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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半命题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
我的小鸡——'小坏蛋'
妈妈给我买了5只小鸡,虽然有一只鸡很调皮,但我最喜欢它,因为它的生命力总感觉很旺盛,它穿着桔黄色衣服(人工染色),尖尖的嘴,亮晶晶的黑眼睛,身体毛绒绒的十分可爱。
因为它很调皮,我和妈妈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坏蛋'.
'小坏蛋'最爱欺负同伴了,它一会儿用嘴啄啄那个,一会啄啄这个,同伴们被它啄的尖叫着、躲闪着,有两只鸡的`小脑袋都被它啄破了。我对'小坏蛋'说:'小坏蛋,你要团结友爱,不能欺负别人。',但是它丝毫不听我的话,照样我行我素。
于是我把它单独放在一个箱子里,教训着它说:'看你还欺负别人!'刚放进去,'小坏蛋'就仰着脑袋大叫不停'叽叽叽…',好象在喊:'为什么把我自己放在这儿呢?快放我出去!'它在箱子里急的团团转,总想找准机会逃出去,它的箱子里有我为它做的小窗户,只见它瞅准这个小窗户,来了个'龙腾虎跃',一下子稳稳当当的站在了小窗户上,但是窗户太小,它是想跳跳不下去,想从后面退也退不下去,真是'老母猪进夹道
——进退两难',急的它直喘气,我急的叫妈妈来救它,妈妈把它小心的拉出来,放在地上,它大伤元气,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直喘气,好象快要死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好象身体舒服了,它摇摆着身子又开始尖叫,我非常可怜它,就把它放在其他鸡群里,可是刚放进去,一只绿色鸡的脚被它狠狠的啄了一下,痛的绿鸡'吱吱'直叫。
唉!我真拿我的'小坏蛋'没办法,你们说我该怎么让它们'团结友爱'呢?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2
校园里的每个班级都是一个集体。自然每个班都有很多小团体。大家要和睦相处,一起为团体争光。在我们分群加人之前,我很担心会没有默契。毕竟有团建之类的群体活动。分裂之后,我们举行了摸着石头过河组队游戏。
操场上风声呼啸,绿地里还有很多小冰块。我很担心:以前没合作过,儿子还是那么坏。结束了。这时,吴老师下来了,要求改革。我们赶紧跑去改革。我和陈墨商量了一下,换了猪蹄和小梁的位置,开始向梁京觉讲解战术。我一边说,一边带着陈墨向他展示,梁潇说:好吧,我明白了。我和陈墨停下来,我想我现在几乎脱水了。这时,当我拿到板子时,我们组的每个人都有点紧张。陈墨的.手在出汗,我的心跳有点快,小梁不停地搓着手。
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吴老师下命令吧。
吴老师叫开始,我愣了一下,拍了拍我。我一觉醒来,发现面前的小梁已经跳到了木板上。我很快跟上了我的脚步,一只手抓着陈墨,另一只手拿着黑板,非常有秩序。路不长,很快就接近尽头了。突然听到有人喊:陈佳田的脚落地了。我急忙冲着陈佳田:小提姆,别动,站在板上。时间在流逝,我们的体力也在流逝。陈墨一边拿着它一边说:我累了。
我听着听着,好像呼吸都变得急促了。很快,击球手徒劳地到达了终点线,我前面的每个人都跑得很快。不知怎么的,陈墨把我向前推了推,我连忙说道:你不想关了板子吗?陈墨也是后知后觉的跑了回来,幸好K组也没收了,正要收。陈墨的手不能马上放下,所以我很快对她说:这样扔。不久,陈墨回来了,我们组赢了。每个人的脸都红了,像喝了一点酒。每个人看到自己的成绩都很高兴,去当裁判了。
