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集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房子》,它的作者是维吉尼亚李?伯顿,这本书是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在汉唐书店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很久以前,在乡下,有一个盖得很好的小房子。小房子坐在山冈上,非常开心的看着太阳升起、太阳落山;每到晚上,他看着月亮渐渐地从一弯瘦瘦的月亮变成一轮满月。春天来了,他等待着第一只知更鸟从南方飞回来,长长的'夏天里,他看着大树小树为自己穿上绿衣裳,到了秋天,白天慢慢地变短,夜晚慢慢变长,接着是冬天,夜晚更长了,白天更短了。一天,小房子惊讶的看见乡下多了很多公路;多了很多汽车;多了很多楼房;多了很多商店……夜晚不在安静、平和。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忙,四季看上去没什么不一样,没有一个人顾得上看他一眼,小房子怀念着美丽的家乡。有一天,盖房子的家人来了,把小房子带到了它向往的乡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很冷漠,他们匆匆而过,顾不上看小房子一眼。
我的感想是:虽然我们住在城里,每天都很忙,但是我们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大家都不再冷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过8岁生日那天,妈妈知道我很爱看书,于是就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让小学生热爱学习的100个故事》这本书。
其中,有一篇叫《十年记载“No”的日记》。这篇文章讲述了著名的'科学家法拉第发明电磁感应原理的故事。
法拉第有一本写了10年的日记,除了第一页写着:“对,必须转磁为电。”其他他都写着“No”这个词,整整10年,都是这样写的,只有在这本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Yes”。原来法拉第研究磁能否生电的课题。十年过去了,经过“实验——失败——再实验”法拉第终于成功了。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麽事情,只要坚持去做,就一定能成功。这方面我就不行,有时候我做奥数题,想一会儿我做不出来,就不想做了。可是看完这篇文章,以后我就开始想法拉第学习。
我希望同学们也来看看这本书,会对你的学习有帮助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热爱读书,在那数不清的书籍中,我获取了许多知识,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最喜欢看的是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它是苏联一部最辉煌的名著,它早已成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作。此书被广为阅读,盛传不衰,被视为人们的生活教科书,人生的路标和精神补品,被一代代读者传承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他英勇奋斗了一生,和书中的主人公保尔的经历完全交织在一起。保尔既平凡又伟大,但他不是天生的英雄,而是在老一辈党员的教育下,通过长期实践,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一个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的自觉革命战士。他有奋斗目标,为之献身的理想始终坚定不移,并和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为人类解放而奋斗,“钢铁”就是这样一步步炼成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空谈理想是无济于事,要苦干,实干,从自己做起,从小做起,要有顽强不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一起加入吧,投身书的海洋,会给你带来无穷乐趣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相信大家读过不少书吧。今天我要介绍的一本书就是《不要咬嘲笑的鱼钩》他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
故事讲的是:对西蒙来说。今天是个倒霉的日子。原因是他的姐姐嘴里的口香糖掉了然后他发现口香糖居然在——西蒙的头发里。他试着把口香糖从西蒙头上剪下来时,不小心把西蒙的头发剪下来了,西蒙的头发被剪之后像被狗啃过。西蒙带上帽子就跑了出去。
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确实谁都没有看见西蒙的头发……直道摔了一跤,帽子掉了,大家看到了西蒙的`头发都一一的嘲笑他,他往家的方向跑。他差点撞上了露丝奶奶,他知道了西蒙今天发生的就告诉西蒙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垂钓之地,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用的鱼钩逗弄鱼,当鱼咬住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回。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线,许多人鱼都被抓住了,鱼儿们向年长的鱼总结了几个道理:
一什么都不做或视而不见。
二同意,他说的话。
三换一个话题是开个玩笑。
四开个玩笑。
五远离他。
这个故事不错吧,不读课外书,就像你吃饭没有菜话说你读过哪些课外书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习惯》、《老爱哭和不在乎》和《再见,坏情绪》。这三本书是一套温暖、明亮和充满正能量的儿童成长励志读本。每本书里有三百余篇小故事,通过阅读这些短小的`故事,我懂得了什么是自强、自信、自立、诚信、奉献、友爱、互助和感恩等美德。
《伴我成长的好习惯》告诉大家要自立,做事不能拖拖拉拉,要讲卫生。我们每个人从小都要养成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好的生活习惯。《老爱哭和不在乎》说的是老爱哭是个爱哭鬼,不管做什么都哭哭啼啼的,不在乎是什么事都不上心,不管不问。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感情用事,要有耐心,要冷静,凡事要先思考。《再见,坏情绪》帮助我们管理好自己的情绪,给我们心灵送来疏导和抚慰。
童年作为人生的第一个成长阶段,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生活中极其微小的喜欢都将影响以后的生活品质和性格气质。这是一套用正能量的故事给孩子送去感动、温暖、信心和力量的书,小朋友们记得一定要看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西去的步伐。它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我喜欢的书有漫画书,科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笑猫日记》之<云朵上的学校>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初夏球球老老鼠的.子孙给笑猫带来了一个惊讶的消息,云朵上有一所学校,学校里有小白和她的女主人蜜儿老师,还有一些经常因学习而做噩梦的孩子。于是笑猫和球球老老鼠就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
来到云朵上的开始就令笑猫很惊讶,小白竟说它和女主人不是爬上来而是它的女主人蜜儿举着伞抱着它飞到云朵上来的!
