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13篇【合集】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作文 篇1
在这个悲伤的寒假里,我种下了一株含羞草。因为我想把春天的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
含羞草的种子是我的网课老师通过邮寄的方式送给我的。当我把含羞草的种子洒在精致的花盆里的那一刻,我就希望她能快快长大,长成一株健壮的含羞草。
带着期盼,我每天都会去观察我的含羞草,可是一天过去了,没有发芽,两天过去了,还没有发芽……我等呀等,等呀等,等的我望眼欲穿。直到第八天,终于有一粒种子破土而出,只见她细细的花枝托举着嫩绿的花瓣,使劲儿的往上生长,仿佛要弥补前几天带给我的失落。之后的.接连几天里,种子一个接着一个连续发芽,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欢天喜地,急忙把爸爸妈妈也叫了过来观赏,爸爸妈妈看见了也开心的不得了,赞扬我这几天对种子的悉心照料。这时我用手轻轻地碰了一下花瓣,花瓣便像极了害羞的小姑娘一样,低下脑袋,渐渐合拢起来。又过了好多天,一个个含羞草就像一把把雨伞一样,绿色的“雨伞”渐渐的把空荡荡的花盆填满了,花盆里一下就变成了绿色的天堂。就这样,发芽的嫩苗们继续茁壮成长,没过多久,她们都长成了一株株挺拔的含羞草,高高地昂起小脑袋,直直地耸立着,好像在自豪的呐喊:“我们终于长大啦!”
是啊!含羞草长大了,悲伤的冬季也已经过去,我们终于迎来了充满希望的春天!
你们喜欢什么植物呢?月季花、玫瑰花,还是迎春花?我喜欢含羞草。
含羞草的茎上有许多小毛,摸上去毛茸茸的,舒服极了!茎的颜色是翠绿的,远看就像一根绿色的细线。
含羞草的叶子是椭圆形的,许多小叶子整齐地排着队伍,犹如军人叔叔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
它为什么叫“含羞草”这个名字呢?是因为它很害羞,当你的手稍微轻触一下,它就会一个个地收拢起来,过了大约几分钟后,它又小心地张开;但是它只要听到有一点声音,就立刻收拢起来,仿佛是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不敢见人似的。
含羞草的花是粉色的,许多细丝拼接在一起成为一个圆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只粉红色的小兔子在草丛里玩耍,只露出了一个尾巴。
含羞草,不仅有淡淡的清香和美丽的花朵,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我喜欢含羞草!它非常美丽,非常可爱。
含羞草,一种有趣的植物。
含羞草的身体小小的,叶子两边是对称的锯齿线,一片片小小的叶子,非常规则、整齐。有趣的是它可以和我们“互动”。之所以含羞草会和我们互动,是因为它有自我保护能力,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外来的攻击,只要叶子一闭,都没有太大问题。当我们用手一碰它,含羞草的叶子就两片两片整整齐齐地躲了起来,看上去就像一条又短又粗的线条,哈哈!真是有趣、可爱。
我心中一直有个问号,为什么它要被称作含羞草呢?妈妈耐心地告诉我:“宝贝,它之所以被称为含羞草,因为它叶子合拢保护自己时的样子和动作很像害羞时的我们,捂着脸,不让大家看见。含羞的意思就是害羞,所以它的名字叫含羞草。”
在我眼里,含羞草是可爱的,在有些人的眼里,它是有趣的,那在你们眼里它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家有着一盆含羞草,她有着苗条的身躯,就像一位小姑娘。
如果你从远处看,它的茎就像一根光滑的长绳,但是当你走近一看就不同了,原本光滑的外表,顿时长满了细小的刺,好像时刻在提醒人们:只许观看,不许乱摸。每次当我想摸它时,妈妈总是提醒我要小心。
它的叶片上有着许多小叶片,好像一个个小家庭组成了一个大家庭。每次当你碰到它时,它就会立刻合起来,就像一位位警惕的军人,时刻保持着警惕性。
含羞草的花是粉色的,从远处看,好像小白兔的尾巴,毛茸茸的,十分好看!
哦!对了,它还有果呢,这个果叫做荚果,是不是可以吃哦?如果你不注意去看,还以为是一颗颗松果。
含羞草可以预报天气:如果你碰它一下,如果合的慢,就说明明天要转晴。如果合的快,就说明明天由晴转阴,或是快要下雨了。
怎么样?这就是含羞草,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作文 篇2
翻开语文课本,一张黑白照片映入眼帘。这是19XX年8月28日,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时,被记者拍下来得真实情景。
原本一片繁华的城市,在战争的硝烟下成为一片废墟,扭曲的铁路,断裂的天桥,残破的房屋,满地的砖瓦碎片,空气中还弥漫着硝烟的气味。
照片中的一个小孩,坐在废墟前大声哭喊着。他为什么哭呢?怎么就他一个人?他的家在哪?他的爸爸妈妈呢?一个个问号浮现在我脑海里。
在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前,他也许正高兴的和爸爸妈妈一起出外旅游,探亲。突然,一架架飞机呼啸而过。一阵阵炮火轰鸣,炸毁了她美丽的童年。
他望着眼前的一切,只有无助的哭泣。没有了爸爸妈妈,他成了一个孤儿,没有人疼爱,甚至可能成为一个小乞丐,每天伸出脏兮兮的小手向路人乞讨,吃不饱,穿不暖。
日本侵略者炸毁了多少个幸福的家啊?还有多少儿童会像照片中的小孩那样啊?我痛恨日本侵略者,他们就像是邪恶的魔鬼,是残忍的刽子手。我永远不会忘记日本侵略者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痛苦和灾难的这段悲惨和屈辱的历史!!!
