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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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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像在说我一样。我非常喜欢读书,不管是什么书,只要我能读懂的,我就爱读。
初识文字时,看着那些漫画、连环画报,不仅被那些丰富的想象和有趣的画面所吸引。久而久之,我也成了一个幻想家,总是面对着镜子发呆,勾画着自己长大的模样。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的读书兴趣也越来越大,从一本本连环画,到《杨家将》、《岳飞传》的文学作品,接着我又喜欢上了火热流行的《斗罗大陆》长篇小 说,又从《明朝那些事》、《中华上下五千年》这些历史文学,到《最后一头战象》、《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鸟奴》这些动物小说,最后是爸爸妈妈妈 给我买的一本本作文选集,我读过的书简直数都数不清。
开始写作文的时候,我尝试着把那些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佳词妙句和我的作文融合起来,于是,我的笔下出现了雪花飘飘,满地银霜的景面、想马小跳一样古 灵精怪的小男孩、想小红帽一样开的小姑娘,就这样一篇篇精彩绝伦的作文从我手中诞生,老师也常常把我的作文的`范文来念,殊不知,那是我精心借鉴的结果。
后来,通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老人与海》、《假如我有三天光明》这些经典名著,我懂得了,写作文,不管是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的那双手来劳动,光借鉴别人是不行的,我开始用自己的想象与思想来构思,来创作,虽然写出来的并没有以前那样精彩,但我的成就感却今非昔比。
书陪伴我走过了12年的岁月,它就像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带进知识的大门,一直陪伴着我去攀登那识的巅峰。它让我 看到了人间百态,也让我尝尽了“酸甜苦辣”。它让我拥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它和我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岁月的累积而越来越 丰富……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2
我与书的故事,就像一条源源不断的河流,它奔涌而来,滋润广厦千万间。
我第一次认真读的系列丛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时大概是五年级的时候。
每天一完成作业,我就拿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书中的福尔摩斯,身体欣长,相貌机警,处事果断。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能力,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能力,简直是把我迷倒了。我多么迷恋这本书,以至于看书的时间占用了晚上休息的时间。晚上的时候,为了躲避妈妈的巡查,我总得等到很晚的时候才能尽情的享受读书的乐趣。晚上的时候我就窝被子里面打着手电筒偷偷摸摸的看书。一团小小的,白色灯光罩住了我和书。我离这本书是那么近,仿佛我也参与了故事情节,我跟随着智慧的福尔摩斯在探案,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问题迎刃而解,事件真相大白,人物沉冤昭雪。每天夜晚的痴迷过度,导致我的眼睛视力开始下降,以至于在五年级下册的时候我就戴上了眼镜。
现在没有像以前一样挑灯夜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被束之高阁了。这件事被妈妈严厉地批评之后。我对读书的兴趣,就像一团火被一阵冷风吹过,渐渐地只剩下一点火苗了。
六年级的语文课堂上,当老师在讲解许广平的`名言——“我好像是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的时候,他提问:“你们知道许广平是谁吗?”,顿时,教室安静得连阳光掉在地下的声音都听得到的。“没人知道吗?”我稍稍回忆,哎,前几天阅读的《鲁迅》不就写到了许广平吗?许广平不就是鲁迅的妻子吗?我举手起身作答,我大声而自信地说出我的答案。语文老师挑挑眉,赞赏的看着我,同学们鼓起了掌。一阵阵掌声就像一大把火柴一般,我内心的小火苗又旺盛地燃烧起来。
