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精华14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作文 篇1
正在人生路途上奔跑的我,充满着喜悦、激情、感激、期盼的心情。同时,也拥有着许多的智慧、爱,那是从出生就拥有的智慧,从出生就拥有了爱。
那是父亲出差回来从外地带回来的鸟。父亲看我在家都很无聊,就决定买一个小玩意儿,让它来逗我开心。
我还记得,那是在七年前的一天,从父亲把鸟带回来的那一刻开始,那只鸟便在我家栖息。直至我多年后回去看它,我才知道它已经飞走了。在那期间,那鸟变成了我的玩偶,变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把它关在笼里,挂在大院里的大树上,生怕它飞走了。每天早上醒来,我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帮它换水,喂它吃饭,然后再去忙别的事。
有一次,应为做错事被妈妈责骂而不开心,就一个人坐在大树下,对着那只鸟儿诉说,我把我心里的难处,不愉快、不开心的事都跟它分享,顿时,我听见它说着:“不开心不开心,真不开心。”我愣了一下,啊,原来它会说话。它的声音如潺潺的`流水声,尖尖的,不一会儿,我便开心了起来,我帮它取了个名字,叫:“收气鸟”,因为只要我有不开心、伤心的事,我都会跟它说,它会认真地把话听完,然后就会说各种各样好笑的话逗我笑。
因为我与妈妈闹不开心,我们已经好几天没说话了,妈妈等着我给她道歉认错,而我却等着妈妈来挽回我,最后,我把我想说的那句话告诉了收气鸟,让他帮我复述给妈妈听。妈妈知道那只鸟会说话,感到很惊讶,连连夸赞爸爸会买鸟,是个行家。
我与收气鸟的美好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再过几天,我就要转学去外地上学了,我依依不舍地与收气鸟道了别,就离开了,我把收气鸟放在了外婆家,让她帮我养着,看着,照顾着。
几年后,我决定回来看看它,可到了外婆家,,外婆说它自己把笼子的门啄开,飞走了。我一个人清静地坐在门口哭泣,妈妈过来安慰我说:“它可能想要自由,想要找它的妈妈,所以才飞走了。听了妈妈的话,我知道妈妈说得有道理,就不再哭泣了。
人生的路途上有爸妈、亲人、同学、朋友的爱,有老师教授的我们的智慧,有收气鸟那样的朋友陪伴过我,真好,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只收气鸟。
从那以后,我便无时无刻地不在寻找,那种与收气鸟长得相似的鸟,想让它们帮我跟收气鸟问好。
我喜欢作文 篇2
我喜欢落叶刚落地的美。
风轻吹着,给落叶宝贝们找到安家落户的地方。
一片又一片,五颜六色的叶宝们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家。“沙沙沙”这是落叶找到家时开心的声音。突然有一堆落叶宝贝掉了下来,他们哇哇地哭,哭啊哭啊,他们找不到自己的家而哭泣。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宁静中充满了温暖。
有些孩子跑到了操场,那些孩子离开教室的快乐,让教室大叔搞也搞不懂,但他也十分高兴,因为他是孩子们的朋友。风吹了进来,让空无一人的教室,在一刹那变得清爽了,窗帘在风的'陪伴下尽情飞舞。
我喜欢大海,去那里是我学习生涯中的第一个目标。
每每目睹到大海的图片时,好像我就早已到达了那个大海奇境。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奇妙的海水,静下来就可以聆听到浪花像娃娃般的淘气声。当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这并非真正的海边,只是几张图片而已。
我喜欢昆虫停在落叶上。
仿佛是给了落叶一个个宝贝,给了落叶一块块宝石。昆虫们在落叶上简直是一种享受,一种特别的幸福,好像落叶和昆虫是一个个组合,谁也离不开谁。
我喜欢电视里面那些变化多样的卡通人物。
其中喜羊羊是我最羡慕的大人物啊,他的聪明、灵活,不知拿什么语言来形容;我还喜欢蓝兔,他不仅武功好,还聪慧,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蓝大师”。
我喜欢慢。
慢对别人来说是一件坏事情,而对我来说是我独特的绝技。俗话说得好,慢工出细活儿,像我这样不紧不慢的人,一定成大器。不过妈妈似乎讨厌我的慢,她越说我就越慢,慢如乌龟呢。
我喜欢夕阳。每当太阳落山时,我都会跑去观看,欣赏着夕阳或云朵的变化。我常见到火烧云,那可真是美轮美奂啊!我喜欢夕阳所在的天空,不仅仅只是云,还有天空自己,天由蓝变红,红得似火,里面还掺杂着黄,总是让我流连忘返。
我喜欢超人,因为他表达着善良,传递着正义。
哦,我喜欢的事物还多着呢……
我喜欢作文 篇3
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中,都有温暖而明亮、并且让我们受益最大的灯。第一盏是我们的父母;第二盏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则第三盏就是我们从小到大所阅读的书。
————题记