这个团队让我感到惊讶,两位新成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团建让我们更加团结,更加体谅别人。校园里有我可爱的团队,让我记忆犹新。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3
一个十分晴朗的下午,我约了两个好伙伴和我们一起打篮球,我和我哥哥一组,他们两个一组,我们石头剪子布来决定谁先发球。最后我们赢了,我们先发球,我把球传给了哥哥,他们两个便立刻朝哥哥那边跑去,接着哥哥虚晃了一下,篮球又从哥哥的手里飞回到了我手里,正当我要往哥哥那里传球时,一个小伙伴从我手里劫走球,并飞快的向篮框跑去,我赶紧追了上去,一个凌空一跃,把球断了下来。趁着他们大喘气的时候,我立刻把球传给了哥哥,哥哥用吃奶的`力气,把球往篮球框里一投,真是太可惜了,篮球在球框边上打了个转,便沿着球框外侧掉了下来!这下小伙伴们乐坏了,抓住时机进行反攻。他们一个迅速跑到篮下,另一个带着球左右阻挡,突然,球飞了起来,一个漂亮的弧度,飞到了篮筐下的小伙伴手里,只见他从从容容,一个漂亮的投篮,就差那么一丁点,球就进了,真是为我们自己捏了把汗。我和哥哥申请了中场休息,商量了一下对策。
第二场比赛开始了,我们现在可不能掉以轻心了,必需重拳出击才行。哥哥把球传给了我,我立刻扭头朝对方的篮框狂奔而去,他们两个人想拦住我,可没那么容易,这时候,哥哥也跟了上来,我赶紧把球抛给了他,哥哥代替了我向篮框奔去,只见哥哥腾空而起,手腕发力,篮球瞬间飞出,可这回傻眼了,球压根就不是奔着球框去的,这下可好,马上被对方给抢走了,只见他一个漂亮的转身,一记远投,篮球不偏不倚地掉进了篮框里,我和哥哥顿时目瞪口呆,简直是难以置信,为什么我们怎么投都投不进去,人家却马上得分了。现在的比分2:0,我和哥哥着急了,真担心会输掉这场比赛,但是越着急却越适得其反,那球怎么都投不进去,最后我们以失败告终。之后我们还约定,只要不下雨,每天下午放学后,我们就来操场上打篮球!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4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曾令多少豪杰嗜之如命又令多少诗人爱不释手。读书,是品读生命的沧桑与美丽,是感受自然的博大与宽广,是聆听古人的哲理与情操。读书的心境,如禅室品茗,如抚琴而歌,如登高望远。
我爱读书,因为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钢铁般的保尔,让我知道了为了信仰可付出一切;巨人般的贝多芬,让我领悟了人生中的困难并不可怕;斗牛般的海明威,让我了解了不断挑战,不断探索的奥妙。一次次与伟人对话,一次次与圣贤交心,我心中生命的火花次第绽放。而面对那生命的奇迹,我惊讶,我震撼,我感慨万千。正是书,让我读懂了生命。
我爱读书,因为书,使我领略了大自然的雄伟壮阔。火山的喷薄让我触摸了大地的脉搏;风云的变幻让我感受了天空的呼吸;万物的萌发让我了解了地球的生机。无论是书中的撒哈拉的砾石还是亚马孙的雨林,都令我心潮澎湃;无论是书中的`青藏高原上的雪莲还是南极冰川上的企鹅,都让我思绪万千。正是书,让我感受道了自然的气息。
我爱读书,因为书,令我感受到了砾石的宽广与璀璨。读《三国演义》让我深受仁与义,钢与火的渲染;读《中国通史》让我深受历史与未来的熏陶;读《增广贤文》,让我深受明智与淡薄的教诲。孔子的谆谆教
导让我明白了古人的哲学,周髀的精细讲述,使我发现了古人的智慧,司马迁的锲而不舍,让我知道了古人的刚毅。正是书,让我遨游了历史的海洋。
啊!书!你是文明的珍珠链,历史的脊梁骨!你给予知识却不求回报,你教我做人却不思索取。你是我的良师益友。正因如此,我爱书,爱生命。啊,读书,我的生命!读书,我的财富!读书,我的最爱!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5