我与书的故事,起源于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却不止于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它将如一条源源不断的河流,奔向远方,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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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幼稚园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了看书,但也只是看看漫画之类的图书,到了初中的时候我的爱好又增加了一个,那就是写作文,就在二年级的那年,爸爸常常会在家,就在那段时间里我又爱上了看报纸。以前,我把看报纸当作是一种无聊的行为,常常劝爱看报纸爸爸不要看报纸,多点陪我玩。可是爸爸不但不答应,还告诉我看报纸对写作文有帮助,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看报纸,因为报纸可以让我们知到当天发生的事情,还可以知道世界上的国家大事,随时可以知道世界各地正在做些什么
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爱上了看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妈妈让我看作文书,我漫无目的随便翻开了书,一下子给里面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作文书,它是一种给别人参考的东西,作文书里有许多好词好句让我们摘抄,就这样我就又爱上了看书。
今年的暑假,我看了一本既搞笑又充满智慧的一本书,这本书叫《驼背状元——刘墉》。刘墉是清朝著名大学士刘统勋之子,书中精彩地描写了刘墉斗和坤、戏乾隆、查冤案,还介绍了刘墉的.雄心壮志,忧国忧民,被百姓称为大清国的白脸包公。后来我经过查资料才知道,刘墉是一七一九年出生,一八零四年去世的,他字崇如,号石奄,山东诸城人,刘墉一生坎坷,且身有残疾,但他是个清官、智多星、还是诗人、书法家。现在,我如果有时间的话,也会经常看看关于书籍的格言。有好的我还会把它抄下来。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杜甫]其实还有很多好的格言,我就不写下来了。不过,只要我仔细看书、查阅资料,就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的知识。
现在回想起来,小时候如果听妈妈的话,那现在不是很轻松了吗?不过这么多年我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我的爸爸,是他启发了我,让我和书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好伙伴。而且我觉得《驼背状元——刘墉》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如果再遇到好书我一定会推荐给大家的,那么我们赶快与书结成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好伙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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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说,书像是妈妈一样教育着我;书像是黑夜里的路灯一样照耀着我;书像是雨水一样滋润着我。书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生活中,我一天都不能少了它。
有一次,我在屋里津津有味的看书。妈妈大喊道:“宝贝,妈妈去买菜。你看着锅里的汤,听到了吗?”“知道啦!”我漫不经心地说。于是我拿着板凳,抱着我爱的书,走向了厨房,坐下来,翘起二郎腿,又看了起来。半小时,渐渐过去了,妈妈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问:“汤好了吗?”听到妈妈这么问我,我才想起我的“任务”。“啊!汤!”我飞快地拿起锅,可是为时已晚。
天那,锅都快烧坏了,汤也干了。后来我被妈妈说了一顿,因为晚餐的汤没了。
还有一次我看上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想买这本书,可以吗?”妈妈说:“过两天再买吧,你的书不是还有没看完的吗?”“哦,好吧!”我失落地说。两天之后,妈妈还是不肯给我买。我心想:哼,妈妈太小气了。不给我买就直说,我自己买。后来我做主,把自己的小金珠打碎。
拿出我那宝贵的零花钱,跑到书店去买书。当我兴高采烈的对店长说我要买那本书时,阿姨抱歉地说:“小朋友,不好意思。刚刚最后一本也卖光了。”听到店长阿姨的话,我的心都碎了。我的书啊,我那可怜的小猪呀!我像丢了魂儿一样,一步一步慢慢走回家。
刚打开门,我就看到了妈妈。突然那么拿出一本书,笑着对我说:“来,宝贝。看看你要的.书。”我又惊又喜,一下扑到妈妈怀里,对她说:“谢谢您,妈妈。我以为你不会给我买呢!”妈妈故作生气地说:“傻孩子,你要的我怎么会不给你买呢?可是我想知道你的小金猪是怎么碎的?”妈妈说完,我们两个都笑了。
