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永恒的美丽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永恒的美丽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恒的美丽作文1
岁月的涟漪在时间的河面上荡漾,雾霭从土壤中升起,有一种蒙昧的甜味,勾起了珍藏在我心中的那份回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从外乡镇才转入这所学校。虽然已是九月,可天气还是那么热,太阳的毒辣一点也没减退。路边的树叶打着卷,树枝静静地垂下,一动也懒得动,狗热得吐出了红舌头,平坦的路面似乎要被晒化,就连平常总是挺着身子的路边小草,也无力地低下了头。
一走进新学校,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不一样的教学楼,不一样的草坪,连树木似乎也与乡下的农村小学不一样,这些个不一样,使我心中涌起一阵阵烦闷。
父母帮我报了名,找好班级,铺好床铺,我坐进教室,这才松了一口气。
很快,就到了吃饭时间,我拿着新买的饭卡,伴随着铃声走出教室,迈着沉重的步伐向食堂走去,感到食堂的路是那么遥远。
终于到了食堂,我走了进去,长龙般的.打饭队伍呈现在我眼前,我来到队伍中,成了长龙中的一员。在漫长的等待后,我来到了食堂窗口前,准备迎接香喷喷的饭菜。可是,一个困难却拦住了我——不会刷卡。我拿着饭卡,在刷卡机上蹭了半天也没用。
“快点!快点!早点准备好撒!”食堂师傅的催促着,我更加慌乱起来,把卡反过来倒过去还是不见动静。后面排队的同学也焦急起来:“真是的,哪儿来的外星人,连个卡都不会刷!”我的脸涨得通红,只听见叽叽喳喳的声音在耳边回荡,感到脑袋里面嗡嗡的,我又羞又急,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掉,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来教你吧!小同学。”一个甜美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边,我转过身来,一个陌生的面孔朝我微笑着:齐肩的黑发,大大的眼睛和蓝色的衬衫。她用手拿起我手中的卡,一边刷卡一边笑着说:“刷卡时要将有箭头的一面向下,顺着刷卡机慢慢的插进去,听到响声后就立即拔出来,记住了吗?”说着,她已将一碗香喷喷的米饭递到我手中。我接过饭,使劲的点了点头,连忙说:“太谢谢你了!”她并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笑了,就走到队伍的后面去了。
端着手中来之不易的这碗饭,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件事对她来说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可对于我来说帮了我解脱了窘困,况且,其他的人只有埋怨、嘲笑,只有她愿意出来帮我。
这一刻,感动填充了我的整个心窝,如藤蔓,疯狂滋长,这种感动,就像是一朵绽放在风雨中的花,花朵虽不浓烈,却足够沁人心脾。
那位女孩的笑容,成为了我心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那是永恒的美丽,我将永远珍藏!
永恒的美丽作文2
内涵是永恒的美丽“美丽”是一个神圣的字眼。
世人谁不希望自己美丽?然而美丽的内涵,你是否知道呢?如果你认为美丽的意义就是个人外表的美丽和衣着的华丽,那么你错了。美丽的内涵应比这更丰富。
美丽是聪明才智,美丽是自然纯朴,美丽是无私奉献。可以说:外表美是暂时的,内涵美才是永恒的。
我对以貌取人这个做法很反对,因为一个人文化程度有多高不是从外表以看得出来的。有一次,鲁迅穿着平时那身衣服去到相当讲究的华懋饭店,他要拜访美国女作家史沫莱特。
饭店的门卫把他浑身上下一打量,直截了当地说:“走后门去!”这样的饭店的“后门”通常只运东西或给“下等人”走。鲁迅只得绕了一个圈子,从后门进了饭店。
到了电梯门口,开电梯的看了他一眼,连手都懒的抬,脑袋向楼梯的方向摆了一下:“走楼梯上去。”鲁迅只得一层一层地走上去。
会过史沫特莱,聊了一会,鲁迅告辞。据说史沫特莱有一个习惯:送客只送到自己房门为止,不越大门一步。
这一点,饭店的'门卫、开电梯的员工以及勤杂人员,都已司空见惯。不想这次却破例了。
