妈妈生我时是顺产;②除了弟弟谁都抓不到我。我喜欢穿我的小西服,再系上我的领带,穿上牛仔裤,配上闪闪亮亮的小皮鞋,看起来就像在高楼大厦里工作的白领,我经常用我的皇冠钢笔,一般我会把它插在西装上衣口袋里。
我还有个巨大的“缺点”——贪吃,但换个角度看,它却是优点,也是特长,更是我的爱好。记得那一天,二舅到我们家附近修了个手机,眼看快到饭点了,妈妈便打电话给二舅:“二哥,快到饭点了,我们一起去外面吃饭吧。”电话里传来了二舅的声音:“好,我在燕塔那等你。”到了11点多,妈妈就带我去燕塔了,一路上,我问妈妈:“妈妈,张喜波和张啸晴姐姐去了吗?”“去了。”“咱们去哪吃?”“额... ...这个的话... ...”说完话,转弯就到了燕塔广场,二舅、张喜波、张啸晴正在石头上等着我们呢。
我们下了车,二舅他们也走了过来,张喜波先打开了话匣子:“咱们去哪吃呀?”我和妈妈开始犹豫起来, 我打开的“头脑电脑”,点开“美食”这个软件,开始查找离我们最近而又热闹的餐厅。“咱们去燕塔美食城看看吧,因为那有全世界的山珍海味,四楼的.自助餐厅我认为不孬,你们觉得捏?”我关闭了“电脑”说。“嗯,是不孬。”“好哇!好哇!”“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好!”“走着!”我说道。
我们就像豺狼一样,直奔“燕塔美食城”四楼自助餐厅,大约1、2、3... ...20分钟就到了餐厅门口,可是进去需要进行两大步骤——安检、买票,买完票,我妈妈也没了500大洋,但可以一直不断的吃,所以还是比较高兴的,刚进去,我身后的人早没了影儿,只剩下四团白雾飘在那。“哼!竟敢比我快!等着!”我拧开SS级马达的旋钮,“飞”了进去,什么红烧狮子头,小鸡炖蘑菇,卤牛肉,烤肉,披萨,牛排,冰棍儿... ...都从他们盘中抢了过来,一口吞下,“嘚瑟!比我快也木有用!哈哈!”我洋洋得意,“你们继续盛啊!盛多少我抢多少。”“嗞——嗞——啪啪噼”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原来二舅在煎牛排、烤披萨呀!但比熟食我可不虚,上桌!“比赛开始!”一声令下,比赛就结束了,因为我已经把所有的食物都吃完了,一点儿渣渣都没留。
我接着吃呀,吃呀,吃呀... ...1分钟内整个战场夷为平地了,这五百没白花!“我们还没吃呢!”“咣”张喜波不小心被我那堆积如山的空盘子砸晕了。“张喜波!”
现在我想告诉你,我的梦想是吃遍天下,现在我就在努力攒钱待发呢!这就是我,一个贪吃、好吃、爱吃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3
我是一个喜欢扎高马尾辫的女孩。我的眉毛比较粗,不太翘,几乎是标准的钝角三角形。额头较宽,顺着下来,是不太突出的鼻梁,挺不错的,至少与脸显得十分协调。我那樱桃小嘴比较红润,又不像涂了口红那么耀眼。但住在里头的东西就不太令人满意了。我那副牙齿虽然称不上黑,但黄的很,简直是活脱脱的玉米粒。不是说我不刷牙,就是刷来刷去,它始终不肯改变自己黄的特性。妈妈也曾半是责备半是怜爱地说过我"我怎么生了个牙齿这么黄的女儿!"刷牙,刷牙,我有什么办法呢?无可奈何,我只得作罢,任由它黄在那儿去。还好,这不是特别显眼,要不然,我得在大家面前露多少丑啊!
我不太穿裙子,总穿着长裤以及同种款式的运动鞋。可我又不爱运动,班上若统一举办一次班级运动会,我差不多是排名倒数了。但我在学习方面比较擅长,特别是一些作文,碰上合我口味的题目,我一定"洋洋洒洒……"管它多少字呢。反正,我妈就因为要打作文发给老师而多了一句口头禅:"天,怎么这么多嘞!"还好现在可以语音输入,否则我妈的手非给打断了不可。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急性子。有时与人交谈,常常说出一些不耐烦的话来:"哎呀,你怎么又这样!""都跟你说过了,怎么还不听!"我努力改正这个缺点。不过,急性子就是急性子,天生的性子怎么能那么快改正呢?
尽管如此,我在班中的人缘依旧很好。我想,大概是因为我平易近人,总能乐呵呵地参与、融入他们吧。不像刘馨月,把自己与外界隔绝了似的,手头上总忙着做不完的事情。其实,事情本身就有成千上万,哪里做的完呢?还不如利用课间娱乐一下,放松自我,并没有错过什么。何乐而不为呢?
我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别唠叨我这个爱好太普通、太平凡、不真实了,这的确是我真真切切、确确实实的爱好。我就偏爱作家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唯美语言。几乎很少有不合我口味的书籍。有时,我还会注上批注(尽管现在没有,挤不出太多时间),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作者的情感。爸爸也经常告诫我:"少看书。"并不是赞成我成天玩,而是因为我分配给看书的'时间太多了。每次去新华书店,爸爸都要抱怨一两句:"买少点,买少点。""怎么这么多!"
