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时间:2023-10-22 11:18:33 作文500字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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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作文500字[精华]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作文500字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精华]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1

  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希望出生在最好的家庭和最好的时代。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体面的工作,过上好的不能再好的好日子。——穿越十年后。

  今天,这个周四的心品活动课又到来了。这次的心品活动课题目是“穿越十年后”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十年后的模样,我们对这次活动很期待。

  开始时,班主任找了一位同学朗读:“自由呼吸,心无杂念。我将带你进行一次想象之旅。集中注意力于我的语音,并感觉你的身心开始越来越放松…继续放松…”这时我们已经要穿越了。我们每个人都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当我要穿越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圆圆的小物体,是一个钟表。然后就看到他离我越来越近。就看到了时针和分针都指向了12感觉到了时间开始凝固。慢慢地,分针开始沿着表盘走动,而且速度越来越快。我感觉到被拖进了未来之城,当表针停下的时候整整十年已经过去了。

  我看到了十年后处于理想工作环境,最好家庭,美好日子中的我。

  然后我又被拉向了黑暗,睁开眼后,我又重新回到了现在,回忆起我美好的未来形象。那些美妙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将在心中留驻。

  穿越回来以后,我总结了从现在到想象意象的过程中获得的所有收获。

  这次心品活动课不仅可以让我们通过憧憬美好的未来暂时忘掉压力和不愉快,得到一定的`放松和休息。还可以让我们带着这份美好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潜移默化的想着这个目标奋斗,直到在某一天与美好的自己相遇。

  这次心品活动课即是一次穿越,也是一次憧憬和邂逅。只要我们不断想想美好的前程。用热情的双手拥抱它,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它,他总有一天变成现实。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敞开心扉去迎接他它。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2

  我最喜欢的就是鱼娃贝贝和藏羚羊娃迎迎了。贝贝是一个身穿蓝色衣服的福娃,它有一张樱桃小嘴,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有着一头水花的发型,浪花里面还有一条水蓝色的小鱼在乘风破浪的游着,真可爱。它走起路来,两手张开,一脚高,一脚低,活像一个“小宝宝”。听说这个鱼娃象征的是祖国的繁荣与收获,人们专门用“鲤鱼跳龙门”寓意事业有成和梦想的实现,而且,“鱼”还有吉庆有余、年年有余的蕴涵呢!迎迎是来自中国西部大地的一只机敏灵活、驰骋如飞的藏羚羊,它的身子呈橘黄色,头上有一对弯曲尖锐的'菱角,它的发型是青藏高原传统服饰的条纹,非常具有民族特色哦!它象征着将美好的祝福传递世界,也是绿色奥运的展现。熊猫娃晶晶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给人们欢乐。大家都知道,大熊猫是我们中国的国宝,它深得世界人民的喜爱。它有着一头莲花瓣的发型,觉得真可亲。它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象征着森林和动物们的亲和。最大的娃娃圣火娃欢欢是五个福娃中的代表。可以说,在五福娃里它是个大哥哥了,是一个火力四射的火娃娃,它全身呈大红色,有着一头迷人的火焰发型。它象征着奥林匹克圣火,将激情播散到世界,传递奥林匹克精神。欢欢所到之处,都会洋溢着北京20xx对世界的热情。京燕妮妮栩栩如生、靓丽可爱……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3

  坚持,让河流冲破重重阻碍,直奔大海;坚持,让雏鹰飞跃苍穹,翱翔碧空;坚持,让幼苗长成参天大树,见证沧海桑田。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坚持。

  一代书法大家,练尽十八缸墨,只为心中的坚持。

  王羲之从小跟随卫夫人学字,然而,数年的学字最终被卫夫人说为“死字,毫无生气”。这激发了王羲之心中的斗志,为了练好字,练出有生命的字,他立志练完十八缸墨。从早到晚,王羲之从未停止自己练字的动作,有时身上无纸,便写在自己身上,把洁白的衣绸染得漆黑,也不停止练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王羲之早已练尽不止十八缸的墨水,他的字中已经蕴含灵性,他正如一条潜龙,在不断坚持与努力下,一鸣惊人,成为大书法家,留下《兰亭集序》等传世之作。