史沫特莱不但非常恭敬地把鲁迅送到正门口,亲切的与他握手言别,而且还望着鲁迅的背影,目送他远去之后,才转身回房。刚才不让鲁迅走正门的门卫和让他步行上楼的开电梯的人,都满腹的疑惑??所以这个事实告诉我们没有内涵的人看人只会看人的外表,而有内涵的人看的却是人的内在品质。
爱因斯坦没有成名之前,穿着十分随便,有人让他穿件像样的大衣,以便进入社交圈,他说:“籍籍无名,即使穿得再漂亮也没有人认识我。”若干年后,爱因斯坦成了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可衣着仍然十分随便,那人又提醒他,赶快做件大衣,爱因斯坦说:“现在我即使穿得再破烂些,也会有人认识我的。”
故事中的爱因斯坦不管境遇的好坏,一直保持着衣着朴素的习惯,在他看来,一个人的外表装饰得华丽与否,并不能代表他的个人能力和精神世界。一个人即使打扮得再漂亮,可生活中没有任何理想和追求,没有努力的方向,那么他的美,也只是空洞的、缺乏生气的美。
爱因斯坦之所以名留千古,是因为他的学术成就,是因为他的内涵,与外表无关。可见,内涵是永恒的美丽。
高尔基说过:“外表美只能取悦一时,心灵美方能经久不衰。”朋友,当你认识了美的内涵的时候,你就拥有了永恒的美丽。
永恒的美丽作文3
非洲草原上,一片夏日的祥和景象,不远处斑羚们正在嬉戏着。
潜行,跳跃,腾空,落地,加速……我盯住一只斑羚,奋力一扑,终于我成功捕到了一只成年斑羚。
没错,我就是一只疾如闪电的猎豹。周围的野狗想群攻,抢这只羚羊,我假装进攻,然后随即叼着羚羊跳到树上。之后就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不必再管下面那一群“望肉兴叹”的笨狗了。
只不过一会儿,野狗就走光了。吃完这顿大餐,午后的阳光使我有些困倦。我便在树上睡了一觉。一觉醒来,似乎有些晚了,我轻盈地跳下树,望了望西边的太阳,是时候该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正在想妈妈会不会在家,也许正在什么地方打猎吧,反正妈妈是那么厉害!忽然记起妹妹,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很小的时候似乎就不太活泼,不喜欢跟妈妈学本领,后来好像被狮群吃了。妈妈当时有些悲伤,但很快就对我说在大草原上,弱肉强食,你一定要做一个强者。从那以后,妈妈对我要求更加严格,吃苦挨饿是必须的,妈妈再也不像儿时那样宠着我,带着我捕猎野猪,更多的是让我自己去尝试与历练。当初的不解早已消释,我已明白,那是妈妈对我深沉的爱。想起妈妈美丽的身影,我不觉加快了脚步。
快到家了,我呼唤妈妈,没有声响,妈妈不在。我跳上门口旁的树,希望能望到妈妈的身影。我跳下树,无聊地玩着尾巴。
突然似乎有些急躁,不如出去给妈妈再捕只斑羚羊吧。就在我家附近转转,妈妈也能看到我。运气不错,这附近还真有一只离群的斑羚。没想到这只羚羊这么能跑,在我几乎精疲力竭之后,终于抓住了它。
一想到妈妈回来可以吃到鲜嫩的肉甭提有多高兴了。不好,在周围窥伺已久的狗群将我包围了起来。不行,这是给妈妈的,不能让你们占便宜,我怒吼一声,一掌击毙了一只野狗,身上亦挂了彩,被一只狗咬伤,伤口血淋淋的。
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是妈妈!妈妈愤怒地跳入包围圈,和我并肩作战,我告诉妈妈我终于捕到了成年斑羚,妈妈很高兴,说我终于能独当一面了。当然,这是在战斗交战同时的.对战,旁边还有几只野狗的尸体,足可见战况的惨烈。
“嘭——”一声枪响,打破了草原和谐。狗群也不再围着我们,四散跑开。我想起来了,那是人类,妈妈说过见到一定要快躲起来。几声枪响在不远处响开,妈妈迅速和我说:“到树上躲起来千万不要下来,记住,一定要活下去。”话音未落,妈妈已经冲出去。
“妈妈——”我想追过去,妈妈远远地朝我吼了一声。我记起妈妈的话,就近找到了一棵树躲了起来。妈妈是要吸引那些人的注意吧,好让我,让我继续,活下去。
看着妈妈远去的美丽身影,我慢慢闭上了眼睛,随着“嘭——”的一声枪响,那一刻定格成永恒的美丽。
永恒的美丽作文4
我们曾终日逍遥,荡漾在绿波上。但如今却劳燕分飞,远隔大海山川,往日的喜怒哀乐,今日凝成了记忆中美丽的永恒。——题记
“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懂这句话时,美好的过去已与我们擦身而过,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一个人总是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呢?