而现在,比较忙,我更是抓住睡前的一些时间争分夺秒看书。每次都要爸爸催我睡觉,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熄灯。
这就是我,不平凡的我,与众不同的我,独一无二的我。我的"自画像"绝对不是一幅画,一篇文字,而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我。同一片蓝天下,许多不同的"我"在此,我们想喊:"我就是我,不同凡响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4
清凉的学生头,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有点高的个子--这就是我,一个热情奔放的男孩。
我,双重性格。我文静的时候,就会乖乖的坐在课桌前看书,可我活泼起来的时候,却动个不停。每当一下课,我就会跑到外面走廊上,去跳绳,玩游戏。每当星期六、星期天,我就会央求爸爸陪我打乒乓球、篮球什么的,或是到郊外爬爬山,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因此,我的身体挺好的。人们说我是一个外向、大胆的男孩,的确是这样。我呀,就是站在全世界人面前发言,也丝毫不会害怕、胆怯;可有时我却胆小得连一只蜘蛛都怕。有一次,我的同学捉了一个蜘蛛放进我的面前,真是给我吓了一跳!
虽然我有些贪玩,但我的学习成绩却一直不错,可能是因为我十分喜爱阅读课外书籍吧!在我的`书柜里,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像《西游记》、《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谁动了我的奶酪》等少儿书籍,真是不计其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有《鲁宾逊漂流记》《最后一课》和《海底两万里》这些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学到了一些课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这一举多得的事情,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我喜欢看书,但这并不代表我是个书呆子。除了看书以外,我还有许多的爱好,比如听歌、上网,画画、打乒乓球等。我还有一个长处,就是写作。这也是由于我喜欢看书吧!可能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比班上有的同学略高一点吧,有什么征文比赛,老师总是让我第一个参加,不过我千万不能因此而骄傲,也不能放松,因为说不定哪天某个同学努一把力,就赶上我了。
可能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和大人们一起玩吧,我说话、做事都有一点“小大人”的味道。于是,从小,我就要同学们都以我为中心。再加上一些大人总夸我聪明,长久下去,我难免有些骄傲自满、傲视一切,性情也变得有些孤傲急躁起来,总是不能和所有伙伴们打成一片。而且,我总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总觉得别人比我差,还喜欢揭别人的短,好管闲事,因此,有些同学难免有些讨厌我。于是我决定,一定要改掉坏毛病,做一个平易近人,善于发现别人优点的人。
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粗心大意,考试时难题考不倒我,可总容易把分丢在一些简单的问题上。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前面的基础题就扣了四分,并不是我不会做,而是因为我粗心大意,没有认真审题。还有一次数学考试,我就因为求三角形的面积没有除以二,白白地扣了三分,得了97分,考卷发下来后,我十分后悔自己不好好检查。虽然,我在老师的帮助下,粗心的毛病改掉了不少,但有时我难免又会旧病复发,所以,我一定要多写多练,改掉粗心的坏毛病。
聪明好问、热爱运动、喜欢看书、成绩优秀是我的优点,而目中无人、骄傲自满、粗心大意、有点儿小心眼是我的缺点。我正在努力改正缺点,争取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的自画像作文5
我叫毛音竹,今年10岁,体重34公斤,身高145厘米。我有一头自然卷的头发,鹅蛋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我的鼻子很挺,别人都说我的鼻子像外国人,哎,谁让我爸爸的鼻子和外国人一样呢!我这张小嘴巴很甜哦,不管遇到谁,我都会很有礼貌地和他打招呼。
我是一个阳光女孩。平时,我喜欢唱歌、跳舞、阅读等等。这两天我爱上了钢琴,《拜厄》、《哈农》等歌谱我都喜欢弹。阅读是我最大的爱好,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经常看的忘了时间。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粗心,它“送”给我的“礼物”可多啦!像什么考试时一不小心漏了一个标点,结果与100分擦肩而过,默写时,我不小心把“考”写成了“孝”,导致被妈妈罚抄20遍等等。这个学期,我要和粗心说“拜拜”了。
进入小学以来,我获得的成绩也不少:在学校举办的“我的世博会”绘画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在第二十六届校运动会中,荣获女子投掷第一名;在校第二届“童心如歌”校园十佳小歌手大赛中,荣获“优秀小歌手”的称号;在“我爱读书”比赛中,荣获“五爱小书迷”称号;在第七届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女子丙组垒球第六名;并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
你想和我做朋友吗?那就请到三(8)班来找我这个阳光、可爱的小女孩吧!作文每到周末我都会让爷爷带我去体育场打篮球,有时还会碰到一些技术很高的叔叔,这时候我就会缠着他们教我一些运球和投篮的技巧。连爷爷都夸我聪明好学呢!