书中饱含着我的喜怒哀乐,是我的知心“人”。我们是最要好的伙伴,它时刻陪在我身边,帮我长知识。我的生活少不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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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每回忆起小时候的读书生活,就禁不住涌起愉悦的心情,就像春天里那第一株绿芽,又似秋天里的第一颗果实。
小时候不识字,也不会看书。每天只能缠着妈妈讲故事,一听就是一整个下午,只要妈妈稍一起身,就跟在她身后,生怕不会再给我讲故事。有时候我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当醒来的时候,只看见旁边有一本书,但妈妈却不知道干嘛去了。
到了幼儿园中班的时候,认识了一些字,开始自己看书。在那个时候,我看的是卡梅拉系列的读物,虽然文字没有注音,但也不影响我理解这本书的意思。这类读物最吸引我的就是图画了,里面的图画栩栩如生,不用看内容,也知道它讲的是什么,比如:看见了许多吃的.,和一个大蛋糕就知道小鸡们在开派对了;看到了有只小鸡嘴里亮晶晶的,鼓鼓的,就知道一定是一只呆呆的小鸡把萤火虫含进嘴里了;或者是看见一群小鸡惊慌失措,一定是可怕的怪物出现了……,总之,只要手里一捧上这本书就再也放不下来了。
看了卡梅拉系列的书,我又找到了另外一片“绿洲”——杨红樱的《笑猫日记》它讲述的是一只会冷笑、微笑、大笑、皮笑肉不笑的猫所经历的全部事情,除了笑猫外,其他的人物也刻画得十分生动:如笑猫的主人“疯丫头”杜真子,她是笑猫最爱的人;还有“淘气包”马小跳,他最怕笑猫对着她冷笑了,只要一看见它冷笑,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它的故事内容也十分引人入胜;当看到小可怜刚出生,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就咽了气,我大哭了一场,便把书丢下了;又读到保姆狗死了,我又哭了一场,在不知不觉中我把书看完了。
到了现在,我在看《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刚拿起看时,觉得好深奥,但是到了后来,我越看越觉得好看,还学到了许多知识:卧薪尝胆是勾践;姜太公就是姜子牙……每当我一捧起这本书就忘了吃,忘了睡。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读过的书不能算太多,也不能算太少,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吸引我,引着我去看它,让我也学到了知识。
这真是应了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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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时候起,就特别喜欢看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知道许多的故事,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阅历。有了书的相伴,我的课余生活充实而精彩。我常常为书中主人公的喜而欢,悲而伤。于是我常常在浏览中,让时间轻易流逝。
我有的时候看书太投入了,也会误事。记得在上周五放学到家时,我一看时间才2点30分,心想:“现在还早着呢!我还是先看会儿书再做作业吧!”于是我半躺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书,如饥似渴地看起来:当我看到主人公被人侮辱时,我不由地握紧拳头为他愤愤不平;当我看到主人公伤心时,我顿时泪如雨注,不停地抽拉餐巾纸;当我看到主人公开心时,我会欢天喜地,抱着奶奶团团转……
秒针转过了二百多圈,奶奶实在忍不住了,催我去做作业,我还没看够,嘴里虽答应道:“好、好、好,我马上就来。”可心里却在想:“才看了这么一会儿就不给看了,太不够意思了!继续看!”过了十分钟,奶奶又来催了:“你怎么还没去做作业?快一点……”我随口应付了几句,可我右耳朵听进去,左耳朵漏出来,一句都没放在心里。天慢慢地暗下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看着封面回想着刚看的故事情节……当我想好后,望了望闹钟,竟然6点30了!可我感觉只读了25分钟!
一想起第二天要打针灸、上记者班,没有时间完成回家作业了,我顿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匆匆扒拉两口饭,就做起回家作业。结果到了第二天针灸时间到了,我还有两个作业没有完成,只好临时取消针灸。结果,自然被妈妈、爸爸狠批了一顿。我也好后悔,下定决心:下次看书一定要有时间观念,要有节制。可是决心没下多长时间,我又忘了,呵呵。刚刚写作文前,我还是在妈妈再三催促下,恋恋不舍地放下《幽默大师》的呢!