我家里有一张三年前的照片,这是一张我非常喜欢的.照片。它是我们蒲江县省级示范幼儿园学前一班照的毕业照。上面除了有我们学前一班的全体小朋友,还有幼儿园的胡园长以及教过我们的毛老师、王老师和英语老师。照片上面有几个同学现在仍然和我在一个班上,他们是:第一排的肖钺雷,和我一起站在第二排的马一力,第四排的杨雨涵和汪奕玲。
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会想起那难忘的一天。
那是20xx年夏天的一个中午,老师们给我们每个小朋友发了一套黑色的漂亮而神气的小博士衣服。我们高兴地穿好衣服,戴上博士帽,在毛老师的带领下兴高采烈地来到幼儿园大门口。老师让我们先排好队,然后给第一排的小朋友拿来了凳子,让第一排的坐在凳子上,第二排的站着,第三排的站在高凳上,第四排的站在更高的凳子上。给我们照相的人调试好相机后,对着我们大声说了声:“笑!”,老师让我们一起喊:“茄子!”,然后就拍下了这张照片。
一转眼我就上了小学,学校比以前的幼儿园大多了,也漂亮多了!但我仍然难以忘记我们幼儿园照毕业照的那一天。我那些幼儿园的小朋友们还记不记得我们幼儿园照的毕业照呢?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许多东西:我喜欢画画,我喜欢旅游,我喜欢看书,我喜欢…… . 可在这五花八门的选择中,我唯独最喜欢摄影,可能是因为那次去了千岛湖旅游的缘故吧。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千岛湖游玩。我开心极了,拿着相机拍这拍那。到了目的地后,我还在欣赏一路上拍下的风景照片,就这样,我喜爱上了摄影。
有一次,二外公生日,我和妈妈一起去吃饭。到了二外公家,我便拿起妈妈的手机,一边吃饭一边逗小狗,把它好玩、有趣的动作都拍下来,结果被小狗追的满屋子跑,引得大家都来看我,哈哈大笑。我呢,竟然一边哭,一边为自己拍下这笑声满堂的场面。
也许是我对摄影的真心喜爱感动了老爸老妈,他们居然给我买了一个小相机。我激动极了,天天都拿着相机拍来拍去。有时实在没东西可拍,就拍金鱼,拍吊灯,甚至拍自己对着镜头傻笑,反正,逮着什么拍什么。
还有一次,妈妈和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挑了几本童话书买了回家。谁知路上堵车,一个年轻人和一位摆地摊的老大爷打了起来。年幼的我天真无知,竟然拿着相机为这个场景来了个“镜头特写”,正巧,这时一位警察叔叔走了过来,吓得我哇哇大哭。警察叔叔却过来亲切地对我问:“小朋友,你知道这位叔叔和爷爷是怎么打起来的吗?”我居然天真地说:“我全拍下来了,如果叔叔要看,先给立个“头等功”。没想到警察叔叔真的答应了我,我开心极了,拍手直叫:“叔叔奖励,叔叔奖励”……
童年的回忆是多么有趣,直至现在我也不能忘记,这也许就是让我直到现在,还特别喜欢摄影的原因吧。
我喜欢作文 篇3
大家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也狗,我曾幻想自己能养一条巨型犬,就像电视中警犬一样,只要我发号施令,它就能按照我的意思行事。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梦想成真了,爸爸给我领养了一条狗,成为我的玩伴。
我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简直惊掉了我的下巴,充满期待的眼神瞬间变成嫌弃。是的,我并不待见它,小小的体型,软趴趴的,满身的小卷毛,耷拉着耳朵,睡眼惺忪,无精打采。我一个堂堂小男生怎么能养条蠢萌的小狗呢?当爸爸让我给它取名时,我随意说道:叫肉肉吧。同时也失去了对它的兴趣。但是它看见我的时候好像来了精神,一下子从爸爸的怀里坐起身来,对我发出呜呜的叫声,好像婴儿在呼唤亲人的拥抱,瞪着它那圆咕隆咚的眼睛,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好像再说:“哥哥,我很可爱的,你抱抱我吧。”瞬间我就被它得热情所融化,不自觉地伸出上手拥抱了它,软乎乎的,真的很逗。我把它放在沙发上,它就翻身露出它那粉嘟嘟的肚皮。我在一本动物书上看到过它们的特性:哺乳动物的肚子是他们的软肋,它们只会在最亲密人面前露出肚子,并且要求抚摸,这是信任的体现。在犬类中泰迪犬智商极高的,卖萌、装可怜、博同情是他们的特点,原来小家伙在跟我卖萌示好呢。初次见面由嫌弃变成喜爱。
刚到我家的肉肉,因为不习惯家里的生活环境,到处大小便,惹得妈妈嫌弃不已。我就像哥哥一样成了它的保护伞和卫生督导员,天天保护它、教育它。可它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在我面前卖萌学乖,装可怜,可是我一转身它就开始搞破坏。一天,肉肉不小心打碎了妈妈的花瓶,妈妈当时大发雷霆,准备把他送到乡下外婆家。它默默走到我面前,用它那楚楚可怜的眼神凝视着我,好像在跟我求助。唉,我真是有阵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但是我还是拿他没办法,请求妈妈高抬贵手,并跟妈妈达成协议,保证看好肉肉,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将它关进笼子。这个办法已经是对它最宽容的方式了。
随着肉肉慢慢长大,它变很通人性,不再像小时候那么调皮。在家里它跟我的关系也是最亲近的`。曾经的我总羡慕别的小男生牵着体型较大的狗狗遛弯,狗狗好像是他们的护卫者,幻想自己也能养条这样的狗。但是事与愿违,现在陪伴着我的确实这只小软萌狗。我只能把它当成我的妹妹来呵护。它好像知道我对它的爱,它同样也用它的爱在反馈我。有次我和它在公园玩时,一位小朋友不小心把旁边的自行车给碰翻了,刚要压到我的腿,肉肉当时急得团团转,在我身边狂吠,我也是第一次见它如此暴躁,它好像在向路边的行人求助,幸好路过的邻居帮我解决了困境。暴躁的肉肉不服气上前一口咬了小朋友,仿佛在为我出气。事故就此爆发,小朋友的家长和物业强烈要求将肉肉送离小区,因为它会咬人,是一个危险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将肉肉送走,肉肉一脸委屈地看着我,我这把保护伞好像失去了作用。呆呆地抱着肉肉坐在沙发的一角,眼里充满了不舍。妈妈在晚上决定在明天将肉肉送到外婆家。肉肉好像知道了这件事,慢慢低下头,脸上很不情愿。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哥哥,我不想离开你!”可我也没办法,对它的求助我根本无能为力。我们互相关爱。
送走肉肉之后,我变得很寂寞,好像身边少了一位家人,心里空空的。放学回到家会不自觉得喊一声:“肉肉,我回来了。”以前它一听到我地呼喊,它立马像离弦的箭似地冲到我身边,前脚跳到我的腿上,吐着舌头,让我抱它。可是现在却再也见不到它那活跃的身影了。我不知道它过得怎样,但我依然保留爱它的心,我可爱傻萌的“妹妹”——肉肉。
我喜欢作文 篇4
《 夏洛的网》是一首关于生命、爱与忠诚的赞歌,是一部傲居“美国最伟大的十部儿童文学名著”。首位的童话小说。它真切而充分的诠释了伟大的爱与真挚的友情。当一种友情充满了无私,凝聚了智慧,为他人所想,为他人所为,它的这种力量,一定会消除孤独,融化冰川,甚至能挽救生命……
威尔伯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好心的小女孩费恩收养了它。5个月后,费恩又把慢慢长大的威尔伯送给了自己的舅舅朱克曼。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威尔伯与蜘蛛夏洛建立的真挚的友谊。可不幸的是,威尔伯最终的归宿竟是人类餐桌上的熏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要救你!”