自古逢秋悲寂寥。秋,寄托了多少文人墨客的无限遐想,异地游子的思乡断肠。而悲情诗者李煜那“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哀之痛与思之切,让世人怅然情动,簌簌泪下。
我爱秋,源之萧瑟。无边落木萧萧下。秋风四起,沁凉至极。枯老的树木开始哀吟,“哗啦啦”。接着,一片又一片枯黄的叶子,开始飘零。漫天起舞,好似天空作墨,秋风作笔,肆意挥洒!叶子并不顺从,它盘旋于空中,与树木作着最后的告别。何等不羁!何等顽强!终于,在一片飒飒的风响之中,它败了,安然地跌到地上,无声无息,无影无踪,渐渐销声匿迹了。总有一种坚持,让我们心生波澜。
我爱秋,源之奇美。相比于夏的热烈,冬的冰冷,以及春的不温不火,秋,更彰显出撩人心弦的灵动。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落叶载途。无数的梧桐叶子,像一张张拼图,凑在一起,如同为道路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恰如其分,又不显做作。有时,天边掠过一群大雁,扑扇着翅膀,飞向遥远的南国。无与伦比,相辅相成。总有一种奇幻,让我们如痴如醉。
我爱秋,源之柔情。秋日的黄昏,那火红的晚霞映衬了半边天的柔美与热烈。黄与橙,橙与红,三种颜色交汇、相融,最终连成一片,让遥远的.天边,近在眼前,让我们的身影,仿佛也融合进去,渐长,渐长。“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倘不是这秋日的晚霞拉长的相思,又有什么,能让在水一方的断肠人,伫立在海角,抑或天涯,望穿秋水,双眸愈发迷离,直至泪眼朦胧?总有一种思念,让我们泪流满面。
秋,悲廖而又奋发向上;秋,深邃而幻妙无穷;秋,惆怅而情牵梦萦;秋,是用灵魂与思念缔造成的梦幻天堂。
秋,我的最爱。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6
我喜欢秋,喜欢那秋天的树叶,喜欢它离开了枝头,如自由的布谷鸟飞旋着飘落下来,也许是你平凡的一生,让我喜欢,也许是你坚强的精神,让我喜欢。
当春季来临,当清风和流水应和着的时候,当一切事物苏醒过来之后,你又绽开了新芽勃发了生机。那一片一片绿色的叶子,显出了不尽的活力。你默默看着身边美好一切,看着小孩子欢快的玩耍,看着他们扬起头,伸出小手,抚摸你的时候,你作为感谢,借着春风,微微一颤,一片,两片的叶子如绿衣仙子翩翩起舞飞旋着飘落下来,落到他们的头上,啊!我喜欢你的生机傲然。
当那炎热的夏季到来,那暴风雨与雷电相互合作的时候,你却弱不禁风,当那豆大的'雨滴凶狠的敲击着你的身体,打着那绿色的叶子,你有多伤心,当暴风压倒了你,你却不顾一切地去保护刚刚“成年”的树,你那如同绿伞般的叶子压倒在它身上,为她遮风挡雨!啊,我喜欢你那无私般的母爱!
然而,当秋高气爽的十月,当那布谷鸟欢快的唱着歌迎秋的时候,你却凋谢了,而且,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还尽力的去描绘金秋大自然的画卷,为人们留下了最后一丝美!啊,我喜欢你那默默无闻的美!
当寒冷而又代表着“希望”快又来临的冬天,学,下了一天一夜,整个都是银装素裹啊,再抬头看看你,真是不敢想象,你那长长的枯枝上面包着一层厚厚的积雪,人们给你那枝头上安上了五彩缤纷的花灯时,北方意味着春节的来到,西方国家则盼望着圣诞节的到来,你也许不敢想象,当那些美丽的花灯亮起来,你有多么的美啊!你微微摇摆摇摆,在像“邻居”媲美呢!啊!我喜欢你那装着花灯的样子!
当太阳升起来,当你枝头上的雪开始融化,冰水顺着长长的枝干流下来,你激动的哭了,泪如同冰水,一样明净纯洁,以为你知道:春天快到了!你又可以生机勃勃的生长了!