虽然是个女孩子,我的胆子却很大。有一次,爷爷买了两只小乌龟回来,胆小的妹妹吓得直往后退,连上去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却从容地用手摸摸这只再摸摸那只,一点不怕。有一天,大人都出去了,家里只有我和妹妹,我去叫妹妹玩,她却专心致志的看着一本书,看都没看我就摆摆手叫我不要来吵她,我生气地出来了。突然,看着悠然自得的小乌龟,我计上心来,就捉起一只蹑手蹑脚的走到妹妹面前往她桌上一放,她惊叫着一下子跳了起来!看着她一脸的害怕相,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也有个缺点,就是粗心马虎。有一次数学考试明明可以得100分的,却因为我的马虎把一个单位符号写错了而扣了0.5分;有时候还粗心的把上面那道题的答案写到下面而受到老师的.批评。我一定要这个毛病!
我的愿望是当一位发明家,发明很多先进的武器,让别的国家不敢再欺负咱们中国!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学习,总有一天会实现这个梦想的!
这就是我:一个爱学习爱运动、乖巧却又胆大,又时而粗心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6
站到镜子前,“笑一笑”,我对自己说。只见镜子中的女孩有着红扑扑、圆圆的脸蛋,白嫩的皮肤,独特的三眼皮,看起来倍儿有精神,加上高高的个子,偏胖的体型,——这,就是我了。
别看我长得不怎么出众,却有一颗悲悯的心。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凛冽的寒风咆哮着,路上的行人都裹着厚厚的棉衣,手揣在口袋里快步行走,想要赶快回家暖和暖和。我也急匆匆在路上走着。咦?——前面出了什么事,围了这么多人?我疾步走到人群前,像条泥鳅一样在人缝中左挤右挤,终于挤到了人群最前面!一个衣衫褴褛、白发苍苍、年逾古稀的老奶奶趴在地上,手里拿着一个上了锈的铁杯子在乞讨。看到老奶奶如此可怜,我不禁鼻子一酸,眼睛湿润了,在心里暗暗为老奶奶打抱不平:这又是哪个不孝之子不管自己的.老母亲,让她在寒风中乞讨?!路过的好心人纷纷停下来,伸手掏口袋,将钱放到老奶奶的铁杯子中,老奶奶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们,说道:“好心人,谢谢你,你会有好报的!”我飞快地跑回家,将自己仅有的十五元拿出来放进口袋,又飞奔回老奶奶所在的地儿,唯恐老奶奶走掉。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老奶奶那儿,还好,她没走!我把那十五元放进老奶奶锈迹斑斑的杯子里,老奶奶对我说了那句简简单单又充满感激的话:“好心人,谢谢你,你会有好报的!”我在心里默默地为老奶奶祈祷,希望她早日脱离乞讨、过上正常的美好的生活。
我是一个“吃货”,只要是见了好吃的就不要命地吃,所以才导致现在的体型。我曾有句“名言”——只要有吃的,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不怕。无聊的下午,我正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吃着零食看电视,心中正赞叹这小日子多么美妙!忽然,手里的零食被妈妈一把夺走了,电视也被妈妈关上了。我正想抱怨,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乖乖地去练琴,练够一个小时我就带你去吃牛排。”这句话像魔法一样,竟使我心甘情愿、不由自主地向琴房走去。打开琴谱,双手放到琴键上,一串优美悦耳的《小时代》主题曲从琴房传出来,妈妈满意地点点头,而我的心早就飞到餐馆与牛排相会了……想着香喷喷、热乎乎的牛排,我有了练琴的动力。发奋地练吧!向牛排致敬!音乐与牛排在我脑海中来回穿梭,不知不觉间,一个小时练够了,我高兴地去叫妈妈:“时间到了!这下我们可以去吃牛排了吧?”谁知妈妈一脸的糊涂:“牛排?什么牛排啊?”“是你说我练够一个小时的琴就可以去吃牛排的啊!”我极力争辩道。“什么?我说过吗?我怎么不记得了。”妈妈揣着明白装糊涂。胳膊拧不过大腿,没办法,我只好无精打采地拿起一本书来看了。
这就是我,——拥有悲悯之心的、是个“吃货”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7
Hi!同学们大家好!我叫陈小璇,今年12岁,就读于石梅小学六(1)班,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下面,你个小鼻子立在中间,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常常会传出银铃般的笑声,脸颊上常常会出现两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我爱生命爱笑,爱无休止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我的朋友很多,喜欢安静质朴的生活,喜欢上网、阅读、写作……喜欢喝咖啡,苦而香的味道,喜欢的味道,喜欢敲击键盘的节奏令我想起小时侯的舞蹈……喜欢静静地回忆一些往事,一些令我难忘的人。这就是我——一个外向,而又爱静的女孩。
一晃眼,快乐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回忆这六年来的点点滴滴:开心的事、伤心的事、委屈的事、骄傲的事……幼稚的我、可笑的我、调皮的我、懂事的我……一件件感受不同的事情,一个个不同的我,顿时都展现在我的眼前。就快要毕业了,将要告别小学的美好生活了,我的心中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留恋。确实,在这段漫长的小学生活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可以说,在这几年的学习生活中,我渐渐得变了,从儿时贪玩、幼稚的我,变成现在懂事的我。
当妈妈拉着我稚嫩的小手,踏进小学的大门,我新的生活开始了。离开了妈妈温暖的怀抱,跟着老师学知识,学做人。从此,我和同学们一起玩耍、嘻嘻,我是天真的。——那是一年级的我。
一年过去了,我熟悉了小学的生活,面对一切已不是那么地陌生了,但似乎望着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又觉得自己是多么地渺小,盼望着早点儿长大。——那是二年级的我。
我们告别了低年级的小学生活,我已是中年纪的学生了,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也灌溉着我的生活,我学作文啦!这时的我,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那是三年级的我。
走过了三年,似乎我们已不再“渺小”,变得懂事了。上课不再拘束,下课不再吵闹,和同学之间不仅仅是玩伴关系,渐渐地懂得了友情的可贵……——那是四年级的我。
时间似乎过得很快,一转眼,四年已经悄悄地溜走,看着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紧张的学习生活,我觉得很幸福,可看着一、二年级的小朋友,我又是好羡慕。五年级的我,学习开始紧张起来,经过四年的学习,我的脑子里也有了点“积蓄”,为自己的收获感到意外地开心。——那是五年级的我。
快乐的暑假过去了,我又踏上了小学阶段最紧张的一年,如果别人问我几年级,我会很骄傲地说:“六年级!”也许,我真的很盼望六年级的到来,我真的长大了,对学习越来越重视,对友谊越来越珍惜,对小学生活更感到无比地留恋……——这是现在的我。
面对即将来临的毕业考试,我决心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用自己的优点鞭策自己,迈开中学坚定、扎实的第一步!