夏洛为挽救威尔伯摆脱这悲惨的命运,想尽了办法,费尽了心思,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得到了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夏洛运用他的智慧和才能,无私的帮助了威尔伯,使它获得了新生,通过夏洛的鼓励,威尔伯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对未来满怀着希望。而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慢慢走到尽头……
读了《夏洛的网》,我觉得夏洛不仅用蜘蛛丝,而是在用整个生命去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让我感到人间自有真情在。当一种友爱能够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温暖一个人的心灵。给一个人带来希望和重生。这种真挚的友爱它的力量是巨大的,是坚不可摧的……
当一个人遇到了困难,当一个人充满了孤独,当一个人快要绝望的时候。这时特别需要一种温暖,有一双援手,有一滴甘露。去拥抱,去呵护,去滋润……
读了《夏洛的网》,我被夏洛充满友爱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所深深感动。我敬佩它的无私助人而不求回报的博大胸怀。这种感动,真的能让我铭记一生。
《 夏洛的网》真的是一本净化心灵,感动一生的好书,同学们,如果你还没有阅读过这本书,就请赶快行动吧!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作文7
中国的国学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对浩如烟海的国学经典也只是略知一二。
国学经典无处不在,如我们现在课内学习的古诗词、课外积累的名篇名句等。我也已经读过古典名著中的《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以及《论语》、《孟子》、《三字经》、《弟子规》中的节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公孙龙子》中的一篇文章―《白马非马论》。
“白马非马”看似矛盾,实际上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这篇文章告诉我看事物不能光从表面上认识,应该从另外一个更深的角度去领会其深刻的涵义。公孙龙子把“白马”拆成“白”与“马”,分别从颜色和形体两方面来看待事物,换了一个角度以后,处理问题的方法就截然不同了。这个道理看起来很深奥,但是仔细一想也就想通了。公孙龙子曾仗着这种辩论方法,接二连三当说客说服了几场大战,展现了舌战群儒的风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学习的知识还有很多很多,在知识的海洋里,我应该求知若渴,在书中寻找智慧和真理,获得快乐和富足。我之所以喜欢“白马非马论”,是因为我觉得从“白马非马”这个概念中,我明白了人们认识事物,总有一个由特殊到一般的过程。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首先要从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并从这些具体的实际中总结出规律,不能简单地从表象出发,不了解具体实际情况,单凭经验和规律处理一切具体事物。
大人们都很奇怪,我小小年纪居然会充满辩证法和逻辑学观点的“白马非马论”感兴趣。我真的喜欢这篇充满哲理的文章,我从“白马非马论”中知道了怎样多角度多元化地认识事物、对待事物。对我的学习方法而言也是一样,我懂得了遇到任何问题,都要多思考、多分析、多总结,从多方面考虑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掌握更多的知识。
“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国的国学蕴含丰富,意味深长,富有哲理。我喜欢国学,希望更多的人来学国学,也希望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将国学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我喜欢作文 篇5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我喜欢作文 篇6
瞧!一眼望去一片绿油油的草,仿佛铺在地上似的!风轻轻一吹“沙沙沙”的响声穿的到处都是.
听!牧童又在吹笛子了,一声声欢乐的调子逗弄着晚风,慢慢的小时在耳边.
早上太阳露出半脸的时候,牧童就拿着自己的笛子,上山放牛去了,他坐在牛背上吹笛子,哼着小曲.欢乐的在草地上奔跑,无拘无束,人有任何烦恼.直到玩累了就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白云和小鸟们,嘴角浮起一丝微笑.
吃完晚饭,太阳照一下山了,明亮的月亮去爬了上来,牧童手里拿着笛子,迈着欢乐的脚步来到草堆上,不脱下身的蓑衣就躺下来,听着草丛里的不知名的小虫唱这美妙动听的歌,抬头望着夜空中明亮皎洁的月亮,脑海里浮现在一个个画面.
你听那欢乐的调子有吹起来,多动听啊!咦!怎么停下来了,哦……原来是牧童眼睛进入了梦乡.是啊!他真的累了,就让他听听虫子的催眠曲美美的睡一觉吧!