我喜欢秋,喜欢秋天的树叶,也喜欢秋叶的一生,一个平凡的一生。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7
黑夜从地平线无声无息地蔓延开来,吞噬着皎洁的月光,黑化了白云,令人窒息的压力。阴暗潮湿的地牢里,破旧的桌子上均匀地铺着一卷卷轴,桌边昏暗的烛光出现,在地下印出长长的影子。我拖着脚链,从窗口走回干草地。床。沉闷的撞击声在这个不到2㎡的牢房里回荡。夜晚的风裹着寒气,钻进我破旧的袍子里,让人不寒而栗。
这是我的命运。日出之前,我必须做出选择,去死?用热血控诉国王冷酷无情,用高贵的头颅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活着被人留下奴役的痕迹,活在人间屈辱?答案似乎就在眼前。心里的怨恨让我喘不过气来。
过去几天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汉武帝向上怒吼,当满清武文战战兢兢,当李林因为被反派陷害而突然从英雄变成汉奸的时候,我失去了理智。可能是记载史实的职业吧。我站了起来。事实证明,冲动是致命的,皇帝的美貌是碰不得的。我被关在这个狭小而充满攻击性的牢房里。
窗外是我看不透的黑暗,寒意涌上心头。墙上挂着一道圣旨,一条猩红色的,金色的字,像魔鬼一样对着我狞笑。我想到了死亡和屈原,白衣投河的画面一直展现在我眼前。心中有一个声音,诱惑着我抛弃这个世界,抛弃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带着高贵、端庄、矫健的努力来到天堂,证明自己的清白
没有!我突然惊醒。父亲生前参考的未完成的《史记》,明明是重疾,却不肯倒下。充满希望和恳求的眼睛似乎浮现在我眼前。我明白父亲的'意思。我们的王朝没有自己的史书。
我在床边坐下,闭上眼睛,沉默了很久。胸口剧烈波动,手指不停颤抖黎明时分,地牢外面传来一声喊叫:司马迁,你想过没有?想想吧,我& hellip& hellip我决定用惩罚。两行清泪划过我的脸庞,但我的眼神一如既往的坚定。
也许在后人眼里,我就是那么傻。也许我本可以用旺盛的热血和高贵的头颅证明自己的清白,宁死不屈。然而,我从未后悔过我的选择为后代创造一个真实的过去。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8
我喜欢秋日的清晨,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风带来的那份宁静淡远。
我喜欢没有喧哗的光,无论是在白日或是夜晚。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独坐小溪边的石桥上。我喜欢静听流水声,抬头听鸟鸣,清脆的声响里透着一派恬静的淡蓝。
我喜欢夏日的海滩,我喜欢在多风的清晨或黄昏仰卧在细沙与海水的界线。洁白的浪花相互推涌,远望那在柔和光线中的水天一色,耳边只有风声与海浪声。
我喜欢下雨的夏夜,伴随着雨点落在水中,打在窗上的声响进入梦乡。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的奇异感受。我总梦见自己用脚尖轻轻点地就能飞翔,飞跃过天边绚丽的彩霞,我梦见光在水中折射、色散,七彩的颜色晕了开去,躺在水中,暖融融的。
我还梦见北极的极昼与南极的永夜,明亮的晚星点缀着天空,梦见星星的移动,远远地闪烁着模糊的斑耀,好似时间都在那一刻定格。
我喜欢落日,喜欢夕阳西下时那柔美的光,映照在那万物上,如同镀了金那般闪耀。
我还喜欢另一种光——晚归时分打开家门从屋里透出来的灯光、厨房锅下跳跃着的火光、装着食物饭菜的碗碟反射出来的光,洋溢在外公外婆脸上的光,“饿了吧?快吃饭吧!”我忽然觉得世界是那样的亲切,那样的.温柔。
我喜欢到自然里去看看,在树下、花丛间,闻着或清幽或浓烈的自然香气,闻闻雨后清新的气息。