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蓝天,马儿离不开草原,花儿离不开土,而我离不开书。“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我们在一年级下学期时学的《明日歌》的中的诗句。
虽然说到现在已隔了六年,可我到现在还是那么的记忆犹新。这短短的一首《明日歌》就包含了先辈智慧的结晶。古人有“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该珍惜明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吗?在《明日歌》中,我最喜欢的句子就是“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和“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是啊!人的一生如果在等待明日中度过,那么,他将会虚度光阴,一事无成。世上的人们如果被明天所羁绊,则年复一年,光阴流逝,暮年将会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有时我会这样想,有时我也是这样做的。当我读过《明日歌》之后,我非常惭愧,我发现我错了。为什么把今天本能做完的事情都堆积在明天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大好的光阴就白白浪费了,到时候,只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叹了。聪明、勤奋、有志气、有理想的人,深深地懂得:时间就是生命。有的把时间看得比生命更加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大好时光虚度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知道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工夫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儿。看看他们那些诺贝尔的获奖者: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
他们觉得停留在昨天之中,更不会空空等待明天,他们永远都是从今天开始,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模范,好榜样。短短的《明日歌》是一则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我不要虚度光阴,要抓紧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切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从今日开始吧!
我喜欢作文 篇4
“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它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它曾帮助我战胜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我担任了《小天使》报的小记者。一天,我们的组长任雨莹急急忙忙地跑来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组有两个小记者的采访作文等上报纸了!”
她的话刚一落,我们就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我想:“这位辛运儿到底是谁哪?会不会是我!我交了两篇作文,这两篇作文都是我花了很多心思完成的,应该会有我一份吧!
正想着,任雨莹大声说:“他们都是管练章和李哗,大家为他们俩鼓掌!”在大家为她们俩鼓掌时,我的心,就像被石头压住了似的,透不过气来。我闷闷不乐地悄悄地回了家,躺在床上,脑袋里浮现了两个想法,一个是干脆以后都不好好写了,第两个是继续努力,再交一篇上去。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重新写一篇。我把原稿找了出来,然后在原稿上加以修改,然后在把它工工整整地抄作文纸上,第二天早上交了上去。我交上了以后等了有等,可就是没有消息。
终于,在一次准备采访时,队长说:“今天来通知了,我们组又有一个组员的采访作文登上了报纸,听完这个消息后,我心理暗暗的高兴,因为我想这一次一定是我了,可事实正与这相反,我的作文又没被选上,当时,我的眼泪就想的水一样不段地流下来,那位获奖的'同学对我说:“这一次失败了没关系,还有下一次嘛。”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难过了,于是大声的说:“你当然体会不到我的心情,我已经失败了两次了!”
说完,我就哭着跑回了家,回到家里,我就把门关上,在房间里哭,这是妈妈进来了,对我说:“我听你们同学说了你是不是两次交稿子都没被选上?”