  十年如一日的坚持,让王羲之成就书圣之名。

  一位得道高僧,穿越大漠戈壁,只为心中的坚持。

  历史上的唐玄奘不如《西游记》中的唐三藏一般,天子御弟,金蝉子转世。除去同是心怀天下的慈悲的高僧外,唐玄奘的身份注定西行更加艰苦,从长安偷跑出来的唐僧,没有神通广大的徒弟,穿越黄沙大漠,没有定风珠,他便独自埋头,顶着黄沙,走向天竺。他遇到过几次强盗,也遇到过横行霸道的国王,但他心中的'坚持,让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并历经数年,取得大乘佛法,回到大唐,受到皇帝热情接待,被封“三藏大师”,将心中慈悲大爱传给天下。

  数万里不停竭的坚持,让唐玄奘实现自己的理想。

  坚持,是人生路上的垫脚石,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

  坚持,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4

  如果有人问你,你最喜欢吃的东西是什么?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粉条!并且我相信回答这样问题的人并不止我一个,还有老姐!

  记得在我们小的时候,每年过年的时候,老妈总会在正月初一的早晨,做上一盘猪肉,豆芽炖粉条,虽然只是简单的一个菜,但是却是我和老姐的最爱。

  我们最爱的并不是,猪肉和豆芽,却是里面的粉条!

  这么多年来,好像真的`是百吃不厌,怎么吃都吃不腻的那种?!

  小的时候就是每当我们过生日的时候,或者过一些节日的时候,老妈总会给我们煮粉条,煮好之后,我们也就简单的放一些醋,或者放一些西红柿,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样的粉条恐怕真的是难以下咽,但是对于我和老姐来说,真的是吃得津津有味!

  重要的爱好一直延续到我们结婚以后,好在就是自己和老姐嫁的这边的人也都特别理解我们的这种爱好,然后就是买单饭,里面有粉条的时候,老姐的婆婆,还有某人,总会把他们碗里的粉条给我们放到我们的碗里!

  现在就是自己每当回到家的时候,老姐就会自己煮一些粉条,然后放一些芝麻酱,也只是简单的放一些调味,但是我们依旧感觉是人间美味!

  后来自己也有问过老姐说,有没有想过这么多年来?我们就是对粉条的爱好,从来没有变过,老姐说也可能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一直没有变吧!

  打小就觉得粉条是特别美味的人间美食,所以这么多年来真的是百吃不腻!最近一段时间就是某人有熬羊汤,自己在羊汤中也吃了太多太多的粉条!

  但是还是感觉粉条是自己最喜欢吃的!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5

  “嗨,没事儿,我早忘了!”每当耳畔响起这句话时,我总觉得“忘了”这个词,是宽容,是谦让,是真情……

  “这个月又没钱了……”看着自己空空的钱包,我泛起愁来。说好这周要还同学钱的,如果食言,她一定会生气吧?

  怀着忐忑的心情,我向她开口:“那个……上次借你的钱……可能暂时还不了了……”话说到一半,我只觉得耳朵火辣辣的。

  “没事儿,我早忘了。走,请你去吃零食!”她爽朗地大笑。一句“忘了”,让我忘了尴尬,却记住了友谊。

  盯着空白的答题板,我心里一阵发慌。再看看对手,脸上依旧是自信的微笑。她一定答出来了,我要输了。

  “公布答案!”主持人打开我们的答题板,我惊讶地发现,她的也是一片空白。“平局!”主持人说。“你怎么……”我指指答题板,问她。

  “忘了。”她耸耸肩,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我们拥抱彼此。怎么会忘呢?一句“忘了”,是对结局的'淡然,更是对对手的宽容。

  “姐姐!你为什么不买冰淇淋给我!”小表妹气鼓鼓的。

  “你吃太多会肚子疼啊!”

