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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作文500字5篇(优秀)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的作文500字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1
教室里传来轻微的啜泣声,我趴在桌子上,身体由于哭泣而慢慢起伏着。突然,一只温厚柔软的手轻轻的触碰我的背,我红着眼睛,抬起头来,虽然受到委屈而流下的泪水使我的视线模糊不清,但他那张和蔼可亲的脸庞仍清晰可见。“怎么了?”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话,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抚慰。从这一分一秒起,我对他有了感情。
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拥有一颗体贴的心,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从不自私自利;经常露出笑脸也是他人缘好的原因之一。有人拥有烦恼,他一定马上前来慰问;有人需要帮忙,他一定及时伸出援手;大人心有疑虑,他一定立刻提供意见,因此人缘奇佳无比。
回忆里,有一次他因为一些苦衷,不得不让我讨厌他、远离他,尽管我心里明白,但那股锥心刺骨的痛却像把锋利的短刀,亳无遮蔽的刺进我的内心;一看到那封信,泪水就夺眶而出,一发不可收拾,紧接而来的'就是空虚和寂寞感吞噬了我整个心,不能和他促膝长谈的时间好像永无止境似的,害我难过的喘不过气来;但是令我更加痛苦的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却束手无策。当他再度对我展露欢颜时,我的心中澎湃着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只是又再一次的感受到温热的泪水滑过我的脸颊。从此以后,他的存在成为我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
我感激命运的安排,使我和他相遇,也感激他安慰我时的体贴。就要毕业了,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虽然我现在还不想去假设,但是要挥手道别的那一天终究会来临;我们都想笑着离别,但是那天一定会泪流满面。希望我们彼此之间,都留下永不磨灭的美丽回忆。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2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人是谁吗?那当然就是她——我的妈妈。
我妈妈有一头乌黑亮丽的蘑菇头,一双好似孙悟空火眼金睛的眼,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和一个经常我做错事而批评我的嘴巴。还有她那双粗糙的手,让人心疼啊!
你们可否知道我喜欢妈妈的原因?每个人出生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妈妈。从小她一把屎一把泪地把我养大。让我吃得饱睡得饱,提供我这么多的幸福和温暖,慢慢地,那双漂亮而细致的双手变得丑陋而粗糙。
从出生到现在,妈妈没舍得打我,每当我犯错的时候,她总是摇摇头,抚摸着我头,冲我笑着说,“傻孩子,这样做是错误的.,以后不能再犯这样错误”,她是那么的细心地帮助我成长、懂事。可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让她失望。
在一年级的时候就因为我成绩优越得了年段第一名,骄傲万分。妈妈看我骄傲自满的样子,急忙教导我说:“得了第一名也不能骄傲,做人要谦虚,看你这么傲气,下次的考试当中抱着这种信心,你将会失去第一名。”我听了她的话很不是滋味,“哼,你行吗?我可是年段第一名,依我看来,就你这种智商,顶多就是年段倒数第十名左右了。”说完妈妈生气了,拿起拖鞋,“啪”地一声,重重的打在我的腿上,此时我泣不成声。妈妈见我这个样子,吝惜地说:“下次再也不能这么骄傲了,记住,‘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擦干眼泪连忙点头。
妈妈是多么的疼爱我,如果我最喜欢的人不是妈妈,我怎对得起她?