我的自画像作文8
我的名字叫雨若,这俩字出自中国一部古代典籍《洪范》,纯粹是我老爸读书时的即兴所得。也的确是一个富于诗意的名字,可因此被人根据谐音取了外号,让我背了好几年“弱智”的名声,这可就一点都不诗意了。
其实,我本也不算是个诗意的人,但大约为了对得起我这名字,爸爸从小就要我读诗,王维的《鸟鸣涧》是我的启蒙教材,我爸抄的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在家里墙上贴了好几年。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在酝酿了好几年后,我终于在小学三年级时的一个傍晚,在家里卫生间的马桶上,吟出了我生平的第一首诗,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首诗。毕竟年纪小,一切诸如格式、韵脚一类的错误都被原谅后,颇受好评,虽然事实上不怎么样,用我所有的自负来吹牛,叫做“薄具诗味”。现在附在下面,就可知道年纪小的好处了,脸皮厚。
“林中细雨停,地上汇成溪。我在亭中坐,不尽赏雨情。”
我这个人可谓越大越退步,自从一年级时在爸爸的逼迫下,背下《岳阳楼记》后,除到处炫耀外,在古文上再无任何建树。《师说》背下了头几句来蒙人,《小石潭记》在墙上贴了六年,直到初二时,迫于考试压力才背下来。从小到大,别人问我怎么那么有“文学修养”,我总是自豪地说:“我自己学的”。事实上,那几年,我唯二自己学会的东西就是吹牛和爬树。
初中三年的语文成绩一直让我大受刺激,大约是小学时代太过好高骛远了,看了一大堆我看不懂的世界名著,以至于不会思考,阅读题向来扣分多多,写作文也牛心,剑走偏锋,不知所言。不过还好,我借此改掉了爱炫耀的臭毛病(其实这篇文章也有炫耀之嫌,不过这纯属兴之所至,无所谓刻意),也明白了做学问不是能背很多貌似很经典的诗文和读很多貌似很著名的小说就能做好的.,而且让人佩服也不是最终目的,只有通过思考,把它们消化在自己的肚子里才是最真的。
不过,虽然心里想得很明白了,但好高骛远的毛病一直改不掉。暑假里看的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百年孤独》早读过了)。一个上初中的小屁孩怎么可能读得懂?纯粹是冲着马尔克斯的名气去的,而比这更适合我一百倍的《大卫·科波菲尔》则是在老师布置后才看的,并不是因为作者名气问题,而是《双城记》惹我厌烦,以至于不喜欢狄更斯。
至于我的性格嘛……从我啰哩啰嗦写这么一堆,很自然可以看出我还算活泼,话多,只是不惯于与陌生人大交道,一和陌生人说话就脸红、心跳、结巴,立马变成一个腼腆的小姑娘,所以第一眼见我的人都认为我文静,我想,“人不可貌相”也是这么来的。
我的字写得很难看,老师大概也看出来了。工整的时候稍微好点,写到后来,一兴奋,情之所至,就开始露出狰狞的本来面目了。大概是因为我的性子又急又直,想到的话恨不得都给倒出来,也勉强算个性情中人罢!