这样看来的话,这书与我真是有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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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著名的科学家培根说过:“书是人生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很喜爱看书,已经达到迷恋的程度。
从小时开始,我就爱看书,。那时我爱看漫画书和一些简单的带有插图的古诗集,如:静夜思、登鹳雀楼等,就是在那时候学会了的。可能是爸爸的影响。我爸爸也是个极爱读书的人,他的书装满了一大书架。我常常翻他的书看,虽然不太懂书里的知识,但觉得自己是个大知识份子似的,这样也自得其乐。
上小学时,因为家里的书大多不适合我看,按照爸爸的指引,我就开始到图书馆借书看。因为图书馆离家太远,经常要大人带去,有时候也直接自己走路去。刚开始时,多数看些科幻故事,后来慢慢看起了小说。书读得多了,我觉得自己的阅读和理解能力提高得很快。
上四年级时,长辈们送了我很多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字词典和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四大名著分别是: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西游记在电视上已经看过,读起来比较容易明白;水浒传里的英雄人物个个都性格鲜明
各有特点;三国演义里的'人物很有计谋,处处精彩,而红楼梦里的故事太难懂,书里的语句很深奥,所以不太明白,也就极少翻阅。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和脑筋急转弯都很有趣,知识很多。因为书是长辈们送的,我十分珍爱,也尽量抽时间翻阅。
因为读书时认真,所以我对读过的书都能记得较好。平时与人言谈时,也常能引用书中的章节及言语。久而久之,许多人都赞我口才好。这就更加深了我对读书的兴趣。
每次去肇庆的姑姑家玩,我都用所有零用钱去买。姑姑家附近有间二手书店,现在有新书太贵,我就常买二书,二手书虽然有点旧,但知识却不旧。为了多买些书,经常大人带我去吃洋快餐,我都宁愿不吃哪诱人的汉堡包,也恳求他们折现成钱给我买书。
长期的借书、购书,我粗略计算过我读过的书不低于二百本了,自己的藏书也已经有一百多本。除了我自己看书外,我还捐了五十本书给学校的图书馆,让同学们一起享受读书的乐趣。为此,老师还表扬了我的捐书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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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常常看课外书,有时却“进步得过分了”……
“叮铃铃,叮铃铃”,讨厌的上课铃又在高傲地叫着。因为那种声音好像谁在对谁讽剌、讥笑,况且,我还没看完书呢!
我有一个特点:就是看课外书时,一定会一口气读完整本书—无论发生了什么。
而这时,上课铃又偏偏阴错阳差地响了起来,我这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这时,我又想起了另一个点子:上课看。我想:你如果是个老实的人,那还请你别看下一幕了。
老师捧着一大叠书,拿着水杯走上了讲台,她首先环顾了一下,确保没有“异常”。然后才说:“同学们好!”“老师好!”我的心怦怦直跳,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的课桌下面,是我还没读完的课外书!“开始朗读课文!”老师说着。这正是我“下手”的好机会!我暗自庆喜。我把正课放在课外书的前面,这样,老师一来看不见,二来发觉不了。“呵呵,我真厉害!”说罢,我仔细认真的研读起来。
我沉浸在书中的情节中,畅游在童话之中。尽管我知道那是编出来的.,但它还是依然吸引我的眼球,让我欲罢不能!一瞬间,我陶醉在书,如痴如醉,竟不知道,老师正在抽人背诵课文!
很幸运,第一个没抽到,第二个也没抽到我,第三个还是没抽到我……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失,还只剩三分钟了!老师说抽最后一个了。很不幸,那就是我啦!老师叫我起来,我却傻乎乎的,继续看。老师气急了,吼了一声,吓得我魂不附体。这时,我的眼光总算落到了老师身上。老师说:“李元熙,快点背第2自然段!”我听了,暗暗高兴:“上天真是待我不薄,我昨天预习得滚瓜烂熟,就这点事,难不倒我!想罢,我就大声、流利地完成了背诵。但课外书却不小心露了出来,老师一眼就看见了,厉声说:“罚抄三遍课文!”啊!这代价来得太快,太猛烈了,都是课外书惹的祸。
