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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小说作文600字1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说作文600字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说作文600字 篇1
我喜欢看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十足的小说迷,自从初一开始接触了第一本小说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像我们那个年纪的时候,一有空闲时间,总会想着怎么出去玩,但是我却只想找一个舒适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看小说,这也就让我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宅女。
看了小说这么多年,看过很多种类的,玄幻的,穿越的,言情的等等,当找到一本很合自己喜好的小说之后,就会迷上它,喜欢里面的故事,心系主角的命运,所以当对一本小说感兴趣时,不看完总觉得心里是不舒服的,所以久而久之,我的成绩便不断的下滑了。尽管如此,我知道继续沉迷小说对我百害而无一利,但是总是会忍不住诱惑。
直到今天,小说还是我打发无聊时光的第一选择。我是一个圆满主义者,所以我喜欢看结局是喜剧的小说,但是,最近我看了一部悲剧的小说,故事的结尾不是那种像灰姑娘与王子的那种结局一样完美,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喜剧,而我看的这个小说的结局,作者没有给明确的结尾,在最后收尾的时候留了很大的空间令读者想象,如果以作者最后的收尾文字看,是一个悲剧,但是留给我们读者的想象空间却又好像不想让故事往悲剧的方向发展。
说了这么多,现在还没说小说的名字呢!而它有一个很唯美的'名字——《被遗忘的夏天长达32小时》,这个故事的女主叫小夏,男主叫唐柯,故事结局是小夏失踪了,没和我们想象的结局一样,独留男主悔不当初,但是这个故事可以让我们想象的是,作者没有交代小夏最后去了哪?只是说消失,而一个人在没有找到尸骨的时候怎么会平白无故的消失,而且也没交代有重大什么变故,只是用一句失踪结局了。这样的结局不禁让我这个读者浮想联翩,没准过了很久以后,男主女主重新相见,最后变成喜剧呢!
当然,这只是我心中的所想而已。
小说作文600字 篇2
豫南漯河,风景秀丽,一条沙河穿城而过。水的远伸处,两堤白杨葳蕤芃茂;枝坠的园叶被微风吻拂着,飒飒声直弹人的耳膜。一一阳光下的人们甚感愜意……
但是,使人倍感生厌而又不可抗拒的是:那排岗般玉立的穿天白杨,在枝杆的梢头,叶子的'躯体上,吐出而飘飞一种白絮毒物一一它漫无边际地悠荡,无拒无束,逢孔就钻,劣进了人的眼睛,眼睛不睁且痛疼;晃粘在人的脖脸上,奇痒难受……
老汉花海,七十五六岁的高龄。身子骨较别人还算硬朗,没有缠人的疾患。时常饭后绕河转悠,顺便常常看水看堤看白杨一一心中喜洋洋。当此立夏前后,温暖风煦,天高碧清;唯独杨之白絮,待人过于缠绵。败坏了老人的好心情不说,它的吹拂,使老汉无法忍受而哭笑不得。
老汉立断,起身去了身居泰国的女儿家,准备住些日子。
第二天无事,老汉去外遛达,大街上非常热闹,原来是人们正在卖彩票抽奖。
不一会儿,在熙熙攘攘的声音中,有人抽到了三等奖,奖品乃一皮包;继而二等奖也露了脸,是一块不错的瑞士手表。
老汉手痒、心动,不知不觉地买了彩票。突然,一阵欢呼,一等奖问世了一一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老汉,随后工作人员上前说:"老先生,恭喜您!”
"啊!何喜之有呢?”