我点点头,妈妈对我说:“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一个人不经历挫折的,挫折是你人生中不可却少的东西,你只有在挫折面前不退缩,勇敢地向前,你就回一下子长大了很多。像你们书上的《顶碗少年》中的那个顶碗少年,他比你面临的困难大很多,但他都能从容应对,为什么你不能?我相信你一定回成功的,加油!”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积极地写作文,读书最后,我的一篇采访日记终于在“小天使”报上发表了,我终于战胜了困难。
我喜欢作文 篇5
我喜欢春天,它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也是一个新的开始。我喜欢那一片绿色的草地,小草刚刚探出萌芽,张望着,好奇的看着新世界。“哈哈,耶。”一群小孩在草地欢快地玩耍,铃儿般的笑声和雀跃声传遍一望无际的草地……
我喜欢夏天,喜欢那入口即化的冰棒。我最喜欢草莓味的.冰棒,每当我吃着冰棒,感受红色的液体在舌尖慢慢融化,变成甜甜的汁液,滑入口中,我的心就一阵透心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我喜欢吃冰棒,因为妈妈曾告诉我过:“世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任何艰难困苦,最终都会像这冰棒一样,融化成甜甜的汁液……”
我喜欢迎着秋风,敞开心扉……每当我站在草地上,迎着凉爽的秋风,迈开双足,奋力奔跑。秋风,有一种神奇的治愈能力。每当我在对秋风喃喃细语,讲诉烦恼,秋风会静静地听,用风轻轻抚慰我,安抚我的心灵……秋风离去了,我心情舒畅。
我喜欢在冬天里进入梦乡。夜晚,我缩在暖和的被窝里,外冷内暖。房间里的人儿睡得香甜,进入梦神赐给她的美好的梦……
我喜欢读白色的信封。我从邮箱里抽出一封信,心里满怀激动。双手抚摸着白色的信,上面三个大字写着:郑昕收。我的小脑袋又冒出了一个个猜想:是亲人的关心亦或着是亲人的喜?每一个猜想都在我脑海里跳跃,像有无数个小爪爪挠着我的心,我打开信封,在香港出差的爸爸写上了四个字:“生日快乐……”我的眼泪顿时不受控制的迸出眼眶……
我喜欢咖啡。它苦中带甜,甜中带苦,入口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微苦、微甜的味道滑入口腔。有时候,我感觉一杯咖啡就像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没有顺风顺水的“甜”又没有永久的“苦”,一段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有失败、挫折、胜利、喜悦,这样才成就一段精彩人生!
我喜欢生活,生活给予了我藏在心底里的这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 篇6
世界上有许多让人快乐、给人美好的事物,值得我们去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它们随时会出现。
我十分喜欢那毛茸茸而又可爱的吉娃娃(小狗),他有着灵敏的身体,人见人爱的模样和闪电的速度。他与我在一起欢快地玩耍,他十分勇敢,没有一个陌生人能进我家。他越来越讨人喜欢,有一天,我带他上街遛了一圈,让路上每个人见了他就情不自禁的给他吃的。
我还十分喜欢在雨中奔跑、淋雨,让那雨水冲洗我的心情,让雨水给我带来快乐,让雨水冲走我的伤心、烦恼,只留下快乐、开心的记忆。雨水洗走了世界的灰暗,只留下光明和洁净。
我最喜欢的那就是下棋了。
我下棋是自学的,如今我已经学会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军旗、跳棋、飞行棋、斗兽棋、五子棋了呢!就让我来一一讲一讲它们吧!
国际象棋:一种出自欧洲的棋子,这种棋子造型独特,每一个棋子在原来的欧洲大陆上都有自己的`作用,如王后,是那时各个国家的力量,因为王后可以通过结婚而结合两个国家,所以在棋盘上王后的威力十分巨大。
象是主教,管理着各个地区。所以每个国家都有两个象,他们一个管理白格,一个管理黑格。
小兵,在那时只要表现英勇,进入敌方的后方阵地,就可以得到提拔,所以在棋盘上只要进入敌方,就可以升成后、象、骑士、城堡。
王,这场战斗的总指挥,有句话说得好:“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所以我们在玩棋时我们的王不要轻举妄动,牢牢地保护好自己。但在残局,王必须出场,保护小兵的生命。
中国象棋:每一个棋子都有自己的用武之地,每种棋法都有自己的来历,如堵象眼,憋马腿等。堵象眼是使一些官员在忠臣与皇上之间关系分离,使象、相无比接近皇上,所以有了堵象眼;憋马腿是由于敌人防止别人去干扰自己,而使出的招数。
我的喜欢还有很多很多,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所以我们下次再说吧。
我喜欢作文 篇7
说起名言,我明白的很多,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可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通通的人,见过就忘记了,仅有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敌人是自我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
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今日考试,必须要认真对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放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必须拿个100分。”
考试的题目正如我所料,简单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水平。我很快做完了。我满意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教师真没水平,出些这么烂的题目。我这样高水平的人,100分没问题。”
午时,试卷发了下来,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狞笑着。我再仔细一看,原先是题目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竟然让我碰上了,倒霉!