到了夜晚,点灯时分,我喜欢点一盏暖色的小壁灯,点上一味喜欢的香薰,放一曲舒缓的音乐,捎上一本书作为最微薄的行囊,行在水云间,走入一个最真实、宁静的世界,放缓脚步,静静欣赏。
我喜欢生活与自然,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使得我能在这喧嚣之地找到属于自己的恬静与美好。
我喜欢在光中沉寂下去,平静下来,放慢节奏,放空心灵……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9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跟书最亲,书就是我的最爱。
“妈,给我去买《十万个为什么》吧。”我和妈妈在街上闲逛,我摇着妈妈的手,撒娇得说。“你要是有了书,什么都忘了。”妈妈着批评着我。“为什么中午饭要到12:30才吃,晚饭要到9:00才吃,告诉你烧水,你忘了,告诉你”我听了这些,吐了吐舌头。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饭桌前看《爱的教育》,看的正上瘾,人完全融入了书中。“儿子,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我完全陶醉在其中。妈妈见我没有出来,便又叫了一遍,我还在书中品味,遨游,十分钟后,妈妈气冲冲的推开房门,“当”,我一下子返回了现实世界,妈妈见我还在看书,便把书抢了过来,然后,她大发雷霆:“吃不吃饭了,几点了。”她指着墙上的挂钟,12:30.“书是饥饿的营养品。”我见她脸气得通红,像熟透的苹果似的,红彤彤的,她转身将我的书柜打开,将书放进去,上了锁,此刻,我明白,我的书,又被关“禁闭”了,我透过那透明的玻璃,望着我的这些最爱们:“再见了。”
记得那次,通过对妈妈的软磨硬泡,终于得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妈妈想出门逛街,肯定又得拉着我,我急中生智:“妈,我肚子痛,上厕所。”将书藏在衣服内,到了厕所,将厕所门一锁,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半小时过去了,看到结局最精彩的地方,妈妈问:“什么时候能完,”我顺口回了一句:“快了,还有一页,“完了,露馅了。”结果被妈妈抓着,批评了一顿。
书再次被禁闭了,隔着玻璃望着那些书,心里着急得很。从此,我只有被妈妈看着看书,我看书,她坐旁边看我。
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让我沉醉,留恋,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书,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0
像我这当人,没有什么特殊、“高尚”的爱好,平时玩玩游戏、上上网。当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网上的各大论坛发表文章,散发“文风”,希望自己能在这些论坛上有一席之地。
刚开始时,在小论坛适应了一个阶段。那时,字数极少,文题老套,虽然也偶有人观看,但回帖多是骂帖,骂得我是魂魄错乱,倒地不支、吐血不止。待过些时日,心情平稳,与别人聊天时,得知他们初涉论坛时,比我还惨,于是又信心倍增,一口气冲到一中小论坛,希望“讨”回自己的面子。
中小论坛规模就是不一样,人数又多。经过半个月疯狂写作,虽然废了个键盘,但还是将文章发表上去了,满以为这样会一举成名,成为各个后院、小巷的名人。但令我大失所望的.是,回帖仍是骂帖,轻者曰:“什么都不通云云。”重者曰:“此种文章竟然没有被‘斑竹’所删,而且还有人阅读,实在是世风日下。”中者便不谈了……