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霉苔草映身。
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
黄昏,夕阳西下,天边的晚霞像顽皮的孩子映红了大地,把河水染成了粉红色,河中的鱼儿来到水面上呼吸新鲜的空气。它一游动,鱼尾溅起水花,波纹就一圈圈得荡漾开去,在阳光下闪烁着点点金光,美丽极了。
在河边,一位头发乱七八糟的小孩子在专心致志地学钓鱼。他圆圆的脸蛋,笑的时候会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i,还有眼睛会眯成一条缝。他坐在长满青苔的一块石头上,由于草长得太高了,把小孩子的身体几乎给遮住了。
这时候走过来一位过路人,那人刚向小孩问路,他的脚步声传过来了,小孩子怕惊动水中的鱼儿,没有回答那个人,他只是轻轻地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再说话会惊动水中的鱼儿。小孩子一边示意,一边指着水面,盯着水面上鱼竿的动静。
最后,他兴奋地喊:“钓到了!……!”这时,天色也不早了。于是,他就把钓到的鱼放到鱼篓里,再把鱼竿和鱼钩收起来,然后就拿着钓鱼的工具,一手提着鱼篓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我国的古诗众多,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唐朝诗人李绅的《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读着这首诗,眼前仿佛出现了烈日当空,农民们流着满头大汗,辛勤地锄草、耕地,汗珠一串串地滴下来,滴进了泥土里的情境。
有谁知道这盘中的`每粒米饭,都凝结了农民伯伯们的劳苦!现在大家的生活都富裕了,很多人好像都忘记了节约是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比如在饭堂吃饭的时候,我看见有的小同学非常挑食,好吃就吃,不好吃就不吃。总是随便把饭菜倒进垃圾桶里。我想大声呼吁:让我们大家都从节约一粒米开始,从自己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来珍惜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吧!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王维的这首诗句大家可能都会吟诵,但唯有站在位于宁夏中卫地区、地处腾格里沙漠南缘、黄河岸边的沙坡头放眼远眺,黄河、大漠、青山、绿洲尽收眼底,这一瞬,我们方能真正领略到这首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的隽永与情韵。
骑上骆驼向大漠深处走去,这里的沙子细腻、柔软,没有一丝尘土,清纯干净得无法想象,在阳光下泛着金灿灿的黄色。
沙子、沙子、还是沙子!
黄色、黄色、还是黄色!
近听,唯有驼铃“叮铃叮铃”地在寂静中轻吟着一曲“沙漠之歌”;远眺,偶尔能在干净的天空里看见几缕袅袅炊烟。傍晚形如圆盘的夕阳的余晖洒落在平静的黄河河面上。而王维却用短短的十字,以无比精练的语言,清楚生动地描绘了这美丽的景色!
所以,这十个字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永远令我陶醉,永远难以忘怀!
旅馆寒灯独不眠,客心何事转凄然。
故乡今夜思千里,愁鬓明朝又一年。
《诗经·邶风·凯风》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甚善,我无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睍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我喜欢作文 篇7
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数学实验班,你和小梦佳俩人,几乎每天都迟到,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每天知道你什么时候来的,很邋遢的样子。还有好几次坐在我的里面的,第一节下课总是要出去一趟,我在心里就想这个二货又要出去。所以我就想知道这家伙到底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专业的,但是还是没敢看你高数书上写的名字,只知道咱们是一个专业的,你是一班,我是二班。时间就这样在我们来到这大学的新鲜中很快过去了一年,记得在第一学期军训的时候见你穿着很帅气的军训服从我旁边走过,一个手提个帽子。而且巧的是咱们在一起训,休息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的往你那个方向看,总是看到你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忽然,我发现了一个你的习惯,看人的时候总是向上四十五度方向,很灵的,我看过好几回。估计这个要收让你知道那还会让我好看。在闻着校园里的'花香和夏日的热浪中,我们的大一就这样结束呢。而你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
大二开学就是烦人的实习,两周的金工实习,在河北工业大学,每天都要坐车来来回回,真的让所有人都很头疼和无耐。可是我忽然发现,你这个二货又在和我们一起,心里面暗暗惊喜,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反正就是很高兴,于是慢慢觉得金工实习其实也很舒服和享受的,但这只是对于我个人而言。因为每次我都会有各种理由到你这个二货的旁边溜达,看看你到底在干嘛。看来真是跟千金大小姐,总是在那里拿个破手机在哪里玩。我就在心里想,这种二货以后要是有人要还怪呢!呵呵,,,,还有一次你这个二货终于分到我们一组了,心里面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不知道是为什么,终于,我在签到的本子上看到了你这个二货的名字了,梁欣怡,感觉这个名字好诗意,也很好听,似曾相识的感觉。一下子就深深的留在了脑海;在咱们工作的时候,我装作很随意的喊了你一声,我没敢看你的表情,我想象中是很迷茫的,但是当时是怎么样的我就不知道呢;然后你很温和的应了我一声,声音很清脆。我在心里就嘀咕,你是这么想的,“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呢?难道以前就认识我?还是……”总之心里想了一连串的东西。接下来的事证明了我的想法,在第二次签名字的时候,我故意登到最后签,看到你在哪站着,等到我刚签完字,你就走上去,肯定是看我的名字,居然还问我的第一个字到底是什么!哈哈……我当时在心里就笑喷了,你知道吗?