虽然教训是惨痛,但这种“窃读”的滋味却是美好的,直到现在,我还在一边读课外书,一边写作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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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书迷,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一套《意林》,我刚洗完澡,就拿起书,两眼闪出绿光,津津有味地“啃”起书来。30分钟过去了,我一动不动,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书,仿佛书是一块磁铁,已经把我吸走了。
“王宁静”!我一个激灵,从书上抬起头来。“王宁静!这是我喊的第6遍了!已经9:30了!快睡觉!”“啊”!我抬起头看了一下时间,不可思议地惊叫道:“什么”!30分钟对于我来说简直像一秒钟。
我上了床,眼睛不停地朝书那边瞄,根本睡不着觉。我翻来翻去,脑子不停地想《意林》里面的故事。虽然书不在眼前,但里面的文章印在了我脑子里。
我在床上不停地用脑子一遍又一遍读已经记住了的文章。我实在忍不住了,等到确认安全后,我轻手轻脚,走一步停一下地走到书面前。
我悄悄打开微型手电筒,又读了起来。我读了一章又一章,总感觉不够。
我已经入迷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看得爽吗”?我下意识地说:“是的”。我渐渐开始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当时,所有细胞都在身体里喊:“完蛋了”!我缓缓转过头,发现老妈站在身后,叉着腰,睁着大眼睛,活脱脱就是一个女版的张飞。老妈把我的书给没收了。我从那以后再也不偷偷地出来看书了。
我喜欢看地不仅是书的情节,还有书的立意。
《意林》它告诉我永远不能轻易否认自己,不能对自己不信任,一定要坚信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好!以前的我上课总是默默无闻,躲在书本后面不让老师注意到我。当时的`我每天总是在想,别人那么厉害,我理所当然就应该成为别人的陪衬。现在我不一样了,自从看了《意林》之后,我开始变得自信,上课能举手发言了。老师注意我也不紧张了,我甚至还在全校面前表演过。
《意林》带给我的不仅是故事,也有启发。像以前的我一样不自信的孩子,或者许许多多有困难的孩子。每个人都应该读读,说不定它能改变你的一生。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10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11
一听到书,大部分的人写的都是自己有多喜爱书;多么爱看书;甚至爱书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而我今天要讲的却是在我5岁时发生的与书之间的趣味故事——我吃书 。
小时候,由于贪玩做功课老不专心,妈妈因邻居家孩子比我聪明而跟我大吵一架,据我回忆,那时,妈妈把蓝西(邻居家的孩子)叫过来跟我做数学题。蓝西全对;而我却因粗心错了3道题。妈妈对我大声说:“你就不能争点气吗?你看看人家蓝西,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学校,怎么别人就比你聪明,别人就能把书上的内容消化了,你怎么就不能把书给消化了?也不学学人家蓝西…… ”
消化,不是只有吃了东西才能消化吗?于是我趁爸爸去上班,妈妈去买菜时,从爸爸的书柜里拿了很多书,好像有《意林》,什么小说全集,还有个什么散文集的,我都已经记不清了。我撕了一小片,嗯,这是个什么书呀?连个味都没有,后来我把书在盐里蘸了蘸,虽然有点咸,但比起之前那个苦苦的还是好多了。我猛然想起妈妈平时做的.菜,都得在锅里炒一下后,才变的好吃。于是我把书撕成一页一页的,放在菜盆里洗了一下,有的都破了,我把它们一张张叠在一起,分成五份,用力一切,切的不是长方形,而是不规则的几何图形,我见切的不好,就用手撕了起来,哪知还不如切的呢,我气的暴跳如雷,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倒上油,我不懂什么油热不热,只是等了十几秒,我就不耐烦了,就直接把书往锅里倒。拿起“铲子“翻来覆去的炒来炒去,放了一勺盐。拿起小铲子吧菜放在盘子里。尝了一口,“嗯,味道还不错,咸咸的。”这时,门外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和说话声:“累死我了,累死我了。”我知道妈妈回来了,便把我的“劳动成果”放在餐桌上,想让妈妈也品尝品尝。妈妈还没看清楚那是什么就对我说:“你爸也真是的,明明不会炒菜,还偏偏要做菜,你看看菜都没炒熟,白白的,别人还以为是白萝卜呢。”我在旁边匿笑,“这是我炒的,怎么样,不错吧?这也不是白萝卜,是书,你不是说让我消化吗?我刚刚吃了点,估计已经消化了,你也吃一点吧!”突然妈妈哈哈的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怎么样?也是留给童年与书最初的故事,它将激励我不断上进,做一个爱读书的人!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12
随着我年龄的不断增大,书也慢慢变成了我童年必不可少的东西,有时书能让我心情舒畅,有时读书会让我忘记烦恼,现在,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我和书的故意吧!