我的自画像作文9
大家好,我叫贡子乔。今年9岁,在正则小学读三年级,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是一个长得十分清秀的女孩。在同龄人中,个子还算比较高,都快1米4了。但身体却非常轻,似乎被风一吹就会摔倒,那是因为我太瘦了,奶奶常说我是“排骨精”,同学们也笑我是“芦柴棒”。有一次,我挺不服气地对笑话我的同学说:“别看我瘦,力气可大着呢!”于是我抱起一个比我还重的同学,大家纷纷为我喝彩。我曾有一头长长的、柔柔的、黑中带黄的头发,为了便于打理,飘逸的长发变为了像兔尾巴一样的小短辫。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笑起来还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只是这酒窝很奇怪,一边深一边浅。我的嘴巴里还有两排残缺不全的牙齿,唉,真有些遗憾!平常,我特喜欢穿红色的裙子,因为我觉得红色能展现出我热情的一面。
我的兴趣也很广,有唱歌、跳舞、弹琴,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经常看得如痴如醉。记得有一天,我写完作业后,就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奶奶来叫我吃饭,我随口应了一声,但却没有动。奶奶不见我来,又到房间来找我,只见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奶奶喊道:“小书呆,吃饭啦!”我这才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怎么样,你们想跟我交朋友吗?如果想的话,就来正则小学三(6)班找我吧!
给爸爸“画”张像
在我们家,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爸爸,我送他一个外号,叫“万能爸爸”,为什么这样叫他呢?因为他就是我们家的一本“百科全书”。
爸爸不胖不瘦,中等身材。一头乌黑油亮的短发一根根地竖在头上,活像刺猬。浓眉大眼上戴着副眼镜,真像一位博士。整齐的小胡子,让他显得更稳重,更有阳刚之气。而和善、真诚的笑容更让他特有好人缘。在我的眼里,爸爸就是天底下最可爱的爸爸。
爸爸的兴趣很广泛,上网、做饭、保养家电、修理家庭用品,样样都能干,其中,他最喜欢上网。一有空闲,他就全身心地融入“网”中,看东看西、看这看那,看得津津有味,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总是要我和妈妈反复去“邀请”他吃饭,不时地阻止他连续作战。不过,虽然这个爸爸有些小缺点,不过我还是非常喜欢他的,因为人总是有缺点的嘛。我的爸爸也是很有学问的。我每次遇到难题,都去请教他。他不仅会不厌其烦地为我解答,还会把思考的方法和其他相关的好多学问全盘托出,丝毫不保留。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哦,我有对付爸爸的“绝招”。因为爸爸总喜欢“问一答十”,缠着我说个不停,因此,我不得不郑重其事地送他一句名言:“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这时,他就会嘿嘿地笑着,不得不放我走开了。
怎么样,你们喜欢我的爸爸吗?我的爸爸聪明又能干,相信你们一定也很羡慕我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10
有这样一个男孩张牧蘅
有这样一个男孩,他在班里“威名赫赫”,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被同学们“尊称”为“学霸”,就连拥有的课外知识也很丰富,所以又被戏称为“教科书全自动新版”。从这两个雅号,可见他可不是个一般的男孩。
独具一格的长相
男孩有着独具一格的长相:五官协调,四肢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发达”。再凑近一看,他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使他看上去十分精神。而眼睛上方的眉毛无疑是五官中最抢眼、最让他显得帅气的了,每个人见了必定会夸上一句:“这孩子,眉毛可真是好看!”有一次,他去参加一个合唱比赛,让化妆师给他化眉,对方疑惑地问:“咦,你不是早就画过了吗?”“我还没有画呢。”他摇了摇头,无奈地说。这时,化妆师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完美的眉毛竟是天生的,于是拍拍他的肩道:“小伙子,你的眉毛长得实在太完美了,差点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蒙骗过我的眼睛啊!”
变化多端的性格
这个男孩儿性格可多变了。说他关心人、善解人意吧,这倒也是。平时只要爸妈身体稍微抱恙与不适,或者情绪稍有异样,他就会迅速跑去嘘寒问暖,问这问那,还会贴心地端茶送水。放学回家或完成作业后就去主动看妹妹,怕她磕着、碰着,替妈妈分忧。可是,他一旦生气,就会如一头犟牛般固执,还把自己关起来,任谁喊也不回应。他高兴时,那是相当勤快:什么擦桌子、拖地、洗碗……真是看到什么就动手干什么,就算累得精疲力竭也毫无怨言。可要是他不高兴呀,那可休想让他动动手指头!
精湛醇熟的球技
男孩还有一个特长——足球技术精湛,他曾是学校足球队员之一。每次都会被推选参加足球赛,虽然结果有时会不尽如人意,但他奋力拼搏、勇于进取的劲头依然激励着同学们。有一次,他从后方开球,奋力冲刺,连绕过几人,又虚晃一枪,完美地躲过了一个大铲球,接着冲过后卫,奔到前面的足球点位,对准球门,把力气聚集在脚上,双手奋力一甩,右脚脚弓突然发力,狠狠地踢出了球,华丽地成功进球。欧耶!
手不释卷的'爱好
不过,这个男孩最大的特点还是爱看书。他对于书的痴迷丝毫不亚于对足球的热爱,可谓是“嗜书如命”。家里三个书柜里的书差不多全被他“剿灭了”。他博览群书,可以称得上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全神贯注……(此处省略一万字)从现代文学到古典文学,从天文地理到人文百科,都被他视为“美味佳肴”。只要是书,他拿来就“吃”。每天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就从书柜里取出书细细品阅。对他来说,看书亦是享受与休闲,就连晚上睡觉前还要坐床上看一会儿。他看书时十分入迷,完全忽略外界人、事。有一次,他从图书馆借到本好书带去学校看,上课了也浑然不觉,直到老师喊起立才匆匆忙忙放下书。
你们猜,这个聪明博学、性格多变、球技甚好、热爱读书的男孩是谁呢?顺便提醒一句,此男孩与本文作者同名同姓,且行动亦如孪生兄弟。哈哈,你们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那就是我咯!