这之后的每天都在小心翼翼的观察,你在干嘛呢,或者你一个人坐在那里想啥呢?是不是在谈恋爱了,那你男朋友是几班的,是咱们学校的吗?还是在其他学校,各种问题总是在脑海了翻腾。记得在铣床的时候,你从我手里抢你的工件的时候,我第一次摸到了你的手,当时感觉真的如小说里说的,电流流过全身,麻醉的感觉,只是依稀还记得你的小手真的的很软。于是我故意不给你,那不就是可以在多摸一次么,哈哈,你这个二货总是在我的预谋之中,果然又来了,我当时心里又有一种想大笑不止的冲动。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听”我话呢。不是常说当你感觉到幸福的时候时间是走的最快的时候,确然如此,金工实习转瞬即逝。那就意味着我以后见这个二货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心里有点小小的失落感。尽管以后有些课是在一起上的,可是总是没有一个正当的所谓理由和你说一句话。只能静静的坐在你周围,看着你。有时候很忧伤的你,你到底在忧伤什么?有时候很傻傻的样子,有时候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让我都不敢正脸看你。即使你的一个眼神,都足以让我感觉到小小的喜悦和安慰。
回学校后,我并没有像小说上说的那样,成功的要到 了你的电话和QQ,我没有;只是悄悄的加了你的人人,默默的看了看你的空间,什么都没有,只是感觉人气很火爆。在微博很百度后看了一些信息,才知道你是广西的,我知道那个地方是广西和广州的交界处,经济一定很好吧,那像我们那里……
我喜欢作文 篇8
被称为“美食之都”的重庆可谓是名不虚传:春季,吃汤汁浓郁的串串;夏季,吃晶莹爽滑的四川冰粉;秋季,吃香甜软糯的红糖凉糕;冬季,吃麻辣鲜香的九宫格老火锅……可万千的美食在重庆人心中,却抵不过一碗看似平凡的小面。
要让重庆人认可一碗小面,那可不简单,他们可都是“以貌取菜”的主儿。重庆人评估一碗小面,首先就是它的色泽和香气,一碗好面,必须要取材丰富、色彩鲜明、鲜红浓稠的汤底中浸没着白嫩爽滑的重庆鲜水面,强烈的视觉冲击仿佛让人畅激在这香气四溢的面汤当中。细看,还有些炸得金黄酥脆的花生碎。紧接着,又是一抹新绿映入眼帘,绿油油的油麦菜裹挟着星星点点的卤肉沫,与筋道爽口的面条纠缠着。在这之上,鹌鹑蛋大小的牛肉在“上刀山下油锅”后已经酥烂无比了。还有的小面会撒上些浓油赤酱的鸡杂,黄里泛白的鸡肠和褐色的鸡肝看得人垂涎三尺。小面浓厚的色彩上总有一番鲜黄,炖煮软烂的黄豌豆更是让食客们食欲大开。最后的小葱、香菜青白相间,一大勺油泼辣子下去,再泼上一些热油,小面的香气一触击发。花椒的麻、胡椒的辣、牛肉的鲜、豌豆的香,一下子全都释放出来了。也只有这样,才能勾起重庆人那挑剔的味蕾。
这看似平凡的小面,要做出好味道可不简单。在重庆,人人都会做小面,调料也是各有千秋。但要说起正宗的重庆小面,估计除了那位老师傅也别无他人。老师傅五十多岁了,慈眉善目的',常常上午卖面,下午炒料。欣赏他做面,也是一桩美事呢!一口大锅总是冒着腾腾的热气,先在特制的竹篓中装上鲜水面,十几年的经验让他练就了一瞄就能把竹篓扔进锅中的高超技艺。趁着煮面的时间,老师傅开始配底料,二十多种调料让人眼花缭乱,但他一闻就了然于心。汤底是小面的关键,老师傅从来都是选用腱子骨熬制的高汤,浓稠的汤汁让人欲罢不能,再将面捞出,又舀上一大勺牛肉,些许豌豆。最后一勺红油辣子最为出彩,热油浇上香葱香菜,成了点睛之笔。
重庆人能吃,更会吃。小面就是最好的体现:一碗简单的小面,竟能吃出千万风味。每当我回到故乡时,头一餐就一定是小面。热气腾腾的小面一上桌便香气四溢,一下子就勾起了我的食欲。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正准备开动。哟!忘了件事!小面怎么能不放油泼辣子呢!红艳艳的辣椒让小面闪着动人的油光,可谓点睛之笔!终于可以品尝美味了!我急不可耐地夹起面条,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朝嘴里送。“啊!好烫!”我不仅没吃到面,嘴上还起了个小水泡,真是得不偿失。不行,再来!我吸取了方才的教训,不敢再贸然吃面了。我小心翼翼地夹起面条,放在勺子上,再放上牛肉、青菜,浸入鲜美的汤汁中,小面如出水芙蓉般更加诱人!我嘟起嘴,“呼呼”地吹着,本想早些吃到美味,可它却总和我作对,仍冒着袅袅的热气。哎呀!等不及了!我什么都不管了,一口吞了下去。啊!面条的爽滑可口,牛肉的鲜香浓郁,青菜的清新解腻,三者并存却又惊人得恰到好处,在汤汁的装点下更是令人难以抗拒。重庆小面的特殊之处,就是让人越吃越想吃,当然我也不会例外,我一口接着一口,吃得大汗淋漓。吃完了面,我还舍不得放下碗。因为那汤才是精华,腱子骨的高汤香醇浓厚,再加上二十多种配料,香辣鲜香。直到喝完碗中最后一口汤,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碗。
重庆小面源于街头巷尾的手艺人,他们总会背着竹筐挑着扁担到街上吆喝。所以,重庆小面的本名叫担担面,到后来,才渐渐发展成为门面小店。
每个重庆浪子回到故乡,头一餐一定会吃小面,因为食物有时不止是一种味道,它更是一个人对儿时的记忆,对故乡的挂念……
我喜欢作文 篇9
自古英雄出少年。在看了霍去病传之后,我不禁遥想他的绝世风采,为他的精神和智勇而倾倒,为他那不恋奢华保家卫国的壮志而热血沸腾。
霍去病,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外甥,西汉王朝著名的抗击匈奴将军,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少年军事将军。在18岁到24岁的短短几年中,他先后6次参加大规模征讨匈奴的战争,在他的带领下,匈奴被汉军杀得节节败退,而他一段段流传千古的佳话。
公元前123年,汉武帝正式发起对匈奴的反击战争。年仅18岁的霍去病主动请缨出征,汉武帝封他为“骠姚校尉”,挑选了800名精锐骑兵归他指挥。霍去病率领这800骑兵,远离大部队数百里,在茫茫大漠里奔袭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对匈奴首脑发起闪电般的袭击,杀敌20xx多人,其中包括多名匈奴贵族。汉武帝知道后大喜过望,封霍去病为冠军侯。霍去病的首战就以骄人的战果向世人宣布,一位少年将军横空出世了。
公元前121年,霍去病又成功指挥了河西之战。河西即今天的河西走廊,位于黄河以西,祁连山一带,是汉朝通向西方的黄金通道,当时一直被匈奴侵占。汉武帝想与西域各国取得联系,以便共同对付匈奴,于是封霍去病为骠骑将军,发动了河西战役。在河西一战中,霍去病指挥数万骑兵迂回数千里,消灭了数万匈奴,匈奴浑邪王投降,霍去病成功收复了河西走廊,打通了通往西域之路。