不知道怎么恍恍惚惚地升入了初中,每天被繁重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没有任何时间去顾及其他的思绪……真希望自己是在梦游;再回首,仍然是小学纯洁而活泼的同学;再回首,仍然是我熟悉的母校;再回首,又看见了美丽而透明的水晶,上面篆刻着“友谊”……只可惜,转身离去的我们,各奔东西,有的飞向了离大树很远的蓝天,展翅飞翔;有的仍然在大树周围盘旋。我们这一群小鸟分散了,飞向了自己的新集体,迈上了新台阶。
我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紧张的'升学阶段是枯燥无聊的,却因为相互的关心问候而如此温暖人心;幼稚的吵闹,如今想起来是多么温馨;往昔幸福时光不再长久,不知去何方,昔日重现歌声,犹如旧爱激荡心房。
我一直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的美丽。但是,现实又是如此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小学同学在街上相见匆匆凝视一眼,不是微笑,而是一种陌生的眼光!为什么回到母校看望老师,老师却没有原来那么对我们嘘寒问暖?变了,现实变了,难道友谊如过眼云烟?难道真的像JJ的歌词《冻结》一样,永恒的友谊真的被冻结了?我真的想证明,冬天是冰冷的,而友谊永远不会被冻结!或许,我的想法太天真。如果这么下去,三年过后,现在的同学重聚到一起,难道也同陌生人一样,用陌生的眼光凝视着对方,而老师,却愣叫不出我们的名字?不,不会这样的!我想,真正的爱与友谊是永恒的,美丽的。
我永远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在每一个寂寞的夜晚,我会拿出同学录和毕业照,翻来覆去地看着,一遍遍喃喃念着他们的名字,任凭泪水在脸庞滑落,任凭思绪在记忆中遨游。我真担心,忽然有一天我会忘记他们,忘记他们的名字,忘记他们熟悉的面孔,忘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欢离愁。当缠缠绵绵的夜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孤独的窗口,让它为我传达吧,我在难眠的愁夜里想你们——我小学的同学们,我儿时的伙伴们。你们转身离去,我永远无法忘记。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永恒里吧,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回忆里吧,友谊是一个恒等式,纯洁加上真诚就是两颗美丽的心。不管你们在何方,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身边,我会永远牢记这个“美丽的永恒”——爱。记忆。友谊,不会忘的,我们和友谊有个约会。
这是我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不久的一段真实感受。每当在学习之余,就会想起小学时的一些往事,久久地回味,一直到自己累了睡着。这或许就是我生命中一个最美好的记忆吧……
——后记
永恒的美丽作文5
在一个偏僻的乡村里,住着一个活泼,善良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梦。由于家里比较贫穷,所以小梦比任何孩子都听话、都懂事,虽然只有7岁,但是却经常帮助妈妈做家务,不让妈妈操一点心,因为她知道,爸爸在外地打工,妈妈一个人照顾家很辛苦,所以她不能让妈妈为她操劳。
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但却很不幸。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妈妈发现小梦身体越来越不好,但究竟是因为什么,谁都不知道。于是,就在这天,妈妈带着小梦到乡下的门诊检查,可是检查是:没有什么事,只是上火了而已。妈妈终于放心了。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小梦的病还是没有好,反而越来越严重。妈妈不太放心,就跟亲戚借了些钱,带着小梦到城市里的大医院检查,结果却是;小梦得了白血病!而且由于发现的比较晚,已经没有太大希望,唯一的办法就是进行骨髓移植手术。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对可怕的化疗,小梦一次都没有哭过。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小梦也渐渐消瘦下去。忽然有一天,医生笑着对妈妈说:“恭喜你们,合适的骨髓找到了!只是。。。。。还有一位患者也需要它,你们看究竟是给谁呢?”这下,妈妈可发愁了。妈妈又告诉小梦两个人只能有一个获得骨髓,得到骨髓的无疑就是得到了再生的机会。。。。。谁也没想到,小梦毫不犹豫的说;“给那个妹妹吧!”妈妈哭着问;“为什么?”小梦说:“因为我已经7岁了,是姐姐,而那个妹妹只有5岁,姐姐应该让着妹妹!”