第二天,笑猫看见了孩子们的晨练是由青蛙来带的,早餐居然是这样的:一朵桃花是花卷,一个红嘴儿桃是米糕,一个鸡蛋是熟的,一杯牛奶很好喝。这就是早餐,你现在是不是很想吃?别着急,还有一种月光晚餐,有面包树的果实,鲜红的树莓,鲜红沙拉,树奶说到这,口水都流行了吧?
接着笑猫和孩子们来到了仙池旁,看到了一个个浑身上下发出仙气的仙鹤,这样子美的不得了!
最后一天,笑猫它回到了翠湖公园。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我家书柜上有很多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国的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刚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迫不及待地想要快点读完。
从《昆虫记》中我学会了很多知识。蜜蜂,有辨认方向的能力,还被称为资源昆虫,能替果树完成授粉任务,还能酿蜜,给人们提供蜂蜜。独角仙,它的`甲壳多为深色,头部尖端有一只像犀牛一样的角,是昆虫中的霸王。研究人员发现,在不同条件下独角仙会变色,对研究智能材料有启示作用。螳螂,它的腿部有两排整齐而锋利的锯齿,专门捕猎各种昆虫和小动物,在田间和林区能消灭不少害虫,因而也是益虫。
《昆虫记》里面讲的小动物还有很多,法布尔让人们知道了昆虫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课外书,希望大家读了这本书也能喜欢上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子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一个日本人写的叫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在1981年出版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大的反响。
我来告诉你,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小豆豆的女孩在一所学校学习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所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教室跟我们不一样,我们教室是楼房,而他们的教室是一辆旧电车做成的,如果你坐在那里,简直就像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
上课的时候跟我们也不一样,我们在教室谁坐在哪个位子上,座位固定不变,他们却每天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已喜欢的座位
我们的学校都是按照每个小时间,有顺序地上课,而他们可以从自已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学习等等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小豆豆在学校里有趣的事情,我很羡慕小豆豆的童年生活,我相信巴学园是每个小朋友向往的学校。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
因为这本书能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如果你们看了这本书你们一定会喜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
在我的书柜中,有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这是去年爸爸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鲁宾逊,写了他在无人岛上如何度过三年,承受煎熬感冒的痛苦。接着又说到他自己造小木舟来到一座生机勃勃的小岛,在那里生活,自己劳动、种植,一切都是靠自己干活来维持生计。他还救了一个被俘的野人,管他叫“星期五”。
在后来,他又拯救了一位船长和几位水手。鲁宾逊出谋划策,带领其他六人夺回了被海盗占据的船,后来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面对困难要迎难而上,而不是知难而退。就像这一本书的主人公,他在生死关头的'时候不退缩,毫不畏惧,难道他这一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说来惭愧,有一次,我做老师布置的作业,碰上了难题。我想:怎么办呢,不会做,要认真做吧,又会耗费玩的时间;不去做吧,又担心老师批评。正当我左右为难之时,突然想起老师说过不会做的可以空几题。一想到这儿,我心中的大石头也放下。于是,我高高兴兴得出去玩拉。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自己多可耻。
后来,我以此引以为戒,让以后的学习更进一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2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军中兽王》、《金银岛》、《斗罗大陆》、《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本《金银岛》。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写的,听了我的推荐,相信你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讲述的是少年吉姆从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得知海盗头子,费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里劳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里弗西等人一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26名船员中,竟有19名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是费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并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暗自形成了代表“恶”的费林特一派和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医生里费西足治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费宁特一伙儿,载宝而归。
我喜欢看这本书的理由是吉姆这个孩子机智勇敢,有胆量。用自己的力量加上运气还有智慧把船夺了回来。
书中像这样精彩的故事情节还有很多,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被吸引了呢?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3
我最喜爱的课外书是《35公斤的希望》,这是一个关于励志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安娜·嘉瓦尔达。
我最喜欢里面的爷爷一角,因为,正当故事的主人公小男孩不爱学习的时候,爷爷并没有奚落他,反而鼓励他,鼓励他去上学。最后,主人公小男孩被说动了!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爷爷很知心,很善良!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主人公小男孩讨厌学校,讨厌上课,特别是体育课。由于他的成绩差,最后被退学了,没有学校愿意收留他。在爷爷的鼓励下,他自己看中了一所学校,他向父母提议,可父母不同意,但最后因为实在没有学校愿意收留他,才决定试一试。没想到,那位校长女士竟然愿意收留他,但要经过考试。过了几天,妈妈来电话告诉他爷爷住院了,他伤心透了!最后,他听说爷爷来看他了,他又高兴极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很现实,说的差不多就是我们!它写得好很好,使我感觉自己就像那个小男孩,所以我很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神奇校车》系列的《星星诞生记》,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呢。书中内容讲的是多萝西过生日,小伙伴们打算给她买颗星星当作生日礼物,于是弗瑞丝小姐带着同学们去看一看那颗星星。他们坐上了神奇校车,神奇校车就变成了太空车。为了去到那颗星星,他们经过了火星,看到了整个地球、月亮和太阳!同学们在太空漫游,看到了星星的爆炸,并且用神奇校车做了一颗名叫多萝西的恒星,真是太有意思了。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相互挤压而形成的球体,热气是恒星的燃料,能让它像火焰一样明亮,并且能持续数百万年,如果恒星死亡时伴有大爆炸,那么剩下的物质也许可以再次组成一颗新的星星,就像多萝西恒星那样。而我们每天看到的太阳也是一颗恒星呢。
从此以后,每到夜晚,我抬头仰望星空,总是能感受宇宙的'旷阔和神秘,在科学的世界需要不断的学习。我要好好努力,以后也要像书里面那样,去探索太空,寻找那些美丽的星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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