河西之战沉重打击了匈奴的力量。匈奴人悲哀地唱到:“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在他们眼里,年仅20岁的霍去病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少年战神,有霍去病在,他们就不可能和汉抗衡。
河西之战结束后,汉武帝为了奖励霍去病的军功,在长安为他建了一座豪华的住宅。而霍去病却铿锵豪迈地回答:“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公元前119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霍去病毫无争议的成为了汉军的主帅。在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的过程中,霍去病率部长途奔袭两千多里,对匈奴左贤王部进行攻击,在消灭匈奴7万多人后,在匈奴人的.狼居胥山上建立起高坛举行祭天封礼庆祝胜利,在历史上留下了著名的“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继续率军深入追击匈奴,一直打到翰海,也就是今天的俄罗斯贝尔加湖,才凯旋回朝。被汉武帝拜为大司马一职。这时的霍去病年仅22岁。
公元前117年,霍去病不幸病逝,年仅24岁。汉武帝特命陪葬茂陵,把他的墓冢建成巍峨的祁连山形状,墓前陈列“马踏匈奴”等大型原雕石刻,以表彰他远征匈奴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为国忘家的精神。霍去病的姨母是皇后,舅舅是大将军卫青,家世显赫,但他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而是将国家安危和建功立业放在一切之前。“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弱冠之年的霍去病短短八个字震撼人心。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有勇有谋的能力。汉武帝曾经想亲自教他孙武兵法,他却回答:“打仗应该随机应变,而且时势变易,古代的兵法已不合适了。”霍去病不拘泥于习俗常规,而是注重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所以才能屡建奇功、决胜千里。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坚韧不拔的耐力。战斗都是在干旱荒凉的沙漠地区进行的,条件非常艰苦,但是他却能始终如一、攻坚克难,崛起于行伍,建功于塞外,直至取得全部战役的胜利,为西汉王朝的安定立下赫赫战功!
霍去病以他保家卫国的精神、势不可挡的锐气、充满新意的思想彰显了他的大智慧、大决断、大无畏,千古传颂。
古人不远,古人的精神永在,激励我、激励我们前行——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喜欢作文 篇10
我们家附近有一个公园,那里承载了我太多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春天的这里。草坪开始变绿,枝头开始发芽,小鸟们又开始叽叽咋咋,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让你也会不自觉得深深的吸一口气,感受这春的活力。
我喜欢夏天的这里。池塘里的荷花千姿百态,有的还是花苞,有的已经盛开,它们想一个个舞者,展示这自己最美的姿态。树上的知了叫个不停,像是专业的合唱团,合唱这夏天的热情。
我喜欢这里的秋天。片片落叶踩在脚下,秋高气爽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在这里玩耍。有的踢球有的露营,还有的在追赶泡泡,这也是我小时候在这里最经常做的事情。
我喜欢这里的冬天。特别是雪后的这里,白白的一片。大树像穿了一件雪白的新衣,小班像盖上了一层棉被,调皮的我会在上面印上我的小脚印,哈哈来一场雪球大战那就更完美了。
我喜欢这里的春夏秋冬,我喜欢这里带给我的快乐童年,也欢迎你们都来这个美丽的`公园逛一逛。对了,悄悄告诉你,它的名字叫古树园哦。相信你如果后也会喜欢上它。
我喜欢公园我非常喜欢公园的美景。
春天,公园一片葱绿,生机勃勃。柳树发芽了,碧绿的柳条在风中摇摆,真好看。小鸟在枝头歌唱,像是在赞美这一片充满生机的景象。小草出芽了,它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绿色的地毯,将大地点缀得更加美丽。
夏天,荷花开了,一阵清香扑鼻而来,让人不由得向荷花池走去。走进荷花池,一池的荷花在阳光下竞相开放,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有的已经全都展开了,露出嫩黄色的小莲蓬;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看起来马上要破裂似的。这么多的白荷花,一朵有一朵的姿式,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如果把眼前的这一池的荷花看作一幅活的画,那画家可真了不起。看,小鱼都被吸引过来了呢!
秋天,公园里的菊花开了。有的在风中昂首挺胸,有的低着头羞羞答答。它们有的是龙爪形的,有的是碗形的,有的是圆形的……它们的色彩各不相同,有瑞雪似的白色,有火球似的红色,有金子似的黄色。各种颜色镶嵌在一起,非常美丽.
我喜欢公园,不仅被它的魅力所吸引,而且它也是我假日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每逢休息天、节假日我都会邀上几位好友或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公园游玩。
但是,公园的早晨是更加的迷人,更加的美丽,它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公园的早晨是鸟的天下。清晨,当一排排高大挺拔的树木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时,当露珠还滋润着绿叶时,一群群可爱的鸟儿就飞到树上歇脚,瞧,它们多有趣呀!有的鸟儿对着清澈见底的河面用嘴巴梳理着自己美丽的羽毛,想让自己变得与孔雀一样美;有的鸟儿正在和同伴谈心,“叽叽叽,喳喳喳”,它们用鸟语互相交流着,好玩极了!还有的鸟儿正在追逐嬉戏,在茂密的树叶里窜来窜去,可开心了!最引人注目的是那群玩捉迷藏的鸟儿,它们有的躲在花蕊中,有的坐在树枝上,用树叶遮住自己,有趣极了!