刚上幼儿园时,我就显露出了爱看书的特性,每天中午回家,我来不及喝水,一进门迅速跑到了书房,拿一本书看,因为那时我还没学几个字,所以,我只能看懂《幼儿画报》等简单易懂的连环画,虽然是这样,我还是喜欢抱着厚厚的《安徒生童话》似懂非懂的看,尽管我有许多字不认识,常常把“陈”读成“东”,把“新”读作“斤”,因为,我只学过那些字的一半,可是我还是根据上下文,根据书上的图,一知半解地读完了这本《安徒生童话》。
当我让小学时,更是和书无比亲近,当时简单的连环画已满足不了我对书的渴求,于是,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新华书店、三味书城去闻那熟悉的书香,去看我喜欢看的《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感受里面每个好看的故事。每当看见好看的书,我就会不顾一切地买下它,哪怕用光了我全部的.钱。
现在,我读起书来更是如痴如醉,我喜欢手指着那些文字,看它们在指尖慢慢流过,我喜欢看那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我喜欢看书中的图,好像我也身临其境。现在我早已不看故事书,我喜欢看精彩的《西游记》,充满离奇的《海底二万里》,以及命运无常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喜欢反反复复阅读它们,我试图想被故事中的情绪所感染,我做到了,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常常会泪流满面,我报怨上天,为什么故事主人公的命运那样坎坷?
慢慢地,我学会了选择,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不看无趣的《穿越》,看了《随你问》,就不看《漫画》。
现在,我总结出了一个心得: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好,想要进步,就要努力读书。
我一定会做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13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一个比较喜欢读书的小男孩,可能是爸爸、妈妈喜欢看书的爱好遗传给了我吧,于是,家里成了书的天堂。
家里的书有许多种类,除妈妈的专业书医学类、爸爸的专业书英语类、哥哥的学习书数理化之外,还有很多自己喜爱的书:如《安徒生童话》、《汤姆·索亚历险记》、《悲惨世界》等。要问我喜欢什么类型的'书,在众多的书堆里,我最喜欢的书有两种:一是动物类的,如:《鸟奴》、《雪豹悲歌》、《狼王梦》、《动物大世界》等;二是冒险、幻想、侦探类的,如:《冒险小虎队》、《龙骑士》、《鲁滨逊漂流记》等。
我经历过一件与书有关的有趣事呢!
一次放假,我做完作业,电视机也碰巧坏了,真是太无聊了。于是缠着爷爷带我去买书,爷爷无可奈何地把我送到书店,经过我挑三拣四、精挑细选,终于找出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欣喜若狂、如获至宝,可爷爷在一旁早等得不耐烦了。
刚买回,我就迫不及待、津津有味、全神贯注地读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从上午十点整,霎时间到了中午十二点。
“吃饭啦!”奶奶在厨房里喊。
我无动于衷,继续静静地看着我心爱的《鲁滨逊漂流记》。
“吃饭啦!?”奶奶又在厨房里喊。
我仍然沉浸在《鲁滨逊漂流记》里。
“吃——饭——呀!”一边的爷爷也喊起来,声音太大了,简直震耳欲聋。
“噢噢!噢!”我差点儿从椅子上跌下来,“那等一会儿,我马上好!”
“噢!”