于是,这次骨髓移植的机会给了那个5岁的孩子。而小梦似乎也毫不畏惧死亡。这天,小梦对妈妈说:“妈妈,我想要一盆昙花,好吗?"面对孩子可能是最后的要求,妈妈当然同意了。昙花买回来了,小梦整天陪在昙花的身边,给花儿浇水施肥。这天,护士无意中问小梦:“小梦,你为什么这样喜欢昙花呢?”“因为昙花虽然开得时间很短,但是每一个看到她的人都忘不掉她的美丽。我希望我也能像昙花一样,即使离开了,也能让大家不忘记我。。。。。”孩子的话让所有的人都感动了,沉默了。。。。。。
一个清晨,一阵清风把小梦吹向了另一个世界。陪伴在她身边的'是数不尽的昙花。没有人挽留,因为大家知道昙花的花语是:刹那的美丽,一瞬间永恒。。。。。。。
【后记:今天从电视上看到一个女孩把治病的机会留给其他人的故事,十分感动,于是就写这篇文章,他们就像昙花一样,永远是最美丽的!}
永恒的美丽作文6
我一直坚强。
因为我始终相信,心中的那朵依米花依然在绽放。
在遥远的非洲戈壁滩上,生长着一种小花,它叫依米”。
它默默无闻,少有人注意过它。许多途经戈壁滩的旅人都以为它只是一株草而已。而依米,这个被世人遗忘的孩子,在荒芜的戈壁滩上坚强的活着。
依米花通常要用五年的时间来积蓄养分。在第六年春天,才在地面吐绿绽翠,绽放出一朵小小的、纯白色的花。然而,它的花期短暂的只有两天的时光,两天之后便随着母株一起香消玉殒。
五年……一千八百二十六个日日夜夜,在黑暗中孕育生命,在黑暗中默默等待,等待那仅仅四十八小时的绽放,等待那仅仅四十八小时的阳光。四十八小时之后,生命便在灿烂中一点点流逝,不留一丝痕迹,直至消失。
依米,你耗尽五年时光所做的一切努力难道只为在第六年春降临之际绽放花朵吗?
我闭上双眼,想像。
在某个清晨,从地面钻出一抹新绿,努力向上延伸,仿佛是为了亲手触摸阳光。一会儿,一朵小花悄然绽放。无与伦比的纯白神圣、高洁,幽雅的暗香氤氲在花瓣周围,缓缓流动。这时,毒辣的日光也开始变得温柔起来,唤来轻风,轻抚着它莲叶状的花瓣。
它没有牡丹的端庄富丽,没有菊花的傲然风雪,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固然高洁,昙花悄然一现更是难能可贵,依米花虽然不为世人所知,可它以自己独特的生命方式向世界宣告:生命一次,美丽一次。
这是依米花的第一次绽放,也是它的最后一次。
花亦如此,人何以堪?
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曾怀抱梦想,拥有如同依米花绽放一次的美好愿望,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像依米花一样,为之付出一生,只求博得那一刹那的芳华?
困境之中,有的人因此一蹶不振,有的人咬紧牙关坚持到底,他们的最终命运会是殊途同归吗?
正如这小小的依米花,它的`花期仅为两天,但它为这短短两天的绽放耗尽了一生的养分,最终是香消玉殒了,可它用这样的方式向世人证明生命的不平凡、伟大!纵使是死亡,也是轰轰烈烈的壮丽!
如今的我们丧失了依米花这种一往无前的精神,可是我相信,用一生的时光来努力、坚持,只为获得美丽一次的心情,我们会活得更有价值,我们会比从前生活的更加美好。
在非洲的一些部落里,称这种小花为yimi,它是顽强、神圣的象征。依米花的花语是——瞬间的美丽。
所以,请记住,有一种花,它叫依米……
永恒的美丽作文7
盈盈月光,我掬一杯最消的;落落余晖,我拥一缕最暖的;灼灼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萎萎芳草,我摘一束最灿的;漫漫人生,我取瓢最重的――尊严,人若没有尊严,将无异于飞禽走兽,有了尊严,猿人的前肢才从大地上高贵的抬起,有了尊严,一代代为人才在历史的年轮下历久弥新,光焰万丈。
人要有尊严。封侯拜相,钟鸣鼎食不能使人拥有尊严。五代十国时,冯道一生历事多国多君,始终位高权重,自称是“长乐老”,却被人称作“无耻之龙”。袁世凯窃取了革命的果实,登上了总统的宝座,却也未能长久,并被称作“史上最大的大盗”,封侯拜相,钟鸣鼎食能喂饱你的肚子,却不能满足你的尊严,桑塔亚那说的好:“站着的农夫要比跪着的绅士高贵的多”。