  “哼,我不要理你了!”表妹一把抓过我的笔,狠狠摔在地上。笔断成两截。表妹见情况不对,一溜烟跑了。

  我把残缺的笔扔掉,转身看见表妹又跑回来。“姐姐,对不起……”她的脸上挂着两串泪珠,嘴紧抿着。

  “没事,姐姐都忘了。我们一起去放风筝好不好?”我擦掉她的眼泪,表妹笑了,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一句“忘了”,能带来阳光。忘掉别人的过失,得到的是快乐。

  “忘了”是宽容,“忘了”是谦让,“忘了”是真情。忘记的是遗憾,铭记的是温暖。“忘了”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它道出了人们需要的体谅。

  一句“忘了”,云淡风轻。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6

  在这美丽而又富饶的世界,有着无数种的乐器。不管是西洋乐器,还是我国的乐器,都能奏出世间最美的音乐。

  而在这茫茫的乐器中,我最喜欢的乐器是:长笛。它是一种西洋乐器的木管乐器,它也是管乐团中必不可少的。

  你们如果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的话,那是因为它所奏出的音乐旋律是那样的美妙。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开始学习了长笛。

  刚开始,我是那样的喜欢长笛,因为我被它那悠扬的`笛声所迷住了。而现在我学习长笛已经有两年了,学习过程中,我也曾遇到了许多坎坷和磨难。在我学习长笛一年多时,因要迎接毕业考,所以,那几次上课时,老师所要求练的曲子,我却一点儿也没吹,被老师教训了几顿。当时,我想,算了不学了,反正也没什么。这样也能减轻一下自己的负担。这真是一举两得呀!但当我和爸爸谈论这件事时,爸爸却说:“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你应该振作起来。而你说没时间练习,还是你自己不愿挤时间。”人们常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会有的。后来,我就继续学了下去。果然我的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在音乐会上,我又一次的感受到了长笛的魅力所在。通过这一次的经历,我对长笛的喜爱有加深了一层,我感到世间最美的音乐就是长笛所奏出的悠扬旋律。

  因为这悠扬的笛声,我开始学习了长笛,我开始热爱长笛,我开始喜爱音乐。长笛是我最喜爱的乐器,愿它能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7

  我最喜欢的节气,应该是立秋了。

  立秋时节,刚刚结束了酷热的大暑,那时候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是热乎乎的,热得昏昏沉沉的,这时候,开始吹来一阵阵凉爽的风,似乎猛然将自己吹得神清气爽了,人们开始苏醒了。这一阵风,也意味着正式带着你走进了秋天。

  立秋时节,城里没啥大变化。一到乡下,可就热闹多了。这样的时节,就算太短,农村里的人们也便是要趁了这早晚间的.清凉,忙碌不辍,赶紧地在岁暮前做好手头的功夫活。各家各户的自留地里,一个个水嫩水嫩的萝卜早已冒出了自己的头,红的、白的、绿得各种颜色的萝卜像人们招手吆喝,然后田地里之间一个又一个农民带着镰刀箩筐开始挖萝卜,不一会儿,一筐又一筐的萝卜被男人们背到家中。家中的女人们也不闲着,拿出放在家中藏着的竹匾,将萝卜切条,放在竹匾中晒干,晾晒出女人的巧手慧心和勤劳耐心。经过太阳的曝晒,萝卜条水分慢慢减少,然后放进瓮里面腌制成咸或甜等口味的萝卜干。

  这时太阳已经偏西,从田野里劳作归来的男人们将一身装备褪去,冲洗一个热水澡,洗尽了一身的污秽和疲惫。吃过晚饭后,搬一张小竹椅子,坐在屋外的场上,打开收音机再点一支烟,享受着傍晚的凉风,沉醉其中……

  立秋过后,在天地万物的声息里,一丝一毫一缕都开始透着凉意,忽近忽慢,气定神闲地牵着你往真正的秋天里走!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8

  我学过的字中,有很多我喜欢的字,因为有了它们,让我的学习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但是,在千千万万我喜欢的字中,我最喜欢的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细”。

  “细”是粗细的“细”也是细小的“细”,是仔细的“细”也是详细的细。正是因为这个“细”,细是细心的“细”也是细节的“细”。正是因为细心,细心,我才体会到了了认真学习的快乐!