“千里长嘶,伯乐难求!”我鼓起勇气,冲进大论坛,发表“美文”一篇,并自己疯狂点击,使其“阅读数”雄居榜首。虽然废了个鼠标,但我仍十分愉快,仿佛空气中充满了快乐细胞,将我托起,似乎在飞……突然听到几声巨响,并感到了大地的震动,像是楼下用粗壮的钝物在捣天花板。哼!这些井市之民焉能体会到我此时的感受,便继续顺着快乐漫游——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第二天,骂帖又像洪水一样袭来,使我应接不暇——我终于明白要让文章去感染读者的道理。于是我改头换面,更名为Avenger(复仇者),挑最热门的话题、最时尚的词汇、最古怪的题目、最搞笑的内容,最前卫的词语……点击浏览者有所上升且少人斥责,我终于得到了读者的承认……
从此,我便在网上论坛不断发表文章。在这里“混”的时间长了,使我明白:失败就在你面前,你会被它击倒,也会反败为胜。一切都在于你,在于你怎样对待它。
我,喜欢发表文章!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1
古往今来,光明常常被人们歌颂,而黑夜呢?August在他的《忏悔录》中说:“谁履行真理,谁就进入光明。”然而,我要品读那黑夜,它的真理。
奉献
星月,闪耀着各种光辉,是天空的主角。我仰望夜空,突然想到,那美丽的光,假如没有了黑夜的衬托,还耀眼吗?白昼之下,它们的光都消失了,只有在夜空的`映衬下,才能绽放光。漆黑的夜星光点点,无际深空中闪烁着光芒,我不禁对黑夜敬佩起来,自己的光奉献给了他人,自己甘做陪衬。白昼呢?索取他人的光,使自己明亮。黑夜,奉献,我喜欢读。
包容
宁静,悠远,黑夜。世界都睡着了,仿佛一切都归于混沌,夜无光。在乡野的草地上,在曾经喧嚣的尘世中,置身于完全的黑夜里,黑夜将声与光都溶于这黑暗中,劳累的星球睡着了。在我的知觉中,温度还未消逝,我仿佛在黑夜的怀中。她的博大,包容,面对一个备受宠溺的孩子,他已睡着了,母亲也开心起来,置于黑暗中,我感受着,品读着。这包容,我喜欢读。
真实
在狂欢的白日,人性千变万化,如同戏剧中的变脸,令人捉摸不透。人心的面具,只有在黑夜才能摘下。
深夜里,人们看见了自己赤裸裸的心,有丑陋,有高尚,也有冷漠,但都是真实的自我。我在属于自己的一片黑暗中,审视自己。人们将自己完全释放,无拘束地在最真实的黑暗中展现最真实的自己。人心不再惶惶,在最浓重的黑雾里放松了自己的心,我坐下来,细细品读。这真实,我喜欢读。
在明亮而又喧闹,虚假的白昼里。怀念昨夜,回忆所读。那黑夜奉献了光,包容世界,透出真实。这黑夜,我喜欢读。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2
得不到就得到;有了就没了。《论语&中庸》;阳货"
我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阳台上的蜘蛛植物绿得湿淋淋的,整个房间都被午后的阳光烤焦了。但是,我的心情很轻松。想着患得患失,我忍不住笑了。也是从那以后,我改变了。
那是冬天期末考试前夕。可能是担心成绩不理想,可能是怕老师失望的.眼光,甚至以为同学会怀疑我上次考试成绩。我整天都处于恍惚和不安之中。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同桌注意到我爸从外地回来了。
由于工作性质,父亲几乎一年到头都不在家,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我双手抱胸,看着父亲匆匆忙忙把食材放进火锅里。我的脸很冷,我想:这是鸿门宴?
怎么了,看到我回来不开心吗?父亲从热气腾腾的锅里拿出一根金针菇筷子,放在我的碗里。我不知道他的眼睛是什么意思,因为白色的空气在我面前翻腾。
什么都没有。我勉强一笑,充满沉重。
爸爸小时候读书特别好!他拿起酒杯喝了一口,满满的回忆。& other后来家里倒了,爸爸早就出去打工了,我也跟你一样大。他扯着嘴笑了笑:我怀着极大的期望想做到最好,但又有几个人能做到最好呢?我现在的心情和你一样。但是我很快调整了心态,稳定下来之后,今天取得了扎实的进步,这也是不可否认的成功!