人要有尊严。一时的尊严又必须让位于长久的尊严,吴三桂“重冠一怒为仁颜”,私放清兵入关,当时看来是挽回了自己的颜面,长久来看,却落得个卖国贼的.千古骂名。相反,司马迁在死刑和宫刑,卑微的选择了后者,肉身的残缺禁不住他的步伐,为了理想,为了家族,他毅然崛起尊严。一代君权痛蚕室,千秋史笔溯龙门。“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你驻足历史舞台的尊严。
人要有尊严。个人的尊严又必须服从于国家的尊严,自古巾帼不让须眉,古时王昭君崇拜娇美的容颜,菊花般孤高的风骨,柳絮般飘的思念,却远嫁匈奴,怪不得泪痕如桃花般红消香断,作为个人,她痴迷着汉赋唐诗的韵律,却将嫁作匈奴妇,在茫茫大漠,她承受岁月无痕的忧伤,形销骨立,但为了那永世的安宁,她默默地消风而去,怀中故乡的琵琶作伴,对爱情,昭君无颜而对国家,对后世,昭君无愧,这是一个女人伟大的尊严,在历史人河中永恒高贵,到了08年的金晶,当几名分子试图从金晶手中抢走火炬,金晶用她那残弱的身躯捍卫了奥运精神,触动了所有的心,坐在轮椅上的她,也许没有那么高大,可是为了祖国的尊严而不畏暴力和冷眼的她却是无比高大,中国人民在这一刻都为你骄傲,我们记住了这个灿烂的女孩,世界人民为你折服,他们记住了这个为了国家尊严无畏的女孩。
自古到今,能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无尊可言的人,被人们唾弃,当作反面教材;另一种,其必受人敬仰,他的所作所为必为他赢来了尊严,也赢来了掌声,人活着,为了尊严,为了永恒的高贵。
永恒的美丽作文8
随手翻开书,一抹淡紫的身影悠然滑落——是一朵野花,淡紫色的花瓣已然干枯,连细细的脉络都清晰可见,只是花朵仍那么倔强,即使被书压得褶皱却也不低头,而是却仍高傲地伸展着它那柔弱的身躯,任凭时间将它的美丽定格。
小心翼翼地拾起它,往日的芬芳已不复存在,连色彩都蒙上了一层暗灰。如同迟暮之年的妇女,褪尽铅华,但零星之间却又流淌着一种自然萦绕着一种震撼人心的美。
“这就是永恒的美丽吗?”我问着自己,也同样问着花儿。
伸手欲抚上那枯竭的花瓣,不断,指尖轻触间,一片片花瓣竟在瞬间凋零,蝶儿一般轻旋着,然后静静停落在地面。刹那间,这自然的美就在眼前消逝,快得令人猝不及防。
“终究没有什么美能够永恒!”一股失落感充斥了我的心,正欲转身离开,但目光却再一次被牵引——地面上的花瓣借助微风的力量再一次纷扬在空中,同样的摇曳,然后,又同样的静落于地面。
然而这一次,我却仿佛看到了落花背后的故事,那么可爱,那么动人——
在冰雪消融的季节里,肥沃的土地上钻出了拇指长的绿茶——那是一颗花的种子,她努力地把稚嫩的根扎进泥土里,用她那孱弱的身躯点缀着大地。她竭尽全力地汲取养分,只为了心中那个伟大的的梦想。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子,只知道她的根茎越来越粗壮,已经不再害怕石子与沙砾的阻挡。
终于有一天,当第一缕阳光亲吻大地的时候,她长出了一个花苞,小小的花苞呵,承载了她的多少幻想!她更加努力地把根探入黑暗的地底,只为了让她的梦想沐浴光明。
那天夜里,她感觉痛得快要窒息。她忆起先辈们的告诫,是要开花了吗?她有些兴奋,咬牙忍耐那钻心的疼痛,坚持着,坚持着,只为那个越来越近的梦。终于,撕心裂肺的.疼痛让她昏厥。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开花了。
优雅的墨绿色茎杆高擎着淡紫色的花朵,一阵阵浓郁的芬芳随着她的摆动洋溢出来,融化到空气里,一滴水珠从美丽的花朵上落下——那是她的眼泪,是她为之所付诸的汗水努力与承受的辛酸痛楚。千年的痛,只为这一刻。
当时光要带走她的短暂生命的时候,她笑了,那么恬淡的笑容,饱受磨难的开放,再寂静无声地凋零,这便是她的宿命。但,已经开过花了不是吗?开过了花,这一生便了无遗憾。
虽有泪,但泪里却充满着快乐,只因为盛开的那一刻。
这,便是一朵花的故事。
纵使生命无法长久,但已经历过的点滴早已定格。时间可以将月岁月碾平,但终究无法将记忆漂白。经历过,拥有过,这便足矣,在历史的长河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永恒的美丽?