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结果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样能够这样不认真!”
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学习的敌人就是不认真啊。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是呀,我不禁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景:别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嗯——气沉丹田,分数进来!”这样真不应当,不但自我没考好,还影响别人。我前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认真检查呢。他原先成绩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说明,只要不自满,讲认真,就能取得好成绩。
唉,我真后悔我的自满、不认真!
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认真真,决不马虎粗心,因而成绩稳步提高,得到了教师的赞扬。
我喜欢作文 篇8
父亲离家已有十余年了。每逢元旦,他便会和许多的酒,抽很多的烟,烟雾萦绕在他的四周。不知是烟雾太呛人,抑或是什么,父亲那因咳嗽而张红的脸,不由地让我疼爱起来。
那年,临近元旦,父亲一脸严肃地将我们召集在一同,并郑重其事地宣布:往年回家过年。他不顾一旁呆若木鸡的我,便拂袖而去。
时隔三天,我无法的坐上了火车,踏进了一块不属于我的土地。一路上,父亲的嘴角总是弥漫着浅笑,时不时还对我讲故土的山水秀丽,瓜果繁盛,岩石奇特,但我对这些不以为然。静坐在车窗旁,看窗外的群山渐渐远去,听着火车撞击轨道收回的单调声响。渐渐地,我就在这百无聊赖的声响中静静地睡去。
不知火车行驶了多久,只晓得醒来时,火车已到站。我蠢笨地拖下行李。黑夜如重重的帷幕包围着我,一股股冰冷的寒风吼叫而过,黑漆漆的枝桠响起沙沙声,我像是被人拉扯掉的木偶呆立在原点,直到父亲把我拽走。
或许是离家的关系,我很早就醒了。推开窗,冷风像是水银一样倒灌进我温热的胸腔,一霎时攫紧心脏。于是我慌忙地打开了窗户,捂着厚重的大衣走了出去。
惨白的天空下洋溢着浓浓的乳白色的雾,隐约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和袅袅的青烟。站在空荡的院子前,我明晰地听到打水机收回活跃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可以看见妇女们因刺骨的冷水而冻得发紫的双手,四处飘散着白酒发酵的幽静的醇香味。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和自然。
我突然间想起了从前,每团体都是一副不堪重负的神情,总是匆匆忙忙的,街道上永远都会有因摆错摊位而引发的口角,周围都是一片喧哗,喧闹。一种有形的压力下,我似乎遗忘了那“复得返自然”的美妙。倏忽间,我开端喜欢上这安静的乡村,这种从未有过的祥和的.觉得。
我想父亲的决议是正确的吧。这里的冬天和家中的那个冬是不同的,给人的觉得也大不相反。
安静和喧嚣,轻松和压制,自在和约束。我为家中的冬天捎去一丝的慰藉,为这里的冬天添上一抹喜悦。
我喜欢作文 篇9
我喜欢天,蓝得一丝不苟。如大千世界里永恒的背景,从没有人注意过它,而它就这样悄无声息的与人类共生。各地的天也不一样,最美的叫家乡的天。
我喜欢太阳,无私地将阳光洒到每一个角落,照进心里。那个黑暗而布满灰尘的地方霎时明亮了起来。
我喜欢月亮,皎洁而不单调。夜晚,它总是为回家的人指路,让夜不只是黑暗单调的.时刻,多了一份热情,一份神秘。