我噘起嘴唇。
父亲似乎很情绪化:今天才发现自己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让自己患得患失。其实什么都可以做到最好。人活一辈子。不要太在意得失。还是开心点好。
父亲的话像乌云一样刺穿了我的身体,我好像明白了,以前的我真的太注重成绩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恢复了活力,努力了,期末考试成绩也不错。
从此,我不再患得患失。
收回思绪,微闭的睁开眼睛,我笑着对自己说:今天阳光正好!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3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以前,我总是不珍惜时间,整天只顾着玩,无所事事。因为我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明天还有后天,我总是玩不够的。有时,姐姐提醒我赶快去读书。我说:“赛车好好玩呀,明天再读书也不迟。”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落后别人一大截。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时间老人的礼物》,里面的主人公明明整天只顾着玩,到老的时候只落得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明白小时候老师说的`格言:“一寸光阴一寸金,
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
现在我也看到有很多的人,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找不到自己合适的职业,一次次考试,一次次竞聘,都失败了,原因是什么呢听妈妈说是因为他们在小时候爱贪玩,不学习,浪费时间造成的。
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慢慢上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4
格言不仅是人生的礼仪的开始,也是学习进步的阶梯,只有心中有格言的人才会成功。我最爱的一句格言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让我想到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妈妈要上班,临走前把沉睡的我叫醒,亲切地对我说:“陈慈航,你今天的任务是写一篇日记,看1~20页的《创新作文》。”我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就又睡了,一睡就到了10点多钟,我起床后看看时间,才十一点多,“不怕,时间多的是,先玩一下再说。”于是我就
下楼去和同学玩了,一直玩到下午太阳下山,我猛一看时间:“啊!18点38分了!糟了,妈妈回来了,我肯定挨骂了。”我立刻飞奔回家,妈妈正坐在沙发上,一见我就问:“宝贝,回来了?你的任务完成了没?”我惭愧地低下头,小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我以为时间很早,所以就……忘写了。”这时,妈妈向我走来,我以为她要打我,便害怕得流下了眼泪。没想到妈妈却抚摸着我的头说:“宝贝,如果你老是想还有时间的.话,那就不对了,时间虽然多的是,但前一分钟的你却和现在的你不同,时间会随着你慢慢流逝,一去不复返的。假如生命是一张白纸,每失去一天的时间纸上便有个洞,按这样计算一年便有365个洞,慢慢的日积月累,纸上的洞便越来越多,你的生命就很快结束了。所以,你要珍惜时间呀。”听了妈妈的话,我顿时泪流满面,难过地说:“妈妈,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会珍惜时间的。”
现在,我读了《增广贤文》后,对这句话理解得更深更透了,更懂得珍惜时间了。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5
我喜爱的画有很多,但是让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幅纯手绘的图片,虽然它只是一幅动漫图,可是却非常出神入化。
这幅画的名字叫《月光下的魔术师》。画中所画的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魔术师——黑羽盗一的儿子,黑羽快斗。也是一名非常厉害的魔术师。
这时,我走到他面前欣赏起来。他正戴着一顶礼帽、一个披风,身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还带着一副单片眼镜。虽然他现在背对月光,而且他的脸在单片眼镜的逆光下看得不太清楚,却异常年轻。隐约能看清他的眼神。他的眼神,仿佛看透了一切,他的脸上露出了无所畏惧的微笑……
我在他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消失了,我眨了眨眼。天哪!他竟缓缓从天而降。就这样降临在这撒满月光的大地上。又过了几秒钟,他缓缓向我走来,一边带着无所畏惧的微笑,一边带着那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他还笑着对我说:“小弟弟,要不要给我变个魔术呢?”突然,他又瞬间消失了,留下了一朵艳丽的玫瑰。
这位魔术师摆出的气场与样子,使他显得神秘,奇幻。他身后那皎洁的月光仿佛变得越来越虚幻神秘。难道是黑羽快斗表演的大自然的魔术吗?不是的,这个只是因为他那神秘奇幻的气场使他周围的景物改变了。
他的手和脚,显得那么灵活有力,使他不仅高大,而且不失灵活。在仔细看,那双手仿佛在向你轻轻地挥动,向你打招呼。
这样神奇的作品到底是诞生于谁的笔下呢?它诞生于日本的画家——青山先生的笔下。青山先生让这位魔术师几分钟就悄然消失的科幻形象,成为了永远奇妙,神秘的`象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幅《月光下的魔术师》是远远不及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也不及梵高创作的《向日葵》。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幅画是在这三幅画中神秘,奇幻的氛围是最顶尖的。
《月光下的魔术师》虽然称不上世界上的传奇之作,但是,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由的赞叹。而且,他已经把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植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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