经历过,便是美丽。
拥有过,则是永恒。
大树下,我静静拾起一朵凋零的花,轻轻将它夹进书页。
永恒的美丽作文9
彩虹因折射太阳的光线而变得五彩绚丽,引人入胜,所以有了“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雨后复斜阳”的歌咏,有了少女梦幻的想象。
然而彩虹又是短暂的。当水气蒸发后,美丽也将不复存在,只能留给人们无限的遐想。所以彩虹的生命是短暂的。
表面的美只能取悦一时,内心的美才能经久不衰。
爱因斯坦说:“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了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了什么。”短暂并不是以时间定义,短暂也可以造就永恒,只要你懂得如何更好地生存。
“柔肠断,还是黄昏,那更满庭风雨。”一生都在市井中成长的人,并没有被污浊的空气给玷染,他在不断的失意中寻求着人生的意义。虽然生命很短暂,但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的诗篇。有“秋暮,乱洒衰荷,颗颗珍珠雨。”的感叹,有“向樽前,闲暇里,敛着眉儿长叹。”的哀愁,有“留不得,光阴催促,奈芳兰歇,好花谢,惟顷刻。”的相思。“凡是有井水的地方,都有人唱着柳永的词。”他的词在市井中永远闪耀。
时间有虚实长短,全看人们赋于它的内容怎样。
克尔凯郭尔说:“作为瞬间,它当然是短暂的……然而,它却是决定性的,是充满永恒的。”短暂的一生可以永恒,只要你懂得如何洒脱。
一只白色的蝴蝶,自由而快乐地飞着,它流连花丛,徘徊小溪,尽情享受明月清风,甘露醇浆。飞过平原,高山。欣赏着长河落日,大漠孤烟,品味着铁马秋风,杏花春雨。忘记了人间的是非荣辱;摆脱了世俗中生死名利的纠缠。它不知要去何方,只知道从从容容地飞翔,安安静静地生活……这就是庄周梦蝶。庄周以其与世无争的思想影响了无数人,在喧嚣烦扰的尘世中,为世人保留一方净土。“何须更问浮生事,只此浮生是梦中。”
人类的生命,并不能以时间长短来衡量,心中充满爱时,刹那即永恒。――尼采
爱是超越时间与空间的情感,当爱超越了生命时,它就被永恒地定格为人生最伟大的追求。什么样的爱是感天动地,日月为之失色的?那就是亲情。并不是轰轰烈烈的激情,它只是在平淡的'日子里最平淡的一杯开水,能解心灵的枯竭与疲惫。当你受伤后,家,永远是你的避风港,疗养所。母亲温柔的怀抱是你永远的归属,父亲宽阔的胸膛永远为你敞开。爱,没有时间界限,爱,以它独特的意义,诠释着生命的含义,刹那便是永恒。
当彩虹以昙花一现的美丽让世人惊艳继而消逝后,它留下了足以使各种梦想成型的美丽,变成了永恒。
永恒的美丽作文10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们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的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
虽然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人彷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它非但不会悍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成长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聆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的悲怆。
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也会出现交集。它们不会因范畴不同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
我们不必因为流行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正视“文化”的`概念的宽泛性,是现代人海纳百川气度的表现。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定为这个时代的某种象征,并成为经典。
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段,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
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的被称之为文化作品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
随着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我们更需要的是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或许只是范畴不同,他们都曾经伴随着我们体验成长的欢欣与悲苦。
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哪个时代的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
永恒的美丽作文11
日暮红霞映照着千年古城,迎来暮色的鲁迅西路此时显得尤为恬静与淡雅。“叮叮当当”“当当叮叮”——唯独夏风似顽皮的孩子逗留在花店门前的风铃,不愿离去。
就在离风铃的不远的大云市场出口处有一个免费茶摊。一顶在岁月的琢雕中褪色的小方桌,一个干净的茶桶,一叠色彩淡雅的纸杯,这独特的朴实无华的景致成了古城一道凉爽而温情的夏日风景。
我是一个爱品茶的人,每当我路过这个茶桶时,我也会像爷爷一样在这个茶桶旁接上一杯水喝。拧开水龙头,哗哗地接上一杯,淡淡水色里飘来一股茶叶与茉莉花的清香,沁人心脾;但清香并不徘徊,随即飘散,似带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清静之感。
我不知它何时出现在这里,但每当我路过时,总能看到路人饮水后留下的一脸酣畅淋漓的微笑。你看,一位脸被太阳炙烤得通红的清洁工搁下手中的扫把拿起桶边的茶杯,满满当当地接上一杯茶水,仰头一饮而尽,“呼”地一声喘气,似将那夏日的炎热抛之脑后;一位额头沁满汗珠的女孩子正拧开她的水杯接水喝,她舒缓地喝着,浸润着火燎般的喉咙,犹如久旱的大地正逢甘露,好一杯及时茶啊!
幽幽的茶香缱绻着我的心,这位施茶者是谁?他(她)又会有者一个怎样的人生?
暮色已尽,只有零星的行人迈着匆匆的脚步赶在回家的路途中,茶桶似乎也完成了它一天的工作,静静地伫立着等待主人的到来。“叮叮当当”又一阵风铃传来,我抬头望去街对面的“抒情花店”的'门开了,一位阿姨朝水桶走来,她一身素色打扮,大大的裤腿与宽宽的上衣相呼应,在一步一跨间,为它主人带来别样的风韵与宁静。等阿姨走近了,我才看清她约摸四十左右,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也雕琢了她和善的容颜。对于我的杵立,阿姨那一双充满笑意的眼睛似乎显得有些意外,当她得知我的来意后,莞尔一笑,她一边利落地收拾着茶桶、杯子,一边告诉我,她叫邵素琴,每天早上8点,她就开始生煤炉烧水,天热的时候就要多烧些水,一天下来茶水可以被路人喝完四大桶呢!。阿姨说,她喜欢在茶水里摆放一些茶叶与茉莉花,“这样的茶不仅好喝,还有利于人避暑通气呢!”
