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我喜欢作文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作文1
秋天到了,到处都看得见菊花的身影,简直是一片菊花的世界。
菊花五颜六色,非常好看!瞧!黄色的菊花像一个个“小太阳”,在凉意凛凛的秋天带给我温暖;你在看,粉色的菊花也美丽极了,犹如一朵朵国色天香的牡丹。
菊花不仅颜色各种各样,就连形状也有自己独特的一番风味。菊花的中心部分有一个珍珠般大小的花蕊;围绕着这个花蕊引出来了许多长条形的花瓣,正因为如此,才让菊花看起来那么独一无二、别具一格。
每当走到离菊花不远的地方,就会远远地闻到菊花散发出来的清香,香气扑鼻、沁人心脾的香味让我感动舒服、感到神清气爽、感到一天的疲惫已经彻底消失了。同时也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
你别看小小的一朵菊花,它的作用可不小。黄菊花晒干后是一种中草药,用它来泡水,可以起到清热解毒、清肝明目的作用。每到夏天妈妈总会给我泡菊花水,预防我上火生病!
微风吹来,菊花轻轻摆动着,仿佛一个个亭亭玉立的舞蹈家在翩翩起舞。
啊!我喜欢菊花,我更喜欢它他散发出来的香味!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春天的树林。走进树林,观赏着银杏树美丽的身姿,它们的枝干很长,和对面的树连成了一条长长的隧道。树下的花朵也很美丽,还散发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我伴随着叽叽喳喳的鸟儿的歌唱,仿佛走进了这狂欢的春天的车站。
我喜欢在晚上坐南昌之星摩天轮。在舱位运转到高处的时候,我的视野变得无比开阔。这时候,我看见了奔流如练的赣江、流光溢彩的滕王阁,看见了闪着灯光的绿地中心,而行人和汽车都变得那么的渺小!我第一次认为,摩天轮是如此的有趣!
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和《夏洛的网》里面的威尔伯从一只不起眼的落脚猪,成长为一只王牌猪一样,受到大家的`崇拜;同《百问百答》里面的小希和小古一起,探索科学的奥秘;与《史记》中的英雄人物一起浴血奋战……
我喜欢骑车,我喜欢上课,我更喜欢花朵。花朵的香味,让我如痴如醉;花朵的绚丽,红的、黄的、紫的,每一种都令我着迷。如果可以,我愿意沉浸在花的海洋中,芳香常在,美丽长存。
我喜欢作文3
我有一张两千年发行的《小鲤鱼跳龙门》的邮票,它色彩鲜艳,精致小巧,非常漂亮。这张邮票面值八十分,大概有十平方厘米,印有“中国邮政”和“CHINA”字样。
票面上方画有五彩祥云,正中是四条小鲤鱼,由红、黄、粉、蓝、绿、黑等多种颜色组合而成,身上的鳞片还金光闪闪,显得那么亮丽,那么喜庆。它们高高跃起,脸上挂满了喜悦,瞪着大大的'眼睛,张开了圆圆的嘴巴,好像欢呼着:“我们胜利了,我们终于跳过龙门了,外面的世界真美呀!”票面下方是波涛汹涌的大海,翻卷着雪一样的浪花,远处海的一边就是巍峨耸立的龙门。勇敢的小鲤鱼听鲤鱼奶奶讲述了古代有鲤鱼跃入龙门化为龙的传说后,一心去寻找龙门,他们不畏惊涛骇浪,在艰苦奋斗中学会了面对各种困难的本领,经过顽强拼搏,齐心协力,最终跃入理想的家园,看到了美丽的景色,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鱼。
我喜欢小鲤鱼跳龙门的故事,更喜欢这张邮票,我也做一条勇敢的小鲤鱼,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拼搏,刻苦学习,将来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作文4
我从小就喜欢旅游,翻起名胜古迹的相册,我情不禁地想看个究竟。
别人觉得旅游很累,但我不那么认为,我认为旅游是件非常兴奋的事情,望到自己曾经想去的地方,有一股满足直冲心头,令人好生难忘。我的家乡在内蒙包头,包头的大大小小的旅游景点差不多我都去过,包头附近景点我大多也去过。