  记得在学校的一次单元测试中,我有好几道题都是因为粗心才少了好几分。从那以后我就决定,改掉粗心大意的毛病,在学习中要细心,细心,再细心!从此之后,每次写作业的'时候

  我都会提醒自己,“记得细心一点呀”!因为时时提醒自己细心,细心,我真的慢慢开始变得细心起来。细心使我能把老师留的古诗背的滚瓜烂熟;细心能让我把英语老师布置的单词默写的一字不差;细心让我可以写作业的时候得到一颗星!

  因为细心,不仅我的作业写得更好了,而且,考试成绩还提高了呢!

  还记得有一次我写试卷的时候,有道题不会。我马上就想放弃了。后来我想起来“要细心,要仔细”,于是我细心的又审了一下题,终于写出来了。卷子写完之后,我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了错题,立即改正了过来。那次考试,我终于考到了自己理想的成绩。

  正是因为细心才让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不仅让我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而且学习成绩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我最喜欢这个字。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9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诗的历史源远流长,名家辈出,名篇佳作在中华文明中蔚为大观。今天,让我们漫步于古诗苑,含英咀华,接受一次美的洗礼。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水调歌头,作者苏轼诗句: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做此篇,兼怀子由。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出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思念亲人的思想感情,因为今天是中秋节,也是苏轼被皇上贬了官,而被皇上贬成了平民百姓。在这里,苏轼想起了十多年来都没有见过的弟弟苏撤了,很想见弟弟一面,他轻轻地把头望起来,看见月亮又大又亮又圆,仿佛看见弟弟的影子。给了我一个人生启示,让我懂得了亲人比金钱还珍贵,我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亲人。

  这首诗让我鲜明感起了,我和伙伴分离的时候,有一句诗可以形容,我和她的心情,“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意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中秋节本身就是团圆的日子,可是时间总是不等人,苏轼望月想念自己从前和弟弟苏澈一起过中秋节,苏轼很想知道弟弟现在在干什么,所以在自言自语地说:“如果弟弟在这里,该有多好啊!”虽然相隔千里,也能共享这美好的月光。

  既可以是遭受伤痛时他人的悉心宽慰和安抚,也可以是收获成功时他人的真诚嘱咐和支持,又可以是陷入迷茫时他人的耐心指引和引导,也可以是沉醉麻木的。

  祝愿苏轼和他的弟弟早日重逢在一起。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10

  我的爸爸是傻瓜,我爱我的傻瓜爸。

  说我的爸爸傻,一点也不假。妈妈成天挂在嘴上,说我爸爸傻人吉相,傻瓜傻福。我也知道我的`爸爸确实有点儿傻。他在家里常常做错事……做菜不是忘了放盐,就是忘了放味精。烧饭不是烧糊了就是没有把米煮熟。有一次,他居然吃馍沾墨汁,我们都哈哈大笑,他不但不笑,还傻声傻腔地说:“好吃,好吃。”

  有一天早晨,我们正在吃早餐,爸爸刚吃一口,抬头一看表,就急忙拎起衣服往厂里跑。妈妈说:“不要紧,他一会就会回来的。”果然不出所料,不大一会儿,爸爸回来了。原来他忘了是星期天。

  前年暑假里的一天,我们全家人正在吃午餐,忽然乌云翻滚,霎时间倾盆大雨铺天盖地落下来,爸爸慌忙拿起家里唯一的一件雨衣就往外跑,我和妈妈连声喊“豆酱……”可爸爸好象没听见似的,一个劲往雨里钻。我们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大雨把墙头上的一盆豆酱冲走。一会儿,雨停了,爸爸像个落汤鸡,气喘吁吁地奔进门就问:“你们怎么样?”妈妈气冲冲地说:“我们,我们,你心里哪有我们!”爸爸“嘿嘿”地傻笑两声,一边脱下上衣拧水,一边陪着笑脸说:“厂里进口的两袋原料放在窗口旁,我猛然想起下班时没有关窗口,幸好及时赶到,要不然,要不然……哎──亏你还是个党员呢!是我这个千把人的厂重要,还是你那盆豆酱重要?这可是个原则问题啊!”“原则”是什么问题,我心里小声嘀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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