十五分钟后,“你到底吃不吃饭呀!”爷爷恼怒了。
我这才依依不舍地走向厨房。
我灵机一动:“不是可以边吃饭,边看书吗?”于是,我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书。没留神,夹了一个红辣椒塞进嘴里……
“啊……辣死我了!”爷爷见状,又好气又好笑。
……因为书,在我身上发生的故事太多了。
书——我忠实的伙伴与朋友,你给我增添了遐想和乐趣,你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14
静悄悄读书时间,田合发神神秘秘的把他那本儿《马小跳》在我眼前一晃,我顿时精神抖擞。啊,要知道《马小跳》这本书可是我的最爱呀,于是我软磨硬泡加物质贿赂,终于把《马小跳》借到手了。
回到家里,我就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为了刷她的存在感,屁颠屁颠的给我送来了一杯茶,也好,老姐我这会儿恰好口渴了,就勉为其难的喝了吧。谁知道我刚打开杯盖,原来杯盖里面还存有水,水一下子洒在《马小跳》身上了,我大惊失色,妹妹也吓得六神无主,随手拿起桌面一个脏毛巾就擦书上的水,结果呢,水系擦掉了,不过顺带把书页也给我擦烂了。
“这可怎么办呀,这书是我借同学家的!”我声嘶力竭地朝妹妹吼道。妹妹低着头,两手不自觉地搓着衣角,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是呀,她确实不是故意的,事已至此,再埋怨她也没用。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书本,看能不能想办法给它修复好,但是有一行字已经被毛巾揉碎了,尸骨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看来修是修不好了,现在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就是不动声色地还给田合法,等他发现了,我死不认账就说不是自己弄烂的;要么就是重新给他买一本新的。
想来想去,我到底该用哪种方法呢?第一种方法是最省事不过,但也许从此我在同学们之间的信用全失去了。这样肯定不行呀,老师常给我们讲,一个人的诚信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这样不讲信用的话,下次同学们再也不会借给我东西了。想到这里,我决定用我的零花钱再去给他买一本新的《马小跳》。
第二天,当我把崭新的`《马小跳》还给田合法时,他满腹疑惑,“我昨天借给你的书根本不是这本啊?”他惊奇的看着我说道,我面带微笑地说:“你的那本书我给你弄烂了,所以陪了你一本新的。”田合发大大咧咧地说道:“其实不用了,那本书本来也就旧了,烂了就算了,没必要再陪我一本新的。”“收下吧,做人是要讲信用的,我给你弄坏了,就该负责任。”我坚持地顺道。田合法一边接过书本,一边说着:“你真是个讲信用的好同学。”
我与书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讲诚信。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15
第一次见到书的时,是我懵懂着在床上时,母亲为我讲的故事,那是炼石补天的女娲,是挽弓射日的后羿,更是开天辟地的盘古,这一个个传奇,给我的童年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我开始走进了学校。稚气中,却仍没有淡化那份对千万年前传说的热爱,对其他的书籍不屑一顾。那时,在我的心中,有着一个个英雄的轮廓,却只是缺少一个破土而出的契机。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一家书店。
满目琳琅,我却视而不见,只是被紧挨着的几本书深深地吸引。它们的封面上,有手持长刀站在荒漠上的士兵,有坐在木椅上举着手谈经论道的诗人们。他们的身影,打开了那扇启迪的大门。
那是历史书,是我多年来致力阅读的`书——
曾见识盘古开天地,认知女娲造人类,也明白炎黄的传承,五帝的辉煌,那些事沉朽的传说。曾随夏启见王朝,看商汤统乱世,也恨夏桀的昏庸,商纣的残暴,那些是奴隶王朝的兴盛沉浮。曾感概春秋的混乱,战国的硝烟,也哀叹英雄的陨落,秦王终六合,那些是时代的更迭。汉的传奇,晋的短暂,隋的二世,唐的繁荣,宋的懦弱,元的剽悍,明的军权,清的耻辱……
那一本本历史书,带给我的不再是热血与沸腾,而是沉凝与稳重。年岁的长大是我从书中看到了官场的尔虞我诈,看到了战场上源于人心的兵法,看到了权力背后更多的东西,也看到了历史人物成败的缘由。
于是我一直认为,历史,可以代替其他的书籍,如今,我才明白自己错的如此之远。
我是从初中才开始接触了作文书,老师的强烈吹捧一度让我充满了不解。但当我真正开始阅读时,我发现自己的眼前不是宏观的往事,而是人生的百态,一时间,我竟是百感纠集。
曾经的我背上了错误的包袱,淡忘了这些来自身边的伙伴。我读到了人世的真情,读到了亲情的幸福,读到了爱情的震撼,读到了友情的真挚,当我读到一篇文章中那生命绝唱的苹果雕塑时,泪水不由自主地涌出。以往的对作文书的不屑与轻蔑变为了愧疚和悔恨。
如今,我的脑海中承载着各类的丛书,每时每刻,我的路上都与书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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