当太阳将最后一丝光亮抽走时,我告别了茶摊的主人。走在鲁迅西路上,回首“抒情花店”,店内的灯已璀璨亮起,只见它的主人正娴熟地拾掇着茶桶,摆放着绿绿的茶叶和柔嫩的茉莉花……忙碌的身影穿梭在花影间,温馨而和谐!
——这是一份别致的古城美景,有人为自己的付出而快乐着,有人因此而感动着!
——相信多年以后,当我回首往事时,依然会清晰地记得花店里那份质朴的美丽,依然会清晰地记得古城上空回荡的那一份暖暖的情意!
永恒的美丽作文12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察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工整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粮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瓮它的,真既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祸沉郁;我们哼着《同卓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春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会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互相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老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界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新的突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着文化垃圾,对此我们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的是带给我们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
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做那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永恒的美丽作文13
最近老爱唱李白的《静夜思》,妹妹只是笑我幼稚。我让她笑,我不想跟她解释什么,会很累的。毕竟,她不会知道我在哪个安静的夜晚遇到了什么样的女孩.
一天晚上,我坐在楼下花呗旁乘凉。天气相当好,但是周围没有人。估计都是在家里享受高科技。突然,我隐约听到了一首悲伤的曲子,我顺着旋律寻找…
的确,在后屋门口,有一个看起来和我同岁的女孩,扎着马尾辫,手里拿着吉他,在皎洁的月光下轻声弹奏。一些没有梳理的多余的`头发在晚风中轻轻飘动.
我和她打招呼,友好地互相交谈。所以我知道,她叫林xi,比我大一岁,因为我妈妈出去打麻将,很孤独,所以她下来弹吉他消遣。
“你知道这把吉他的名字吗?”林奇怪地冲我笑了笑。“不知道。”我只是摇摇头。“叫月光吉他。”她沉默了一会儿,又笑了:“没想到吧?”“确实如此,为什么?”“我姑姑说我出生在月亮下。当时月光像纱一样遮住了我的脸,但是很美!”当林xi说话时,他已经准备好拨弦了.
当我听到妈妈在楼上叫我时,我转向林xi说:“我要回家了!”林没有说话,吉他的旋律响起.
除了我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如果不是因为.
又是一个月夜,我打开窗户,试图在月光下发光。突然想到了林xi。
仍然是房子的门。如我所料,在那里。她抬头看着月亮,月光似乎在她的脸上。
“你终于来拉!”
她忧郁的脸上带着一丝喜悦。“你今天没拿月光吉他?”“你说,我等你弹吉他已经两个星期了……”她立即住口,好像说错了什么。
“两周?晕,你妈天天打麻将?”
“算了,你以为我没说话。”
“怎么了?有心事?”
“嗯.梦,我把你当好朋友,我要为我保密,好吗?”
“没问题!”
".告诉你,我从小就没见过我妈,我爸打赌是我奶奶把我带大的……”说到这里,林xi放声大哭。“我昨天回家,爸爸正在和人打麻将。我刚说了几句,他就往我房间里扔东西,我的吉他也被……”
"林xi,安静听着,月亮在唱歌!"
“你说,月亮会弹吉他吗?”
“会的!”
仿佛吉他的旋律真的来自月亮.
