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9-20 09:25:39 专题作文 投诉 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选[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选[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读书与作文》。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很值得我们阅读。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我就告诉你:它不但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愉悦我的心灵。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看着作文题目,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样写才能将一页纸填满,真是比挤牙膏还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邻居家发现了一本《读书与作文》,我拿起来随便翻阅,没想到我很快被文章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焦急,一会儿激动。一篇篇的看下去,我发现每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不仅构思巧妙,语言词汇丰富,而且情节安排引人入胜,人、事、物的描写形象动人,使人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儿我受到了其中内容的启发,老师布置的作文在我脑中逐渐形成了脉络,一种写作的`冲动敲打着我的大脑。

  自从发现了这本书,我便迫不及待的要妈妈帮我征订,每月月初,我都会焦急的等待新书的到来。捧着散发着墨香的新书,我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因为书中的每一篇内容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每一个字都不想漏掉。里面的“微童话”虽然字幅简短,但每一句都扣人心弦;“恐怖屋”的故事虽然令人毛骨悚然,但情节却变幻无常,吸引着我乐此不疲的要将它读完;而看到“笑掉大牙”则使我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给我繁重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

  由于我经常阅读《读书与作文》,不仅丰富了我的写作内容,增加了我的语言词汇,而且使我的文章构思愈加完善。随着写作水平慢慢的提高,作文在也不象以前我想象的那样可怕,到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念给同学们听,当然这都和我爱读《读书与作文》是分不开的。

  《读书与作文》象一扇小小的窗户,不仅让我看到了文章世界中的多姿多彩,同时找出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吸引着我不断地学习与改进,提高写作能力。

  对了,我家的书架上摆着很多《读书与作文》,如果你感兴趣,就来找我借阅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也许,我总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当00后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寻找酣畅淋漓的快感时,我正在图书馆的一隅品味书香之气;当00后们在课余时间畅聊明星八卦之时,我正在书桌前“畅游书海”;当00后们在“微博微信”上呼朋唤友之时,我正怡然自得的在书桌前品着茶,看着书。

  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就算整天与书打交道也不会疲倦,人送外号“资深老书女”,看着满满一书橱的书,很难说出特别喜欢哪一本,因为我觉得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一本书都有着能把人带进书里去的魔力。我用手轻抚过每一本书,目光停在了这本《弟子规》上,脑海里闪现出几年前的.画面。

  记得在小学3、4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背诵《弟子规》1~5句,我觉得这种东西有什么要背的呀,考试又不要考,还不如将这个时间又来复习呢,于是我早就将这份作业抛之脑后了,可没想到,第二天老师竟然要检查,我自然没有回答上来,回家后便多了一项作业:抄写《弟子规》1~5句,并背诵。我气不打一处来,边抄写边生着闷气,就连背诵的时候也是咬牙切齿的。妈妈见我这个样子,很是担心,连忙问清楚了状况,语重心长的跟我说:“做任何事情都要上心,如果没有用心去做,再怎么做都是不得要领。”说罢,便和我一起读了起来。第二天我不但背的滚瓜烂熟,还明白了《弟子规》的真正含义。

  直到现在翻阅起这本书来,还是深有感触:“父母呼,应勿缓”年少的我知道了与父母的相处;“兄道友,弟道恭”让我懂得了要友爱兄弟姐妹;“衣贵洁,不贵华”告诉我穿衣服注重的是整洁而不是华丽;“凡是人皆须爱“告诉我们要有关爱之心.......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那么你们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今天是一个雨天,我去上九五学堂,刚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小杨老师走到了班级温柔地对我说:“彬祺,你来啦!”说着她拿了一袋东西,说:“祝你新年快乐!”我也开心地说:“小杨老师新年快乐!”“千万千万不要告诉同学,因为只有你有这么一份新年礼物哦!”小杨老师悄悄地对我说。

  同学们都来了,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这份神秘地礼物,心想:“天哪!这么好的书也留给我,小杨老师对我也太好了吧!”

  上半节课上完了,我没有和李禹峥出去玩,我要先看一看这本书,我马上把那本书轻轻地拿了出来了。

  下课了,我马上跑出教室,到了电梯我迫不及待地告诉爸爸:“今天我收到了一份新年礼物。”“是什么礼物呢?”爸爸疑惑地问。“这您就不知道了,我收到的可是独一无二的哦!”我笑眯眯地说。

  到了家里,我不看电视了,我要专专心心地看这本珍贵的书,爸爸出去办事了,哈哈!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看完这本书了。

  结果我看得走火入魔,都忘记吃饭了。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这三本书,特别是第一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位警察,他很善良,可是有一天,他警车的轮子被钉子给扎破了,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路过这儿帮助了他,警察说:“谢谢你们这两个小鬼,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准备让你们坐着我的警车去兜风。”两个小男孩坐上了警车,他们在路上看见了金黄色的田地,像喇叭一样的喇叭花,还有雪白雪白的百合花。

  第一本书看完了,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金黄色的田地里,又看见了美丽的百合花……

  看完了书,也就到了晚上了,我一定一定要好好地感谢九五小杨老师,给我了那么好看的一本书,等妈妈回来了,我一定要把那三本书的内容仔仔细细得一个字一个字讲给妈妈听,而且还要把最好笑的故事情节也告诉妈妈。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书里的故事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有的让人伤心不已,有的让人感悟许多。

  我觉得《安徒生童话》里面最搞笑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装》。

  《皇帝的新装》里面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那两个骗子了,他们为了赚些钱,就把自己包装成世上最有名的设计师去欺骗皇帝。他们到一个房间,拿出工具,假装在手忙脚乱地做着皇帝的新衣,太气人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里面诚实的士兵。在那两个骗子刚来的时候,士兵就有一种受骗的感觉,然后就悄悄地盯着那两个骗子。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同样他也有缺点。当他发现那两个骗子手中根本就没有衣服时,但是为了不让别人觉得他愚蠢,他却违背自己的良心告诉皇帝这件衣服很好看。看到这里,我不禁皱起了眉头,都是这两个骗子害的,那位士兵才会骗皇帝。所以我不喜欢那两个骗子,喜欢那个士兵。同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上别人的当,受别人的骗。

  《安徒生童话》里面我觉得让人伤心难过的一个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个既懂事又让人心疼的孩子。她家里十分贫困,所以在圣诞节前夜,她还要到街上去卖火柴,为家里赚钱。但大家都不买她的火柴,最后她被冻死在午夜街角。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和她相比,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安徒生童话》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丑小鸭,因为它很可怜,不断地被大家嘲笑,使她只能等到深夜才去找吃的。而它的哥哥、姐姐们,不断地嘲笑丑小鸭,甚至咬了它,把丑小鸭轰出家门,丑小鸭只能风餐露宿,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冷酷的哥哥、姐姐呢?

  其实《安徒生童话》里还有很多很多故事,都值得我们去拜读,有空,大家也可以买这本书去看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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