来到南海,是一幅铺在地上的画,画中一片蓝色,溅起波澜,像阳光下的金子,金光闪闪,夺人眼目;来到庙宇,陈旧着古老历史,是一幅满有灰尘的.画,抹开灰尘,进入了历史,令人难忘;来到沙漠,一片黄色的沙丘,让人心中非常激昂;来到北京,满心是欢喜,踏入故宫,回忆了祖国的历史;站在巨龙长城上,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心里,微笑扬在脸上……
这是我每次旅游的欢喜。还记得第一次去北京,我在火车上睡不着觉,盼着明天,看到那美丽的京城……
旅游给了我一个启发:只要坚持,就会胜利。比如说我攀登大山时,一直咬着牙,坚持着,心中鼓励着,只要这样,你一抬头就是顶峰。
我最喜欢旅游,长大后我一定要去各地去旅游。去我在相册中盼望的地方,只要在那里,心头就能得到最大的放松和满足。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的花是昙花,昙花是在六月份开放的,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不像其它的花一样,昙花只能开三到六个小时。一般在晚上八点开放,十到十二点枯萎。
昙花即将开放时像一支大毛笔,昙花害羞的时候,像一个仙女一样,一看见生人脸蛋红红的,很害羞。昙花初开的时候,叶子慢慢地伸开,而花瓣还是一动不动的`,像个大包菜似的。昙花盛开的时候,像一朵食人花一样,想把我吃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昙花正在盛开。等到昙花完全开放时,中间的花蕊像一个仙女在那里翩翩起舞。花瓣晶莹剔透,像一个用冰做成的舞台。
对了,昙花经过一周的处理后,可以黑白颠倒,在白天也能观赏昙花开放的样子,但昙花只能开三到五个小时的时间不会变,还有,每一朵昙花只能开一次的性质也不会变。
这就是我喜欢的昙花。虽然生命短暂,但是它把最美丽的样子展现给了大家,就如生命意义在于生命质量,而不在于时间长短。
我喜欢作文6
她,一张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迷人的单凤眼,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上,一个圆圆的'鼻子显得十分可爱。她就是刘倩。
刘倩是一个遇到困难不气馁的女孩。记得有一次,韩辰昱请我、刘倩等人去“冠军溜冰场”溜冰。那时,刘倩还不太会,她看见许多人在冰场上自由自在,感觉溜冰很简单,她便勇敢地踏进了溜冰场。可是,她一到冰场就摔了一跤,这时,刘倩感觉到溜冰不是那么简单的。她就扶这冰场周围的栏杆,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渐渐地,刘倩找到了感觉,可是,她刚松开栏杆,迈出第一步时,就又摔了一跤,但她并没有放弃,她爬起来,继续向前走,摔了跤,再爬起来……就这样,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挫折中站起来,爬起来。最后,她在一次次的失败后成功了,学会了溜冰。
我喜欢是我榜样的刘倩!
我喜欢作文7
在所有的副课中,我最喜欢的课就是阅读课。
现在我们是六年级,不久我们就要升初中,所以家长对我们抓的非常紧,虽然老师留的作业很少,但是家长给我们留了很多家庭作业,让我们被作业压的喘不过来气,这个作业完是那个作业,一点课外阅读时间都没有,学校很了解我的心声,专为我们设了一节阅读课。
在阅读课里,我们可以尽情的看我们喜欢的书。上课是我们如饿狼般扑在书上,贪婪的吸收书带给我们的乐趣。我们漫游在书的王国里,与长袜子皮皮一起公度午餐,与爱丽斯漫游仙境,与马小跳一起玩耍,与同桌冤家一起打闹,与亚米契斯一起领悟爱的教育,与扬红樱阿姨手下的沈东阳一起快乐学习,与白雪公主一起打破困难,与小豆豆一起思考,与沙沙一起打破阻挡和平的.敌人!
我喜欢阅读课,是因为阅读让我们在枯燥无味的学习中放松。
我喜欢阅读课,是因为阅读让我们更快乐。
我喜欢阅读课,是因为阅读让我们了解了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我喜欢阅读课,是因为阅读让我们提高了写作水平。
我喜欢阅读课,阅读课让我们自由飞翔在蔚蓝的天空中,领会生活的快乐,生活的精彩。
我喜欢阅读课,是因为我喜欢书。
我喜欢你阅读课!我喜欢你课外书籍!