公园的早晨是花的世界。在那绿油油的草坪上,一朵朵五颜六色的花儿为它打扮着。有亭亭玉立的杜鹃花,娇艳欲滴的桃花,抚媚多姿的牡丹花,迎风玉立的迎春花……各种各样,多得数不清。
公园的早晨是人们运动的天地。在一片用鹅卵石铺成的空地上,一位位老爷爷、老奶奶正在扭秧歌、舞剑、打太极拳。瞧,那位老爷爷舞动着手中的宝剑,向前冲去,可自豪了。那些老奶奶们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仿佛年轻了十几岁。小河边,一群群孩子正在快乐地玩耍,他们有的玩打水仗,有的玩盲人摸象,还有的甚至脱下衣服到水里游泳了。他们玩得开心极了,仿佛触摸到了生命的欢愉。
公园的早晨是多么地美好呀!我喜欢公园的早晨!
我喜欢作文 篇11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不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弘一法师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古往今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巾帼不让须眉的木兰值得我们学习;精忠报国的岳飞值得我们赞颂;“任海枯石烂,大节不稍亏”的苏武更是值得我们尊敬。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要数“如风常拂,如月明澈”般的弘一大师——李叔同了。
李叔同,字息霜,是“二十文章惊海内”的大师,集诗、词、书画、篆刻、音乐、戏剧、文学一身,在多个领域,可谓开创了中华灿烂文化艺术之先河。李叔同的书法:“弘一体”,字体“朴拙圆满,浑若天成”,鲁迅、郭沫若等名人皆以得到大师一幅字为无尚荣耀。李叔同所创作的《送别歌》,结合西方音乐元素,历经几十年传唱经久不衰。李叔同为世人留下了咀嚼不尽的精神财富,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是中国绚丽至极归于平淡的典型人物。究其一生:“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
李叔同先生生当乱世,在他历尽百劫之后,终于在1918年8月19日,在定慧寺出家当了和尚,时年三十九岁。他一出家即告别尘世的一切繁文缛节,并发誓:“非佛经不书,非佛事不做,非佛语不说”。他受戒后持律极严,谢绝一切名闻利养,以戒为师,粗茶淡饭,过午不食,过起了孤云野鹤般的云水生涯。正如夏丐尊所形容的,从“翩翩浊世佳公子”,一变而为“戒律精严之头陀”。李叔同以一颗平常心澹定自然地完成转化,成了弘一法师,他“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的精神使我们终身受益。
弘一法师淡然的心态,脱俗的气质,清净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一生。每当我与同学斤斤计较时,便会想起弘一法师说过的“学一分退让,讨一分便宜;增一分享用,减一分福泽”;每当我遇到挫折,面临困难时,便会想起弘一法师说过的“逆境顺境看襟度,临喜临怒看涵养”,学会冷静沉着的处理;每当我获得小小的成功时,弘一法师的“物忌全胜,事忌全美,人忌全盛”又时刻回荡在我的耳边,提醒我,骄兵必败。成长道路中,弘一法师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以及对生活的态度,像是“涵容以待人,恬淡以处世”的个性。弘一大师静如止水,波澜不惊。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缺少一份“静”,有时候的'我们,太过旺盛,太过激烈。
那年盛夏,气候格外燥热。夜晚,我因贪玩而不愿背新学的文言文,心里却安慰着自己:天气那么热,反正是刚学的,明天老师一定不会默写的,现在就玩一会吧。于是,我抱着侥幸心理竟也心安理得地玩了起来。第二天,谁料老师却开口说:“同学们,请准备一下昨天学的文言文,中午默写。”顿时,我心慌起来,六神无主,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下着,急着强记文言文,可是,内心无比燥热,又能记住多少呢?直到中午,老师的主意改变,我才定下神来。却也因此而后怕,以后再也不敢抱有侥幸心理,而是踏踏实实地落实好每一件事。我也因此懂得了弘一大师“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不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这一句话的深刻含义。
一月当空,千潭齐印,澄淆定荡,各应其机。李叔同的一生行谊,就是一部哲学大书,无字之经,不刊之典。他给后世留下的诗文、艺术、思想和佛典,就如蓝田之玉和袅罗之纱,越是经过时间的磨砺越坚实,越是经过污水的冲刷越洁白。
弘一法师已离我们远去,而他的人格魅力却经久不息:如风尝拂,如月明澈。
我喜欢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是CCTV3每晚7:00播出的《动物世界》。收看这个栏目,让我认识了吃人的蟒蛇、敏捷的小猴子、可爱的小老虎、威严的狮子,还有成群结队的野狗……让我知道了蚂蚁怎样搬运食物,怎么繁殖后代;大象如何教小象行走;猎豹怎样教小猎豹学会捕食……
知道了豹子是一种威性很强的动物,它速度敏捷,追捕猎物几乎是百发百中,但它非要在规定的时间里捕到猎物不可,否则就会因体力不支而死亡。
我还知道老虎的天敌是豺狗。豺狗是一种纪律性很强的动物,等捕到一只猎物时,吃饱的豺狗甚至更凶猛地去追捕,但它们追捕到猎物之后自己却不吃而是留给还饿着的豺狗。
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连续5天播放的系列片《猎豹的成长》。猎豹的成长故事中有艰辛、快乐,也有失落、痛苦。猎豹妈妈一旦捕到猎物,就会把它的一条腿咬断,然后拖到小猎豹面前,敦促小猎豹去追捕。如果小猎豹没追到,猎豹妈妈就会撕咬小猎豹让它继续追捕。没想到动物培养孩子这么有胆有识有远见,我不禁对猎豹妈妈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惊,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意。
一天,我看了一集《动物世界》,是介绍狮子的。狮子是群居动物,在一群狮子中总有一头或两头领头的大雄狮子,其余都是雌狮和小狮。捕捉猎物大多集体行动。让我费解的是大雄狮子竟然不参与捕食,而是坐享其成。抓回来的猎物总是先由它享用,然后才会轮到雌狮和小狮。
最让我激动的`是,雌狮们为捕食和雄狮们为保卫自己的领地而浴血奋战的情景。雌狮捕猎时先从不同角度靠近猎群,当与猎物的距离足够近的时候就会发起突然袭击,把老弱病残的猎物分离出来,然后在追捕它们。狮子的捕猎秘诀不在于短时间内取得成功,而是凭它们足够的耐心和耐力消耗猎物的体力,最后把猎物咬死。狮群中领头的大雄狮子是狮群领地的守护神。如有外来雄狮来犯,大雄狮子先是大声吼叫以示警告。这招不行,就会展开肉体上的拼搏,这是很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战斗,因为一旦失利就得让位。