"您请尽快准备一下,明天就出发,参加一等奖漯河七日游;那里非常美丽,有奇景一一夏天下雪,飘落千家万户。”
"什么?”老汉大喊一声"我……"
小说作文600字 篇3
平门,是苏州的水上城门之一。
苏州历史六大城门,为“胥门、阊门、齐门、娄门、葑门、盘门”。平门则是后来建造的。水上城门既能作为关隘,又能防止洪水倒灌,闸口与吊桥均有机关消息控制,古代人真是智慧超群。平门的附近,有一座桥,叫平门桥。
如果问我说平门桥的什么时候最美,那我可以说:“平门桥的夕阳最美”。终于,在这天下午忙完户口的事情以后,我与母亲一同到平门桥散心。日头往西沉了,夕阳的光辉像是给平门与平门桥渡了一层金。
平门依旧仓古地立在苏州河上,那古老的城墙仿佛记载着每个朝代的故事。朝代更替,本就是历史法则,谁也无法更改。城墙的砖上的裂纹,就是历史留下的记忆。苏州河面波光粼粼,落日的余晖碎了一河。这水上应该是有船的。而如今连船的影子都很难见到。迎面吹来了苏州那甜香细细的.晚风,使人倍感清新。
河岸上杨柳依依,远处的水连着天,水天一色,烟波浩渺。苏州,是一位慈祥的母亲,我宛若她最怜爱的女儿,她为我梳理长发,挽髻,戴簪,把我打扮得美艳迷人。
好母亲须是有一个温柔淑婉,美丽迷人的好女儿,而我,不就是这样吗?夕阳西下,天空被晚霞染的通红,恰似美人的指尖破了一个口子,腥艳地抹开,又如美人的红绫,随风拂动。
这是,不知哪里传来了一首用古琴演奏的《琵琶语》。《琵琶语》,一个代表苏州的曲子。曲调缠绵委婉,恰似美人的双眼流出的泪水。那飘逸的泛音与反复吟猱的走音交错,一个如诗如画的苏州隐隐现于指下。优雅的钢琴演作为伴奏,把曲意表达的淋漓尽致。
那人在“啊~啊~”地哼唱,如泣如诉,簌簌泪下。仿若美人在哭泣,在哀怨……夕阳之下,美人娇柔,双眼深深两道泉,簌簌泪下,在哀怨,不就是说的我吗?我望着晚霞,心中百感交集。
我的身体已是不佳了,来日葬侬究是谁?是谁?弄不清罢。
小说作文600字 篇4
“泽,我爱你啊,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好不好!!”
半夜在梦中惊醒,凌烟抬起指尖轻触眼角,果然,凉凉的。
自嘲的一笑,梦里他依旧是俊美迷人,却在面对她时换上淡漠的笑容,别人不懂,在他身后五年的凌烟怎会不明白,那是他对待陌生人的笑容啊。
年满20的凌烟是A市三大巨头之一凌家的二女,虽长的极美,但却终年冷脸待人,几乎看不到她出现其他的表情。还有一个名为凌谦的哥哥,人如其名,他确实是谦逊有礼,不过可不能以貌取人,他在商界的手段可是出了名的`利落,也是凌家培养的下代接班人。同时作为哥哥,对凌烟更是好的没话说,有求必应。
乔一泽,三大巨头之一乔家唯一儿子,自然受尽宠爱,21岁,脾气虽然骄纵,但好在人并不坏,帅气外形,完美身材,阳光笑容,自然受尽美女青睐。
夜涵,夜然,三大巨头之一夜家双生子,容貌自然也不差。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从小就会被教育着如何应酬,如何跟人交谈,等等,联姻也是不可避免的存在。
三家父亲关系紧密,孩子们也就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不一般,而夜家双生子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凌烟那张冰山脸破裂,为此吃了凌烟不少暗亏。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关系才变得亲密,是凌烟除了哥哥外最亲近的人。
而乔一泽,始终是凌烟不肯接触的存在。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太灿烂,太真,与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开始,她确实是这么想。
凌父对乔一泽却十分满意,有意撮合他们,凌烟知道后和父亲谈过,凌父只是无奈叹了口气,自己的女儿什么脾气他自然是知道的,认定的事除非自己要改,否则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也就由她去了。
凌烟本以为,只要这样下去,到最后自然不会和乔一泽有太多交集,可是造化弄人,一场事故却将他们紧紧联在了一起。
小说作文600字 篇5
你的爸爸最大的爱好是什么?我的爸爸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简直是手不释卷。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和手机也能看小说,我的爸爸比以前更疯狂了。他一手捧着小说书,一手拿着手机,坐在电脑前,一会儿望望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以前,我和妈妈为了不让爸爸沉迷于小说当中,把所有的小说书都藏了起来,现在呢,总不能把电脑和手机藏起来吧!