我喜欢作文8
秋天是树叶飘落的季节;秋天是金桂飘香的季节;秋天是稻谷丰收的季节。秋天一到,大地就像是铺了一块金黄色的地毯。田里的庄稼是金黄色的,树上的叶子是金黄色的.,就连地上的小草也不甘示弱的披上金黄的衣裳。
秋拂去了太阳的炎热,展现给人们一片清凉。早晨刚醒来难免会有一丝丝的凉意,窗外爷爷奶奶兴高采烈的晒稻谷,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与自豪,远处的几棵大树底下,铺满了一地的落叶,似乎是昨夜秋风的杰作。
和早晨相比,秋天的午后是比较暖和的。不远处的稻田里传来了收割机清脆的声音,还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农民伯伯在一边认真的指挥着收割机,一边用衣袖擦着额头,天气虽然凉快,但是农民伯伯还是累的满头大汗,正所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过他们脸上却带着灿烂的笑容。
秋天的傍晚来得比较早,门前的路灯定时的亮了起来,灯光下的小虫明显比前几天少了好多……
夜幕降临,皎洁的月光下一群小朋友在打闹、玩耍,开心极了,欢笑声打乱了傍晚的宁静。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也是一个喜悦的季节,更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季节……
我喜欢作文9
我喜欢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射入室内时起床,睁开眼睛,用微笑迎接全新的一天。
我喜欢在池子边,用冷水洗脸洗手。那清清凉凉的水流到毛巾上,流出了一天的清醒,也流出了生活的清爽。我喜欢随后背上书包去上学,当车子驶过一家家开张的商店时,想到那勤劳的人们为生活努力,为生活装扮,我的心里就涌出一种莫名的感动。
我喜欢去乡下看奶奶。走入老家时,虽然收拾的'极为干净,但土石灰做的墙壁还是充分表现出岁月的沧桑。奶奶那慈祥的笑脸,还是那样淳朴,让这个简陋的屋子充满温暖。
我喜欢中午太阳当空时去爬山。那娇阳似火,烤着大地,可山上绿树如荫,太阳只能望树兴叹。我也喜欢坐在树下,和奶奶聊聊天,怀怀旧,奶奶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笑意,仿佛逝去的时间又回来了。
我喜欢在有感觉之下写作文,那些美妙的句子在我的笔尖上流淌着,充满着整个本子,充满着整个心灵。
我喜欢站在屋里向外看春雨。朦朦胧胧的细雨从天而下,落在屋子上,打着有节奏的鼓点,仿佛天空也挣脱了冬天的束缚,苏醒过来了。
我喜欢生活,而且喜欢在生活中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0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我家乡的特产—杨梅。杨梅也是我国的特色水果之一,素有“采摘一颗值千金”的美誉。
端午节过后,杨梅就结果了。一个个青涩的小果子躲在深绿的狭长的'叶子里,仿佛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从远处望去,青青的果子若隐若现,好像在跟我们捉迷藏呢!使人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它。但是它现在还不能吃呢!
六月中旬,在雨水的浇灌下,杨梅成熟了。从刚开始的青,到红,再到紫,最后逐渐变成黑色。原本一个个青涩难吃的小果子,现在变得红中带黑、汁多味甜。咬一口杨梅,一股酸甜的味道直沁肺腑。酸酸甜甜的汁水从嘴角流了出来,这时,你的牙齿、舌头已变得一片鲜红,连手指头都变得红彤彤的。使你吃了还想吃,杨梅酸酸甜甜的味道使人回味无穷。杨梅不仅好吃,而且性情温和,吃多少都没有事,不像西瓜吃多了会上火,葡萄吃多了会拉肚子。但是吃了太多,就会酸掉你的牙齿。
如果你在这时候去摘杨梅,那可真是找对了。在山脚你就能看见漫山遍野的杨梅树,时不时还会听到梅农在吆喝。
我爱家乡的杨梅。杨梅不仅好吃,还对脾胃有一定的好处呢!