我喜欢云,喜欢它们随性的分布,却从未与别人一样。喜欢它们无瑕的颜色,干净的没有一丝杂尘,与世隔绝,不闻世事……
我喜欢雨,纷纷扬扬。从不计较回报,每一滴雨点只是无悔的将自己短暂的生命送给田野,树林,人们……
我喜欢雪,在这个没有生机的冬天,带来清脆而响亮的笑声,像一串风铃摇曳在冬阳的上空。
我喜欢彩虹,象征着苦难过后的幸福,七彩的世界代表世界的美好和安宁。心总是跟着明亮的颜色而改变,不管在怎样的低谷,看到彩虹后你就会豁然开朗。
我还喜欢书法,深藏在其中的韵味不会淡却,反而会随着那时间而更浓郁。我不能自抑的喜欢那泛黄甚至磨破的作品,它有一脉优美的传统,那刚劲有力的笔触和那浓郁的墨香总使我不能自已。我很自然的想到,有几个人品过它,用心感受过它。它有着古人的智慧和那不可言喻的风韵。
我喜欢音乐,或静或动,或酣畅淋漓或优美动听。从古至今,有几个人不为之动心,又有几个人不想听一听那天籁之音?音乐能让人真正的放松,在那音符中寻找生活的乐趣。
我喜欢朋友,喜欢一道与她们讲那些秘密。那就是分享的乐趣。我们的笑声打动了每一个人,因为笑可以使劳累者疲劳顿消,为失意者重燃希望的火苗。我的朋友们总能使我感到温暖,即使在那严寒中,她们也能温暖我,照亮我的心房。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 篇10
说起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无非就是伟大的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了,我喜欢过伟大的诗仙“李白”,他曾咏出“天神我才必有用”这句豪言壮语,也曾喜欢过诗圣“杜甫”他也曾写下“两行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千古名句。在这些文人墨客中我唯一崇拜的女诗人就是你“李清照”,。她的一生是极富有传奇色彩的……
她,生于书香门第,生活无忧无虑,自小天资卓越,经父亲的影响,豆蔻之年便对吟诗作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而走向文学之路,。
在她少年时,因为家人的宠爱,虽是出身在封建制度社会,但思想却并未受到禁锢,有时还可以划着小船,在藕花深处嬉戏,“常记西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这首如梦令曾让多少文人雅士为之倾倒啊!
她18岁这年,与她的丈夫赵诚明结婚,在她丈夫常年在外做官,思念丈夫的她,只能将无限相思寄予诗中。她在《醉花阴》中这样写道“莫道不销魂,卷帘西风,人比黄花瘦”,由此可见,思念丈夫的心是多么的急切,即便是这样两地分隔得生活也在朝廷的新旧党争中,破灭了。那时金兵肆虐的在南宋横行,南宋王朝的腐败,国家的兴亡,激起了李清照强烈的爱国情感,她积极主张北伐收复中原,可是南宋王朝的腐朽无能,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李清照虽身是女儿身,但却有一颗男子般坚韧的心和抱负。目睹了国破家亡的清照,写下了《《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的宁死不屈,却被李清照写的这么痛快淋漓。
李清照的'晚年,比任何人过的凄惨,靖康之乱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国家灭亡使无奈的你唯有仓皇南渡,丈夫的死使你“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戚戚惨惨凄凄”过了多少年?但你还是用你的笔编撰《金石录》,她的一生,颠沛流离,她的经历,跌宕起伏。她一介女流,何来的这等勇气,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像她这样贞烈不屈、满心家国天下的女诗人,又有几人呢?