老爸看小说,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爸爸又全神贯注地沉浸在他的“黄金屋”中,妈妈对我说:“叫你爸去烧开水,我出去一下。”我来到爸爸身边,对爸爸说:“爸爸,妈妈叫您去烧水。”……他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手机,跟木头人似的。看来,我得出必杀技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把嘴贴到爸爸耳边,用尽了喝奶的劲,大喊:“爸爸!妈妈叫你去-烧-水!!!”爸爸这才不情愿地站起来,依依不舍地往厨房里去了。我回到房间写作业,写着写着,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同时也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糟了,坏事了!我以接近光的速度冲向厨房,一看,我哭笑不得。水壶完好地放在灶台上,倒是旁边的'剩汤,烧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老爸呀老爸,您一定又是边看小说边做事啊。等妈妈回家,又得爆发家庭大战了。我扭头看看老爸,他依然做在沙发上,沉浸在小说当中,还浑然不觉呢。
不仅这样,还有更好笑的呢。有一次,爸爸去上厕所,进去了好久也不见出来。妈妈大声地叫他,他也不应;我用力地敲门,大声地叫:“爸爸、爸爸”这时,从厕所里传出了爸爸生气的声音:“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看小说了。”妈妈无可奈何地说:“没事就好,不管他了。”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你的爸爸呢?
小说作文600字 篇6
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幻城>>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幻城>>——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
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
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红楼梦>>,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小说作文600字 篇7
长大后我成为了UFO调查组的成员。我非常喜欢UFO一类的富有悬念的东西,而且我也不希望人类在宇宙中是孤独的,所以,我就当上了UFO调查组的成员,去探索宇宙,寻找新的有智慧的生物。
有一天,我接到总部的通知,命令我去银河系天王星一带寻找外星人的踪迹。于是,我驾着我的飞行“宝马”去银河系的边缘寻找外星人的踪迹。只用了不到几分钟的时间,我就开到了天王星的上空。我环绕这个大星球转了几万圈,连个人影也没有,我只好下了飞船,登上了天王星。一下飞船,我感到我快冻成冰了,于是我马上启动智能航空服加热。等到身子暖和了,我就开始寻找外星人了,足足找了一天,连个外星生物的影子也没找到。为了不拖延时间,我只好离开了天王星继续前往海王星和冥王星寻找外星生物,结果还是啥也没找到,只好驶出了银河系,不知不觉渐渐来到另外一个不知名的星系。
到了这个不知名的星系,我在飞船上看到一个被保护膜保护着的星球。我正在仔细地打量着这个星球,忽然保护膜张开了一个洞,把我的“宝马”给吸进了洞内。这时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富丽堂皇的城市,到处是排着队的.飞车,还有用金子盖的大楼。怎么到处是金子做的碑,和墓地似的,原来,它们这里是多发地震,为了不被轧死,当地“人”在地下建造了“居民区”,金碑就是门牌。我走进一幢大楼。看到外星人的模样和我们地球人长得很像,但是头上有两个触角。一位官员模样的外星人用熟练的汉语对我说:“欢迎你来到艾克斯星球,我们也在寻找别的生物,我们今天终于找到了,我希望和你能成为朋友。”
我立即向总部作了汇报,并转达了艾克斯星球对我们地球人的祝福。总部马上通知我:“你已圆满完成任务,在艾克斯星球好好玩几天吧。”我高兴地回答:“是!”。于是我就找外星人玩去了。
小说作文600字 篇8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无论是经过多少年的演变,人的天性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在最初,人们靠采摘和狩猎来维持生计,但是,在如今的这个世界中,虽然不能打猎,但“打猎”这一词对于我们可并不陌生:男孩喜欢玩打仗游戏;一些花花公子找女人叫“猎艳”;捕捉一些稀有的东西或场景叫“猎奇”;刻意仿古叫“猎古”。
而如今,恐怖小说大受人们的青睐,这是为什么呢?让我来一一告诉你吧!
在远古,可没有现在那么好的生存条件。在那儿只有一望无际的山林,满眼只有绿色和各种生物的肤色。
在那个时候,你不得不提高警惕,不得不小心翼翼。在那个时候,人类并不是世界的主宰者。而是与各种生物“友好”相处。
为了生存,你不得不去打猎或采摘。
打猎就不用说了,那可是相当危险的!在那个时代,你没有枪、没有炮,就连普通的小刀都没有,你有的只是打磨过的石块,有时只有稍尖的木棍或者连木棍都没有!那么,那时候的打猎以我们的角度去说,那就是拿生命去换取食物!