我喜欢作文11
每当春天来临,同学们总会带一只美丽的风筝来上学。于是,就天天盼望有好天气,可以到操场去参加放风筝的活动,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叮零零……”课外活动的铃声响了,我就像箭一样飞出教室,来到操场,兴致勃勃地和同学们一起放风筝。放风筝要有同学帮忙,这时,我会邀请几个好伙伴一起放,大家相互帮助,一个送风筝,一个拉着风筝向前跑。如果放不起来,大家就一起动脑筋,想办法,那个起劲儿就别说了,比解答一道难题还兴奋、还努力。如果风筝被我们放起来了,我们的心情就无比激动,无比欢乐,操场上,叫喊声,欢呼声响成一片,热闹极了。天空中,五彩缤纷,形态各异的风筝随风飘荡,天,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风筝,又是那么美丽。这种时候,老师也会加入我们的行列,和我们一起放风筝,和我们一样欢呼雀跃,校园里充满了笑声和欢呼声。如果风筝放得很高了,没线了,只要你一放手,它就会一下蹿上天空,像小鸟一样展翅飞翔,带着我们的欢乐飘向远方,看着风筝渐渐地远去了,我们的'心也好像随之飘荡……
在我的记忆里,春天总是那么美好,其实是放风筝的课外活动给我留下了美好影响。
我喜欢作文12
写作,但以前的我可不这么想,老是想偷工减料,只有妈妈训斥了我,我才能好好写。现在,我却喜欢上了写作文,为什么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我喜欢作者:王有金杰
我喜欢写作,但以前的我可不这么想,老是想偷工减料,只有妈妈训斥了我,我才能好好写。现在,我却喜欢上了写作文,为什么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尽情的畅所欲言,每当心中有了郁闷、生气或高兴的心情,我就能把她用优美的句子写下来。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我会多读书,平时会多看一些作文书,搜集好词好句,也会丰富更多的课外知识。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得到了充分的.自信,不管是老师的一句赞扬,还是同学的一句讽刺,我都很高兴,因为我说话的水平提高了,表达能力越来越强了。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获得了很多快乐,我的知识丰富了,越来越自信了,表达能力提高了,所以,我希望长大以后,我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童年,喜欢它的欢乐,更喜欢它的童趣,它让人拥有快乐,给了生活勃勃生机。
我喜欢手机,喜欢它的“智慧”,喜欢它的便捷,它给人带来了许多的好处,让人能隔空沟通,让人能从中获得知识。
我喜欢爱琴海,看它那动人的美景,让我感受到那里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气息,那里的海水是多么记清澈,旁边的山峰倒映在水中,都分不清哪里是山,哪里是水啦。
我喜欢音乐,她的优雅和节奏感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在我失意时,快乐的歌曲就会从脑海里浮现,而那一瞬间我会放下所有的'烦恼,从而快乐起来。
我喜欢武术,它就是我的随身“武器”,就是我的“保镖”,它能让我有强壮的身体和肌肉,它让我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笑,笑是能传递快乐的工具,笑是无比快乐的天使,自己的笑让我很激动,别人的笑让我感到温馨。
我喜欢甜品,吃一口甜品,就会感到无比的甜蜜,让我吃了还想吃,还想跟继续跟它成为“好朋友”。
我希望我喜欢的东西,会有更多人喜欢,让他们感受其中的乐趣和欢喜。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爱的一件物品
上次说到过我的盒子,可是里面仅有两个是装了东西的,准确地说,它们装着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第一个盒子,也是我最喜欢的盒子,我已经提到过,是木头做的。里面装的东西能够说是样样齐全。里面装着的最珍贵的东西,也是我们家的镇宅之宝之一——我写毛笔字用的青石印章。
印纽是一个狮子图形,下头是一个长方体,刻有一行字: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是朱文的。它包含着我在班上书法展览落选的.各种心境,每当我拿起它的时候,心中又会重新升起落选时愤愤不平的感觉,然后又将它淡化,可是实际上,我是不会忘掉它的。里面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东西,可能你绝对猜不到是什么:是一台小型收音机。呼呼,这是我从我爷爷那儿拿到的,万一出事儿了,我依然能够明白外界的消息。这是爷爷工作时得到的奖品,所以他在我的印象中永远都是正直,勤奋的。
我喜欢作文15
世界上的小动物很多,我也是个喜欢小生命的人,在众多的小动物里,我最喜欢的无疑就是狗了。
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我家养过三条狗,都不是那种特别大的狗,而都是那种乖巧可爱的类型。它们已经成了我记忆里不能抹去的一部分。
当时在上学的我,每天放学一回家,即使身体再疲劳,看见小狗摇着尾巴向我跑来,跟我撒娇的时候,心情也会立刻变得高兴起来。这时,我会高兴地将它抱起,抚摸它的小脑袋,摸摸它的爪子,都说狗是通人性的,我看确实如此。
狗狗为人类做的贡献确实不少,缉毒犬,导盲犬等等,都是该竖起大拇哥赞赏的狗界楷模,他们凭借出色的嗅觉,高度的忠心意识,受到人们的器重,经过训练的精英狗狗就更不用多说了。
目前宠物狗种类繁多,经常能看到某些贵妇人带着一些名狗出来散步,在它们身上倾注的心血也是一种爱。
总之,狗是人类的朋友,也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我喜欢狗狗的通人性,喜欢狗狗的忠诚,喜欢狗狗的恋家,这就是我对狗狗的爱,我养过的那些小狗,这辈子都会活在我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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