“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她的诗,她的词,她的人生,是传奇的,亦是不朽的。她的文字诉说的不只是自己人生的悲欢离合,也写尽了那个时代下的荒凉,是她告诉了后人,女子可以比花木兰更精彩,可以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壮。甚至,比那还勇敢。
我喜欢作文 篇11
我喜欢高高的山脉,一座座高山组成山脉,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我喜欢它的绿,不管是翠绿还是墨绿,它总能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受。我喜欢墨绿的那份严肃庄重,我喜欢翠绿的那份清新淡雅,我喜欢浅绿的那份自然甜美,而墨绿、翠绿、浅绿在一起,它就显得是那样奇异,那样醉人。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好像没有尽头,一直在延伸。如果在秋季的薄阴天气,微微的云在你头上飘,再回头看山脉,心里不自觉的有些留恋。因为,那油油的绿,因为,那厚积的绿,因为那明亮的绿。
我喜欢茫茫的海。海,一个奇妙的字,海它没有边际,它广阔无垠。我喜欢它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乘着小帆船,缓缓行驶在海面,迎面吹来了一缕缕海风。海风拂面,我感觉到一种健康的麻痹。看看海,小波浪和海风助推着,快看呐,小波浪正对着我们微笑。那蓝,蓝里透白,是多么奇妙,多么有趣。海本是咸的,但看着微波荡漾的样子,蓝里透白的奇妙色彩,总使我觉得它是甜的,甜而不腻,而且还很软。
我也喜欢梦。梦里,我无所不能,我不是小学生了。我有时是超人,我有时是个侠客,有时是个特工。在梦里,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我飞上云端,和小鸟一起飞翔,我潜进水里,抛开一切杂念,幻想我要的世界,我回到陆地,寻找我的梦想。做梦,就得美一点!
我还喜欢读书。总喜欢在宁静的'夜晚,独自坐在我的小书屋里。捧起一本本书,我喜欢历史书,因为,看着它,就看到了光荣。然而,也看到王朝的衰亡。我喜欢唐太宗的英明果断,武则天的圆滑多智,李煜的文采奕奕。我同情戚夫人的悲惨结局,我崇拜李清照的词的优美婉约,我鄙视慈禧的种种罪状,我恨纣王的残暴阴毒,也感谢那些无名的抗日英雄。
我喜欢写作。总喜欢在黄昏时分,拿起日记本,记下一天的点点滴滴。回味起来,便更有意思。把生活记录下来,你的生活便留下你的脚印。
我喜欢好多好多的东西,但我更喜欢生活。一切源于生活。
我喜欢作文 篇12
谈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情不自禁的想起胸襟广阔仁义之志的刘皇叔,想起巧舌如簧,智慧超群,为蜀汉大业,赴汤蹈火的孔明先生,想到气宇轩昂,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正气凛然、艺高勇猛的莽张飞;想起无恶不作、笑里藏刀、恶名招著的曹孟德;想起老奸巨猾、作恶多端、假仁假义的孙权。
其中,诸葛孔明的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他未出茅庐先知魏蜀吴三分天下;“博望坡”设计烧曹营;“新野”留空再败曹营,还以“三寸不烂之舌”舌战群儒,使东吴百官无言以对;智激周公瑾;联吴蜀之合力共谋大业;又以“苦肉计”火烧赤壁而使曹操望而生畏,使周瑜区区小计费尽心思,孔明之谋略,岂是管仲乐毅能及乎?当读到“诸葛亮三气周瑜”时我为孔明的智谋而拍手称快。
也为周瑜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深深的惋惜。我想我们做人应不能嫉贤妒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若想方设法去陷害他人,自己终会尝到恶果。“为将者,而不通天文,不识地理,不知奇门,不晓阴阳,不看阵图,不明兵势,是以庸才也”古人在没有任何先进仪器的情况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再看看我们,我们生在幸福的年代,没有战火的喧嚣,没有艰苦的条件,有先进的仪器,有浩瀚的`图书,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刻苦读书呢?
孔明一生是短暂的,他鞠躬尽瘁,蚝尽心血,效犬马之劳,为蜀汉大业奉献了多少力量。可还没来得及享受一下荣华富贵就“大汉丞相归天”了。想到这里我的心就隐隐作痛。唉,孔明先生一生坎坷,不顾身体虚弱,为蜀汉日夜操劳,真可谓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呀,我们也应像他学习,我们虽然没有像孔明先生那样的头脑,但也应效仿古人,好好学习,不然我们又怎么对得起英雄呢?多么难得的一位丞相啊!我愿立诸葛武侯之志,为国为民尽全部力量,振兴中华!