别以为采摘是很轻松的事!你在采摘的过程中,要提防其他猎食者将自己装入腹中。要知道,那可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要稍稍不注意那么,你就已经在天堂或地狱报到了!你要承受的精神压力比直接猎杀要重的多。
而现如今,那种恐惧、害怕除了在战场,我们平常很少会体回到。而又因为现实的生活并不能带来太多的恐惧,所以才会有恐怖小说出现。因为大众需要什么,那么什么就会诞生。
而人们之所以会需要恐惧、害怕的.感觉是因为:
一、本能对远古生活的怀念促使自我寻找那种恐惧、害怕、惶恐不安的感觉;
二、现代社会的节奏快,生活需要一些比较刺激的调味品,并且中国自古就有关于“鬼”、“僵尸”的传说,可谓是根深蒂固了!
喜欢看鬼故事既是出于本能,也是自我对于生活的一种需求,所以人们喜欢阅读鬼故事就不足为奇了!
小说作文600字 篇9
翻开《狼王梦》这本书,我就入迷了。
这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写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五只小狼崽的故事。紫岚一直希望能在自己的这五只小狼崽里培养出一只“超狼”,可惜她没有成功,还搭上了自己的一生,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我最初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细读之后,一次次被书中的各个形象触动。我对黑仔的死感到惋惜,为紫岚咬断蓝魂的喉管让它不再痛苦感到心痛,为双毛被欺负感到不平,对媚媚的“忘恩负义”感到愤恨,……这一系列的狼形象,在作者笔下变得有血有肉。读完这本书,我对母亲角色的理解更加透彻。
书中主人公紫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只母狼,哦不,一位母亲,为了孩子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的性命。她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亲自杀死自己的骨肉!在有些人看来这很残忍,但在我看来这却是一个伟大的举动。一个母亲看着孩子死在自己面前,心里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我能体会紫岚当时的绝望与凛然。也许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坏形象,诸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跟狼组合的词都是贬义词。可是《狼王梦》一书告诉我,狼同样是有感情的'动物,同样也有母性,同样有值得钦佩的精神,它们也可以为了保护子女而牺牲自己,这种自我牺牲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这样,尽管他们经历各种各样生活的艰辛,但他们依旧无怨无悔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狼王梦》,写的是一个梦,这是一个母亲伟大的梦,相信人们读了这个故事会改变对狼的看法,同时更深切地体会到母性的伟大。
小说作文600字 篇10
《城南旧事》是作者林海音的童年回忆,从冬天的骆驼队当引子开始回忆她的童年。小英子童年的惊心动魄,充满着奇妙和悲伤的经历,让我觉得有趣和亲切。
英子认识了“疯子”秀贞,跟她成为了朋友。慢慢英子知道了秀贞根本不是疯子,而是丈夫被婆婆强硬的逼回老家,女儿刚生下来就被自己的父母扔了以后被所有人误认为疯子的;英子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妞儿不是她父母亲生的,她居然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大雨中看着她们俩去赶火车,追不上,哭,然后就昏迷了。生了一场大病后,英子搬家了;搬家以后,英子下了学在草堆里发现了一个男人,接下来的日子英子总去找那个男人听他讲故事,但在一天中午,英子看见那个男人被警察抓走了,因为他偷东西;后来,兰姨娘来了,她非常和气漂亮,引起了爸爸的注意,但英子很巧妙地把兰姨娘和德先叔拉在了一起;跟英子很亲的宋妈因为儿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回了老家;随后爸爸也在她小学毕业那一天因病去世了。英子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城南旧事》是一本很感人的书。书中老北京南城让我感到亲切。姥姥家现在还住在菜市口没有改造过的老胡同里,妈妈也是从小在那儿长大的,我也经常在那里面穿梭,玩耍。所以我对《城南旧事》里的提到地名,情景都感到熟悉和亲切。那一条条胡同交织在一起,风轻轻地吹着一棵粗大老柳树的柳枝,让它们碰到了已经破旧了的窗户。阳光洒在小小的跨院里,照着一簇挂着晶莹剔透露珠的紫罗兰……通过英子的.悲欢离合,我体会到了人欢聚时的欣喜若狂,离别时的依依不舍,掉下来的眼泪和互相长久的思念盼望。英子童年的短暂快乐与珍贵让我知道了家庭的意义:一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城南旧事》把老北京城带到了读者们的眼前,让它鲜活了起来。离别把整本书连在了一起,让它带着淡淡的忧伤。就像它的主题曲《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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