“我一直以为吉他只给我带来了瞬间的美。现在我明白了,它不是一瞬间,它是永恒的……”这是我和林xi在一起的最后一句话。
从那以后我就没见过她。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月光下的吉他,还有那个视瞬间为永恒的吉他女孩——。
永恒的美丽作文14
时光如梭,它带走了青春年华,却带不走沉淀在心中的永恒的美……而这永恒的美,就这样在一个14岁女孩心上,生根、发芽,然后茁壮成长……
谢谢老师, 您在我心中播撒下这永恒的种子。
前一段时间,我因走路不慎而扭伤了脚踝,走路十分困难,去厕所都需要他人搀扶。班主任牛老师安排我的同桌照顾我。那次课间操,我怕扶我的同学不下楼做操扣我们班的分,就催促她下楼做操了。我想要去厕所,于是便用手用力将身体从座位上支起,摸着墙壁,单脚跳着,奋力向厕所跳去。我们班在三楼的中间,我还没有跳到楼梯口就已经气喘吁吁。就在我准备试探性地跳台阶的时候,遇上高老师,高老师见了我,立即跑过来,关切地说:“小心点儿,一个人怎么能走好呢?还是我扶你去吧。”我充满感激地望了高老师一眼,说道:“嗯,谢谢老师。”老师笑了笑,伸手扶着我,缓缓地向楼下走。高老师每次都比我少走一格,我开始有些不解,到后来觉得我这样很省力,脚也不用跳那么疼了,我充满感激地望了老师一眼,老师只是笑笑,一言不发。而那抹笑容,确是如此的美丽,世间万物无法比拟。
终于跳完楼梯了,我长舒了一口气。可是离厕所还有一百多米,要是平常,我不用一分钟就能走完,可是现在,我觉得厕所是那么远。我跳的那条腿已经很酸,每跳一步都觉得很艰难。但是我必须向前……我又开始跳了……突然后面传来熟悉的声音:“苗彦,不能这样,你跳的那条腿都肿了!”我和高老师不约而同的转身向后望。啊,原来是牛老师!牛老师正在看操,看到我和高老师就急忙跑了过来。“不行,小高,让我背她吧。”说着,便蹲了下来。“快上来呀!”牛老师催促道,“我……那个……哦。”我犹豫了一下,看着平时柔弱的牛老师,此时却是如此地坚定。我俯下身来,趴在老师的背上……牛老师双臂紧紧挽起我的双腿,慢慢地起身,然后用力把我往背上面一送,便背着我,向厕所走去。
风儿顽皮的将牛老师那一头棕色的长长的卷发轻轻掠起,煞是好看,伏在牛老师的背上,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一种在爸爸肩上哭泣,在妈妈怀中欢笑的感觉,是任何人都无法仿造、复制的'感觉。突然,我看到牛老师发间的一根白发,它深深地刺痛了我,鼻子一酸,眼泪涌进眼眶……
看着两位已不在年轻的老师,我心中美的花朵绽开了。我明白了一个极为平常而又如此重要的道理,那就是:美是心灵的高尚,与年龄无关。
永恒的美丽作文15
我们曾经整天逍遥自在,荡漾在碧波上。但是现在,它远离了大海,山川和河流。过去的喜怒哀乐,凝聚成今天记忆中美好的永恒。
——铭文
“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到这句话的时候,美好的过去已经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消失的无影无踪。为什么一个人失去后总是懂得珍惜?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飘进初中的,每天都被繁重的作业压垮。我没有时间去考虑其他的想法.但愿我在梦游;再回头看,我还是小学时一个清纯活泼的同学;回头看,依然是我熟悉的母校;再回头看,看到一块美丽透明的水晶,上面刻着“友谊”.可惜我们转身离开了,有的飞到了远离大树的蓝天上,展翅飞翔;有些还在树周围徘徊。我们这群鸟散去了,飞向它们新的集体,迈出了新的一步。
我相信记忆是永恒的美。升学的紧张阶段很无聊,却因为互相关心和问候而如此温暖;幼稚的噪音,现在想起来是多么温暖;过去的快乐时光不再漫长,不知何去何从,过去的歌声如旧爱激荡心头。
我始终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好。然而现实就是这么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小学生在街上相遇,匆匆对视,不是微笑,是异样的眼光!为什么回母校看望老师,老师却对我们不那么用心?变了,现实变了,友情是不是如过眼云烟?真的'像jj的歌词《冻结》那样永恒的友谊被冻结了吗?我真的想证明冬天很冷,友谊永远不会冻结!也许,我的想法太天真了。如果再这样下去,三年后,现在的同学会重聚,会像陌生人一样用异样的眼光盯着对方,而老师却叫不出我们的名字。不,不会发生的!我认为真爱和友谊是永恒而美好的。
我始终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好。在每一个孤独的夜晚,我都会带着我的同学和毕业照,一遍又一遍地看着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背诵他们的名字,让泪水顺着我的脸庞滑落,让我的思绪在记忆中漫游。我真的很担心有一天我会忘记他们,忘记他们的名字,忘记他们熟悉的面孔,忘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喜怒哀乐。当挥之不去的夜雨敲打着孤独的窗户,让它向我传达,我在不眠之夜想念你?我小学同学,我青梅竹马。你转身离开,我永远不会忘记。让我沉浸在美好的永恒里,让我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友谊是一种身份,纯洁和真诚是两颗美丽的心。无论你在哪里,远还是近,我都会永远记得这个“美丽的永恒”?爱情。回忆。友谊,我们不会忘记,我们和友谊有约。
这是我小学毕业进入初中后的真实感受。每当我在学习的时候,就会想起小学时的一些往事,久久地回忆,直到我累了睡着。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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