《动物世界》这个栏目演绎着动物之间的精彩故事,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动物知识,欣赏到了大自然天然的美,更让我明白了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充满机遇,充满竞争,也充满了爱。现在人类很珍爱动物,在《动物世界》中,我经常会看到人类拯救野生动物的感人故事。我相信人类和动物一定会永远友好下去,和谐共存。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不要着急,咱们现在就来谈谈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我个人觉得我们小孩就应该看一些有益的节目。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对我们有益的,吸引人眼球的电视节目,也就是我最喜欢的节目——《永乐汇》。
《永乐汇》是李咏主持的,非常搞笑。每一期《永乐汇》都会请一位著名的成功人士。如我们的大明星,大导演,以及奥运金牌获得者,他们和李咏边吃边聊。那些成功人士都会将自己一生的坎坷告诉大家最终以他那坚强的意志,伟大的目标,赢得了最终的成功,我不禁的感叹到:“有志者事竟成”。他们一生让我感动,有的身残志坚,就像一个永远不被打倒的不倒翁,而有的却有点喜剧色彩,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讲郑渊洁的经历。
“郑渊洁”,大家肯定很熟悉吧,他就是童话大王。在他小的时候,他的作文就在班里名列前茅,而郑渊洁总是有独特的观点,他的做法也总是和同学不一样。比如老师让写《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而他却写《早起的虫儿被鸟吃》。这一切全都缘于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曾经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在一条河上有两座桥,一座是大石桥,一座是独木桥,有一天河那边着火了,小动物都跑到大石桥上,小羊却走独木桥,最终大石桥塌了,小动物都掉进了水里。从此郑渊洁就有了独特的想法,总是跟别人不一样。郑渊洁由于独特走上了成功之道。咏乐汇还有许多好看的故事如果你想看,请在星期六七点四十打开电视,中央二台精彩好看伟人故事等着你!一定不要错过哟!
我喜欢作文 篇13
长这么大,我已经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不是童话故事,也不是四大名著,而是日本作家黑柳砌子著的《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录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巴学园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因淘气在一年级时就被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小豆豆遇到了和蔼可亲的小林宗作校长,并在和其他学校不一样的电车教室里开始了新的学海生涯。
巴学园是个独特的学校,小林校长在里面倾注了自己所有的心血,而在巴学园里学习的学生们也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巴学园的课程很独特。同学们可以所心所欲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上课。长久以往,老师就能清楚地了解到学生们的兴趣爱好和擅长的东西。只要学生们完成了当天的`课程和作业,就可以由老师带领,去外面散步。往往这时候,就是小豆豆和同学们最开心快乐的时候。这些可爱的小朋友们却不知道,在愉快的玩耍中,他们同时学到了许多知识。
巴学园的饭盒很独特。小林校长对学生们自带的盒饭的要求不像其他学校那样要求膳食平衡吗,不能挑食,而是要求学生们的盒饭中必须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所谓“山的味道”,就是一些山鸡、野兔的肉;至于“海的味道”,就是一些海鲜类的食物。因此在巴学园里,没有人会说一些“我的菜比你好,你的菜比我差”之类的话,也没有人会挑食、厌食;相反,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在巴学园,没有争吵,也没有攀比,更没有人会轻视同学;反而会对那些残疾的同学给予照顾和关怀。小豆豆在巴学园里度过了一段最快乐、最难忘的时光。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她学会了礼貌,学会了怀念,学会了许多知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残酷的战争,凝结着校长先生梦想的巴学园毁灭了。尽管如此,小林先生对孩子们的爱,以及他对教育的热情没有消失,他的心中仍然充满了信念和力量。
书中的小林先生和大部分老师不一样,他对孩子们献出了所有的爱和呵护。为了使身体上有障碍的孩子能够去掉自卑心理,以及“我比别的孩子劣等”的想法,他尽了能做到的种种努力;在学生发生错误时,小林先生绝对不会指责他们或请家长,而是耐心和气的告诉做错的学生做错的地方,并要求纠正;为了拓展学生的农业知识,小林先生请了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到学校给学生上了一堂农业课,教授农业知识;为了孩子们不乱涂乱画,小林先生在音乐课上给了他们充裕的时间用粉笔在地板上画音符,这样既能够“自由地运动身体”,又可以轻松自在地欣赏音乐的旋律,还可以使孩子们自觉养成不乱涂乱画的好习惯。除此之外,小林先生还经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给予了小豆豆无限的自信。也许正是这句简单而宝贵的话,决定了小豆豆的一生。可以说,这句话在小豆豆的一生中有着重要位置。
读了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在小豆豆成长的过程中,有许多人,许多事决定了她的一生。在小豆豆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快要升入初中的我,因为受了这本书的影响,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一直认为想要取得好成绩,就得用功读书,刻苦钻研书中的内容。但实际上,除此之外还需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事和物,感受大自然的风韵。在成长之路上,身边的人和事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们必须养成乐于助人、体谅他人、善解人意的美好品质,只有这样,才会长成一个人人都能接受的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乐意与你成为朋友,愿意宽容你。体谅你;反之则被人人唾弃,孤独终身。
此外,我觉得,在如今的社会中,也需要这么一个巴学园,这么一个小林校长,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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