我的自画像作文11
大家好!我叫王羽珊,今年12岁,家乡在湖南邵东。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我认为自己是个挺不错的女孩。我活泼开朗、聪明伶俐、品学兼优、多才多艺,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同学眼里的大班长、父母眼里的小公主、邻居眼里的乖女孩,让我带你走进我的世界吧!
第一张:聪明“像”
打小时候起,我就很聪明。刚会说话,就已认得很多汉字。因为我就是在书香的沐浴中成长的。两岁时,我已经能把《唐诗三百首》背得滚瓜烂熟,只可惜现在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虽然年龄小,但我好表现,不怯场,特别喜欢上台表演。记得我在台上讲绕口令,讲“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正是这一次次体验,让我在台上很出众。
第二张:“傻瓜”像
别看我成绩不错,一直名列前茅,我也有我的“傻相”。考试时,我时常会把做对的题改成错误的,还高兴地认为做对了。有一次,我不小心把“老师”喊成“老鼠”,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穿开档裤那会儿,我认为男生很酷,还学男生站着撒尿……我时常会做些傻事,但俗话说“傻人有傻福”,一点都不错。
第三张:才艺像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跳舞、唱歌、画画、演讲、弹琴……我学前班时就学习跳舞,几年之后水平已相当不错,我的舞蹈《摸泥鳅》在市里得到金奖,在省里荣获银奖。可能是老天爷特别宠我,给了我一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我口齿特别清楚,普通话发音标准,说话的腔调总会不自觉得变得抑扬顿挫,这使我在演讲比赛中多次得到一等奖,并在县里得到特等奖,在市里连拿两次银奖。我从没学过画画,但画的小人儿有模有样;从未学过唱歌,但唱起来有板有眼。我的古筝也弹得不错,曾在市里得到过二等奖,但由于学习时间紧,现在很少与那悠扬的琴声接触了。总而言之,我算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孩子。
第四张:“领导”像
说实话,我是一个小官迷。我的好胜心很强,小学时,我就是班上的副班长,是学校大队部干部,经常要到各年级去检查红领巾的佩戴情况。现在上初中了,我坐上了班长的`宝座。我喜欢协助老师,帮助同学,是老师的小助手,老师也很器重我,任何事都交于我负责。我在同学心中也是有威信的,你看我像不像个“小领导”?
第五张:调皮像
我的性格可以用“变化无常”四个字来形容。时而任性,时而乖巧,时而安静温顺,时而调皮捣蛋。我经常会搞些恶作剧。一次,我的姨爹在房里玩电脑,我跑过去用皮带把门拴住,在外面洒肥皂水,还放香蕉皮,把姨爹摔了个“大屁墩”。你说我调皮不?
经过一番介绍,你了解我了吗?我就是这样一个活泼捣蛋、聪明伶俐、多才多艺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12
我今年十一岁,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有着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能说会道的嘴巴,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嵌在那深邃的眼睛里,接下来我就给你们来介绍一下我的三大特点吧!
特点一:刁
有一天,我突然想吃牛排,以前每次经过上嚼牛排餐厅,看到别人恭恭敬敬地坐在沙发上,一手拿刀一手拿叉,优雅的切下一块牛排,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着,那香味,简直让我垂涎三尺!唉!可惜,虽然我家条件还不错,但是,爸爸妈妈工作很忙,一直没空带我去,可是我禁不住牛排的诱惑,缠着妈妈软磨硬泡,妈妈受不了了,只好说如果我考好了就带我去,从那以后,我便认真学习,做好笔记,老师讲课我都认真听,期末考试之后,我是班上的第八名,而且还获得了三好学生的奖状。一回到家,我便兴冲冲告诉了妈妈这个好消息,并让她实现自己的诺言——带我去吃牛排,可惜那天妈妈有事,不能带我去吃牛排,只好说明天带我去,我可不乐意了,便号啕大哭起来,妈妈被吵得没法工作,便带我去了,去的路上,妈妈一边叹气一边说:“真是个刁孩子。”
特点二:贪吃
一天,奶奶从乡下来我家了,奶奶平时爱吃鸡翅,做午饭时,妈妈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可乐和六对鸡翅,然后跑进厨房里,埋头苦干起来,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妈妈要做是么好吃的,所以,我照样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的看起电视来,但是,后来,一股香味出现在我的.鼻子里,而且,那香味越来越浓,简直要把我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了,于是,我便坐不住了,飞快地朝厨房奔去,哇!好香的可乐鸡翅啊!我恨不得一口把它们全吞了。这时,妈妈的手机响了,我趁这机会,眼疾手快地拿来一个鸡翅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哇!烫得我直吐舌头,妈妈见我这个馋样,用手戳了戳我的额头“你可真是个小馋猫,这鸡腿本来就是给你和奶奶做的,你这么猴急猴急地干嘛呀?看看,烫坏了吧?”奶奶见了,连忙说:“慢点吃,慢点吃,我的全让给你吃,我的馋孙子。”
特点三:爱看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我看来:书,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每次,只要妈妈买回一本书,我便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有时候连饭也不吃,每当看完一本书时,我就感觉像刚听完了一首动听的乐曲,也像刚吃过了一顿豪华大餐,全身都舒服极了,而且,我的心情也会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变化,每当读到悲惨的故事时,我便会泪落如珠;每当读到高兴的时候,我也打心底的为他们开心;读书不仅可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能增长我们的知识。朋友们,我希望你们像我一样:多读书,读好书。
朋友们,你们现在知道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了吧!你们愿不愿意和我交朋友呢?