我喜欢作文 篇13
我喜欢春天的小草,在白雪中钻出头来。我喜欢那份生机勃勃,我喜欢那充满朝气的感觉。
我喜欢在夏天中踏走在鸣声不停的小路,知了像个朴实的音乐家,一路上唱着美妙的歌。我喜欢低头看那路边上的小野花,半闭半开的脸颊向着我,淡紫的花瓣里透着一派调皮的粉红。
我喜欢看秋天里飞舞的蝴蝶。在河边,在芦苇上,多得数不胜数,五彩斑斓。我喜欢冬天的银装素裹,我喜欢在小区里捧一把雪。树上的雪花被震落于地,笑声此起彼伏。慢慢地,天上和地上都变成了白色王国,美丽的'雪花随风飘动。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妙的世界。我总是梦见自己能跳得很高、远。跳过山脉与大海。我梦见七色的彩虹,美丽的色彩在云雾中展现。我梦见优雅的天鹅在池塘中捕食。我梦见光芒四射,完全没有止境,远远在炫耀着刺眼的光芒。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霍格沃茨里与哈利·波特一起交谈。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坚强的木兰,美丽的太阳花,以及有着香气的百合。我也喜欢开在路边的小野花。粉色的、紫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我认为它们享有美丽的生命力。
我喜欢另一种花,是绽开在人们脸上的笑容。当清晨寒冷的风吹过,晨练的老爷爷给了我一个微笑,我就感到了世界的美好,世界变得充满温馨。小草们一起摇摆。
到了学校开始读书,我喜欢听到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我喜欢那有节奏的朗读,以及同学们专心致志的样子。
我喜欢画画。我喜欢画古代美女,那些古典的服装,总是让我久久回味。最不能忘记我的第一幅画,一个笑容可掬的小女孩,上面写满了我辛苦的汗水。在那样炎热的气候里,我忽然感到了一丝清凉与甜蜜。
我还喜欢唱歌,特别是在家里。在歌曲里,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周杰伦的歌,唱着它就好似身临其境,那美妙的歌词与曲调蕴涵着古代与现代结合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万个人唱过它,迷过它,可他们都过去了。只有歌曲的韵味永远不会消散。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假期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初春的清晨去扣木制的大门。当她们跑过来迎接我时,今天的太阳就变得明媚又温暖。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所有我内心喜欢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 篇14
生活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幸福也正如此,我们的生命中亦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一颗感知幸福的心。
夏日的阳光透进了窗户,昏暗的寝室被微微照亮,树上那几只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清脆地鸟鸣声回荡在返回人间的寝室里。我微微睁开惺松的睡眼,坐直了身子朝前面和右边看了看,同学还沉浸在甜甜地梦里。我轻轻地重新躺回了床上,柔和的光线扑在我圆胖的脸上,亲吻着它熟悉的面颊,静静地享受着黎明的拥抱。
我喜欢就这样褒在暖暖的被子里,和熟睡的她们迎接阳光的洗礼。
常常晚自习下课后,窗外的雨便哗哗地忙着去滋润大地,我和她们挽着手走到楼下便都停了停脚步,不约而同道:1、2、3,冲!头上顶着书包的我们在人群里飞窜,啪嗒啪哄溅起的雨水洒在我的裤子上,跳到我的'脸上,甚而躲进了我的鞋子里,只听呀!的一声,嬉笑声便充满着被雨水清洗的水泥路。回到宿舍楼底,我们取下头上的书包,相互对视了一眼,都捧着肚子大笑,她笑我的头发真是够有发型,我笑她显然是一只落汤鸡她从包里拿出几张纸递给了我,我们一边擦着脸上的雨水一边走回了寝室。
我喜欢和她们在雨中向风一样跑着,把笑声和欢乐融入颗颗雨水中。
周末回到家中,我和爸妈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妈妈总会削出两个苹果递给我和爸爸,要是这时正看到电视的精彩部分,又有人在敲门,虽然我们谁也不想起身去开门,这时我和爸爸妈妈就会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玩起石头剪刀布,很明显一身我都是输家,只好愿赌服输,起身去开门。
我喜欢和我调皮的父母玩起那幼稚的游戏,那是我快乐的源泉。
幸福总是简单的,我喜欢用心去感受生活,感受简单的幸福。
我喜欢黎明的拥抱和亲吻,我喜欢雨水的清洗,我喜欢我那长不大的父母,我喜欢这一切带给我最简单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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