啊!亲爱的妈妈,你从小就教育我怎样做人,从小就培养我知书达理。什么家务活都不让我做,妈妈是永远我最喜欢的人!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3
微微泛黄的纸张,书中夹着一片稍有一些碎裂的枫叶书签,当指尖轻轻摩挲于纸页之间,敏感碰触着字里行间的那份感情。哦,我喜欢,我喜欢深夜,一张桌,一盏灯,一本老书,一个世界。
坐在草地上,听着远方的风铃叮当作响,以为是古老含蓄的语言,它的蔓生细碎的'言语传入我耳畔,便知晓是孩子无忧的欢乐,想起了童年,自己的童年,别人的童年,一步一步,心底涌出了所有的回忆。哦,我喜欢,我喜欢追忆那些事,那些人,那些在我生命中走过的痕迹。
远远地站在原地,看着路旁不敢迈步的小孩儿,他抬头冲我笑,叉开五根小小的手指向我飞吻,我咧嘴笑了。哦,我喜欢,我喜欢孩子,我喜欢孩子脸上镶嵌的那两颗不问世事的珍珠宝石,纯净清澈,容不得半点污秽。
空空荡荡的大厅,只有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硬木椅上,带着一颗虔诚的心,在做着祷告,祈祷世间的人们永福。哦,我喜欢,我喜欢这种感觉,世界突然静的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笑我哭,只有我一人知晓。
喜欢的东西一直在变,可是,没有改变的却愈加喜欢。我一直都喜欢旧旧的感觉,喜欢背后有故事的东西,于是,我喜欢上了格子布,喜欢上了安妮宝贝,喜欢上了没有奶泡的黑咖啡,喜欢上了木制风铃……
我喜欢上了我所有的喜欢。
我想,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小妖,多愁善感。用心写着具有妖气的文字,还有,还有好多关于我的,关于我身边人的故事。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4
我有一本十分喜欢的书叫《鲁宾逊漂流记》。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主人公鲁宾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不怕艰难,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成功者,是一个英雄。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评价?你听了自然就知道了。
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了。他和大自然斗争,最终活了下来。小岛荒无人烟。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个木筏把一些必需品从破了的大船需品从破了的大船里运来,建了一个简陋的房子,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找到了大麦和稻子,开始种米做粗米造的面吃,学会做陶器用来煲汤喝。有一年,吃人部落来到了这个岛上,鲁宾逊怕被吃掉,便找了一个十分隐蔽的洞住下,他已经度过了23个年头,突然有一天,鲁宾逊救了吃人部落的.一个俘虏,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因此把他取名为星期五,然后一起生活。
在28年后的一天,有一艘船发生事变,船长和大副被丢在岛上,鲁宾逊发现他们后,就帮助他们夺回船,最终离开了这生活了28年的小岛。
我觉得鲁宾逊能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生存下来,足以说明他的毅力,要是换作是我们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再想想我的学习,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马上放弃,其实只要我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缺乏的就是鲁宾逊那份毅力。
鲁宾逊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5
以前的时候我其实并不喜欢听各种复杂的歌曲,我只喜欢听古风的音乐,尤其是以河图银临他们几个为代表的古风圈子里的歌曲,我是喜欢的,爱不释手。
下载了网易云音乐的app,我把他们的音乐加到喜欢和收藏的列表里,如果实在是闲的无聊的话,我就把他们的歌曲循环播放。单曲循环了三四年也丝毫不逆,再次听到他们的时候就好像是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
我知道,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种行为是他们无可忍耐的,因为他们觉得时间是那么宝贵的东西,就应该用来尝试新鲜的事物才可以。可是每一次听这些熟悉的音乐,我也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当那些温婉舒缓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心境也随着音乐开始变得越来越安静平和,无论是做作业还是思考问题,我都能够投入极其专注的力量。
再后来我开始听了其他人的歌曲,那就是华晨宇的歌。其实在我看来他的歌是有一定的奇怪的,如果不够理解他的话。他的歌不是那种传唱度很高的,也不是那种听起来非常舒适的,至少第一次听起来不是这样的。
但是他的歌却非常的耐听,当你听上两遍,三遍四遍之后你就越听越感觉这首歌有魅力,他的每一首歌都是如此。然而当你对他的歌和对他这个人有更深的理解的时候,你甚至会为他所着迷。
你也许会惊叹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人,既像天使又像魔王。他保存着自己的善良和单纯,一直到现在,但是做人做事又极其的有分寸感。
就好像他的歌曲一样那样耐听,给人哲理给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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