我的自画像作文13
大家好,我叫万人,哦,不对,我叫曹君浩,其实我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万人什么,因为我经常会获得各级奖励,给老师们带来惊喜,也会由于各种调皮捣蛋,时常给大家带来惊吓。我的表现总在好与坏之间自由切换,性能极不稳定,因此便成了最令老师们爱恨交加的学生。
我长着一张圆圆脸,清秀的眉毛,清亮的眼睛,再配上那不大不小的鼻子和嘴巴,单看外表,着实一副乖巧可爱的模样。但你可别被我这乖学生长相骗了,那两颗无时无刻不在滴溜溜转动的眼珠,与我总爱出坏主意的毛病才是绝配。在学校,最了解我的班主任说:曹君浩干点坏事全写在脸上,头一昂,眉眼一挑,想不发现他都不行。在家,奶奶也经常调侃我:眼珠一转,又打什么坏主意啦?我的皮肤因为晒太阳晒得不均匀,半黑半白的,有些搞笑,与我的性格特点倒是极其相似半好半坏。
在老师和同学们眼中,我就像一只韧性极佳的气球。每节课刚开始上课时,我通常会是满气的状态,精神饱满劲头十足,随意插话,因发言太过积极主动而让老师头痛不已。当语文老师给我们讲悬梁刺股的故事时,我不假思索地说:干嘛要刺股呀,血流过多,昏迷了还怎么学习呢?当语文老师讲凿壁偷光的故事时,我又忍不住多嘴:匡衡太自私,看个书还要把人家的房子凿个洞。老师只有把自己的战斗力调整到最佳状态,才能智灭我这只泼猴。若是老师宣布我的作文又被发表了或英语演讲获区一等奖这类好消息时,我就得意非凡,心儿像气球一样飘啊飘的,忍不住一会儿找这个同学说说小话,一会儿找那个同学来个小动作,不时还忙里偷闲插个嘴。老师对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前几分钟还是晴空万里的面孔,转眼间便是乌云密布,一阵狂风暴雨之后,我这只气球就像被针扎过一样,气瞬间漏得无影无踪,从云端跌回到地面,只好垂头丧气地趴在桌上开启了静音模式。
记忆力强是我的绝招之一,却也有马失前蹄之时。有一次阅读课,老师让我们进行古诗挑战赛,同学们都热情饱满地投入到赛前准备活动中,可我没读几遍就不耐烦了,跳起来嚷嚷着:我背熟了,叫我!叫我!老师挑选了五个高手上场,我当然也是其中一员。我大摇大摆地走上台去,还忍不住摆了个十分潇洒的pose,逗得大家哄堂大笑。老师先请前四位同学随机背诵,他们都完美地完成了任务,可没曾想,轮到我时,前两句诗很流畅地背出来了,后两句诗却在我脑子里玩起了潜水,怎么拽也拽不出来,我尴尬得恨不能找个面罩戴上,阻挡同学们好奇的目光。老师又给我换了另一首诗,可由于失利后的.紧张,我结巴了半天也没背完整。老师做了一个优雅的请的动作,微笑着说:短时记忆已失效,请回位。同学们又大笑起来,我的脸上火辣辣的,才明白了什么叫骄兵必败。
这就是我,一个优缺点特别分明的男孩。我知道了,只有不断地改正自己的缺点,扬长避短,才能成为更优秀的自己,才能成为万人迷。以后,我一定会朝这个方向努力!
我的自画像作文14
走廊尽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一身深蓝的运动服,不紧不慢地向这边走来。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小姑娘,高高的马尾辫随着轻盈的步伐有节奏地摇来晃去,看着挺精神。她长着一张瓜子脸,上面嵌着一对不大不小的眼睛,但从不乱看,炯炯有神,泛着光似的。眼角旁一颗黑黑圆圆的痣特别醒目,难怪别人都喊她“痣”多星……咦,这个小姑娘是谁?她就是我。
“同学!走廊里不可以疾行!”听,这又是我在喊了。在学校里,热心助人一直都是大家公认于我的特点。借橡皮、铅笔,帮忙讲题,解决矛盾等等问题,大家都来找我这个“热心肠”。老师们也比较信任我,常让我担任“值周生”“纪律委员”等“职务”,每次遇事我都“秉公办理”。记得有一次,老师有事,让我在班里检查同学们背课文,并说:“如果谁不认真,就把他的名字记在黑板上,抄课文!”一听见“抄课文”几个字,班里只剩下朗朗的读书声,老师安心离开了。不过没一会儿,忽然传出了三角尺碰撞的声响。我环顾四周,发现我最好的朋友拿着三角尺玩儿开了。我有点生气,走过去拍了拍她的桌子,说:“请认真背课文,老师虽然不在,但现在是上课时间!”她冲我笑笑,拿起了课本。可是没多大会儿,声音又从同一个地方传来了。我刚想把她的名字记在黑板上,又犹豫起来——她可是我最好的朋友,要是记上了她的名字,她会不会再也不理我了呢?我看了看她,她还正冲着我笑呢,那眼神似乎在说:“我可是你最好的朋友,你要是记了我的名字,我再也不会理你了!”三角尺的声音又飘进了我的耳朵里,我心想:老师信任我才把这件事交给我做,我不能只因为她是我的朋友就放纵她扰乱课堂秩序。我坚定地走上讲台,把她的`名字记在了黑板上……
虽然我是老师的好帮手,但我也经常犯粗心这个坏毛病。有一次,轮到我为大家讲题,刚讲解完毕,下课铃就响了起来。课间,我忽然发现我的文具盒不见了!哎呀,我的自动铅笔、橡皮和尺子全在里面呢!急得我直跺脚。几个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帮我找,可文具盒就像长了翅膀似的,怎么也找不到。突然,我好像想起了什么,悄悄来到讲台桌子旁——我的铅笔盒正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呢!“哈哈哈,原来在这里呀!”大家都笑我太粗心了……
可常做马虎事的我真要专注起来,却一点儿也不马虎。就拿写书法来说吧,只要我一拿起毛笔,就怎么也停不下来。一次,爸妈出去办事,让我中午自己吃饭。我正写毛笔字,就随便答应了一声。当我写得正带劲时,门外忽然传来了“咚咚”的敲门声,原来是爸妈回来了。我立刻扑上去炫耀我毛笔字新创的“佳绩”。妈妈看了连说好,问我“吃饭了吗?”啊,我这才发现,手已经酸疼起来,肚子早就开始抗议了……
好了,到此,我的“自画像”就大功告成了。我就是这样一个“热心,粗心,又专心”的小姑娘,你愿意跟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15
在某天黄昏,似乎火的晚霞仿佛要把整个世界融化,坐落在某个小镇的医院里诞生了新生命——那便是我。听妈妈说,我刚出生重8.8斤,是个吉利的数字,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十分水灵。
时间过的很快,我上了幼儿园,幼儿园的老师很喜欢我,给了我本书,我好奇地翻开书的封面,马上被书中精彩生动的人物所吸引:憨态可掬的猪八戒、美丽动人的嫦娥姐姐、勇敢机智的哪吒……
读完幼儿园,小学生涯开始。由于我喜欢看书,但也惹了不少的祸。记得有一次,妈妈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闻到满屋的焦糊味,她连忙去厨房打开电饭煲,一瞧,大白米变成了大黑米。我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偷瞄妈妈阴沉的脸,米饭之所以烧糊,是因为我看书太入迷了,烧饭时水也没放就稀里糊涂地插上电源,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从此给我定下了“规章制度”:要看书就别烧饭,要烧饭就别看书!
现在,我已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了。教科书已经无法满足我的求知欲,我开始阅读名著。每当有空闲时间,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吮吸着书本里的精华。不仅如此,我还能把故事情节有声有色地描述,期间我还带上动作。记得有一次在班上,与同学们分享“武松打虎”的情节,当我讲到武松打了老虎,老虎想反击却碰不到武松时,我一脸怒气,露出了凶狠的目光,似乎要猛扑过去……同学们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都沉浸在武松打虎的情节。
“腹有诗书气自华”,因为我喜欢看书,成绩也名列前茅。而且我相信,只要坚持看书,总有一天,你也会发现书给你带来的精神财富。
向你介绍我的优点
我叫小琪,就读于某所小学的六年级,我的优点如天上闪耀的繁星,数不胜数。
记得一次,我与好朋友在街上散步,赫然发现路旁有位乞讨的老爷爷,衣衫褴褛,满头花白。我顿时心生善意,想帮助这位老爷爷。可摸摸口袋,分文没有,再摸摸衣袋,还是空无一物。好朋友见我这般光景,窃笑:“算了吧,无所谓帮不帮的。”我蹙眉:“怎么可以!助人为乐乃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勿以善小而不为’,不可以视而不见!”我眼珠子骨碌一转,“我去去就来!”便拔腿就跑,干嘛去呢?当然是打道回府拿零钱喽。
我不仅乐于助人,而且是个“高级知识分子”。记得有一次,老师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夏尔玛是个怎样的人?”全班鸦雀无声,这也不奇怪,同学的视野仅陷于教科书,课外的'从未踏足过。老师无奈,只好换一个话题,突然,她瞥到我——是的,我举了手,在一片“平原”中显得极其突兀。“夏尔玛是美国著名作家,主要作品有《鲁本的秘密》……”我把对夏尔玛的所有了解都说了,赢得了同学的热烈掌声与老师满意的微笑。这多亏我平时看课外书籍多,这就不一一列举了。课外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瞧,这不派上用场了!
这就是我,一个乐于助人,又爱看课外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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